第二十二章 夫子炮灰 何去何从

“你这消息听谁说的?不可能,我们是来挑河的,他们凭什么拉咱们的夫子啊!”

周旺叫马新贵说的这事再次给吓着了。

“我看没这回事,守堤的那些军爷看着挺好,怎么突然就要拉咱们当夫子?”

陆小华子也有些不相信。

他跟王四和堤上那些兵打过交道,虽说看着凶,但赌起钱来也爽快,从不赖账,跟他们也称兄道弟,怎么看也不像是要祸祸他们的样子。

“老爷,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要是真的话,咱们是不是就回不了家了?”

广远曾听宋五说过有官兵拉人当夫子的事,不过他以为当夫子顶多就是替官兵搬搬东西,帮他们喂喂马,端端水、做做饭之类的杂务,就跟给人打短工似的,时间到了就放回来,所以没什么大不了。

但马新贵说给官兵当夫子是九死一生,这就有点吓着广远了。

陆四却知道马新贵说的没错,这年头无论是叫官兵还是叫流寇拉去当夫子,都注定是条有去无回的路。

因为不管是官兵,还是流寇,他们在打仗的时候都会把夫子用在第一线,是谓以人命去消耗对手的弹药箭枝,或以人命去填平对手的堑沟。甚至,还会在缺粮的情况下以夫子为食物,如那位已经降了清的祖大寿。

夫子不是人,他们甚至连被称为人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只是炮灰,只是一群被用刀枪驱赶的牲畜。

极少数的夫子会幸运的存活下来,然后他们就会被称为精兵。

精兵的定义在这个时代其实很简单——别人死了,你还活着,你就是精兵!

如果真如马新贵所言,守河的这支官军要将他们几万河工裹去当夫子,那陆四敢断言,这些河工的家里怕是十有八九都要戴丧了。

陆四曾想过叫新来的淮扬巡抚拉了壮丁当兵,因为这说不定是他的一个机会,但这个机会的前提是淮扬巡抚募兵,而非是叫外地来的兵拉了夫子。

当兵和夫子可是两回事。

家乡的兵和客兵更是两码事。

要在淮扬巡抚衙门和北边来的不知名军队选一个,陆四肯定毫不犹豫选前者。

前者还算家乡父母官,后者,虎狼也!

明末军纪败坏之罪魁祸首就是客兵。

显然,运河上这支监军就是客兵。

“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守堤的官军是谁的兵马你知道吗?”

陆四必须要搞清楚消息的真假,也急于知道运河上这支打着“金”字标旗的军队究竟是谁在统领。

马新贵瞥了眼陆四,有些郁闷:“你不信我说的?”

“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想知道更多一些。”

陆四向前近了一步,“有些事,知道一点和知道所有可不一样,好比你们棚里摇骰子,一颗骰子决定不了输赢,得全开了才知道。”

“有道理,”

盯着表情凝重的陆四看了几个呼吸,马新贵“嘿”了一声:“那好,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统统告诉你。”

……

按马新贵的说法,王四有个表弟叫赵三喜,几年前在镇上失手把人打成重伤,害怕官府抓他做牢吓的连夜跑了。

结果这小子在北边的河南要了一年饭后不知怎么的就当了官军,因为打起仗来不要命,被上面的将领看中收在身边当了亲兵,还给改了个名字叫赵忠义。再后来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受漕运总督所召带兵来了淮安防河,他便也跟着过来,算是回老家了吧。

听到这里,陆四打断了马新贵,问道:“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是不是姓金?”

“好像是,”

马新贵侧头想了想,“对,听王四说他表弟跟着的是一个叫金声恒的将军。”

“果然是他。”

陆四自言一句,同时心下暗凛,金声恒这个人祸害百姓的程度比刘泽清还要过之,赣州屠城就是这家伙干的,杀了二十几万人。

被这家伙的兵拉去当夫子,绝对没有好下场。

“什么?”

马新贵叫陆四的反应弄得有点困惑:什么果然是他?

陆四忙摇头:“没什么,你继续说。”

马新贵“噢”了一声,带着几分疑惑继续说道:“赵忠义那小子离家几年,知道我们盐城县的人在这出河工,便想过来看看有没有熟人在,没想撞上他表哥王四……”

据马新贵讲,赵忠义虽离乡几年,但对家乡人也重感情,不忍心家乡人被拉去北边当炮灰,就将上面准备把运河上的河工给裹到北边当夫子的消息偷偷告诉了王四。

赵忠义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能救一个算一个。他认为只要表哥王四把这个消息散出去,不能救下所有人,至少也能让老家上冈的乡亲们躲过这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