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章 捡了个便宜(第2/3页)
当时刘常明曾拍着胸脯,豪言壮语的宣布,玫瑰园占地49.9万平方米,规划建设别墅800余套,每套售价300万元以上。
这一项目宛如芙蓉出水,甫一开盘就被誉为“首都第一别墅”,刘常明由此成为新闻焦点人物。
刘常明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认认真真地造别墅,他无非是拿玫瑰园设了一个局,企图炒一把楼花圈一笔钱就溜之大吉。
事实也似乎正是这样,玫瑰园自轰轰烈烈地开盘以后,便没有真正地破土动工过。
刘常明雇美国规划师拿出了一套十分精致豪华的规划图和别墅设计图,然后频繁地刊登广告,四处招商。他像一个诡谲的猎人,把一块天大的馅饼挂在半空中,等着猎物自己撞上门来。
果然,猎物很快就出现了,一个俊杰如云的香江楼市中的“神奇小子”,邓智仁来了。
这两位都梦想成为李嘉诚的男人就这样坐在了一起,邓智仁以香江利达行40%的股权作抵押,通过4家公司集资1亿港币,首期动用6000万港币,以投资的形式购买了燕京玫瑰园2万多平方米的别墅,并借此成为该项目的销售总代理。
邓智仁凭借其娴熟的营销技巧和人缘,玫瑰园一开盘就卖出了80套。
开局的第一碗开胃羹实在是太鲜美了。邓智仁认定这就是他苦觅已久的大金山,是他成为“李嘉诚第二”的开山之作。
并且就在这时,发生了刘常明挪用首批购房款的大丑闻,邓智仁处心积虑,步步进逼,通过一连串的股权转让最终以8000万港币冲抵债务整体收购玫瑰园的开发权,刘常明空手套白狼,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1994年初,欠下巨额债务、心态失衡的刘常明在家命归西天,有传是吸毒过量,有传是自杀身亡。
在法人、董事长的宝座上还没坐暖屁股,邓智仁就突然发现,刘常明提供给他的许多批文竟多处违规。
也就是说,玫瑰园的合法地位尚有待重新确立,于是在燕京没根没底的邓智仁很快掉进了跑批文、走关系的恼人漩涡中。
也就是说,他处心积虑花8000万港币买来的可能是一张大“贼船”的船票。
一面要支付源源不断的工程建设款,一面要缴清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深陷玫瑰园的邓智仁欲哭无泪,而此时刘常明已魂归西天,他想要掐人的脖子都不知道该找谁了。
再加上1994年底到1995年上半年,燕京房地产市场滑入空前低谷。邓智仁纵有天大本事也无力回天,玫瑰园的销售陷入停顿。
1997年3月,在多方股权转让无果的情况下,精疲力竭的邓智仁终于下定决心从已经整整纠缠了他4年之久的玫瑰园噩梦中逃出。
香江金时有限公司老板陆苍成为下一个玫瑰园主人。他入主条件之低简直让人不可思议:替邓智仁还清数百万港币欠款及送给邓智仁5套别墅。邓智仁将偌大一座玫瑰园及燕京利达公司几乎白送给了陆苍,当然这里面也包括玫瑰园所欠下的“天文”债务:6.5亿元。
陆苍显然是另一个梦想在玫瑰园里攫到黄金的冒险家。在他看来,尽管玫瑰园债台高筑,但每平方米300元的土地出让成本,其潜在升值空间十分诱人。
实际上玫瑰园现房始终无法销售套现,陆苍整日徒呼奈何。燕京媒体再次把聚光灯对准了玫瑰园,上百位购房港人实在忍无可忍,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本就资本不足的陆苍哪有资金对付众多的债主,结果十五六家法院的封条覆盖了玫瑰园的每一寸土地,陆苍一枕黄粱美梦。
最终燕京市审计事务所对利达玫瑰园的所有账目进行审计后,玫瑰园资不抵债,总额1亿余元,择日拍卖,这才算是给这玫瑰园画上了一个不太完美的句号。
但冯伦似乎还是有些不太确定,小心翼翼冲着方辰问道:“这刘常明和邓智仁您都认识吧。”
见方辰还真点了点头,这下冯伦除了说方辰着实有神鬼莫测之能,还能再说什么。
“既然您知道这两个人,那想必之前的事情,您也了解,我就不多累述了,就说说发生在公司的事情。”冯伦说道。
紧接着冯伦便将整件事,从认识邓智仁开始到接手玫瑰园别墅,以及现在将玫瑰园别墅建成这个模样给方辰事无巨细的说了一遍。
听完冯伦的描述,再想想前世玫瑰园的历史进程,方辰着实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还真是合着他发财啊,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整件事情跟他前世知道的差不多,最起码在邓智仁找到冯伦头上之前,基本上大差不差,就是刘常明运营玫瑰园和邓智仁接手玫瑰园的时间,比前世早了那么几个月而已。
他这辈子已经改变了不少的事情,而且他跟李小华认识,并且还联手做了马来西亚油田这个前世李小华并不是那个时间段做成的事情,而李小华又和刘常明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