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媒体审判
八月二号,也就是斯坦福交流团到京的前一天,齐磊给雏鹰二班和日韩留学生上了最后一节西方新闻史课。
其实,已经不叫西方新闻史了,早让齐磊忽悠成东西方文化对比课了。
简直就是明着洗脑。
文化自信这个事儿,一旦建立起来,就很难动摇。之后都不用齐磊刻意的引导,日韩留学生其实已经陷入到【选择性接触】的传播倾向之中,齐磊不讲都不行了。
因为,他们迫切地需要为一个刚刚建立的价值观寻找更多的佐证。
今天讲的是【媒体审判】在东西方传播领域的不同性状。大概意思就是:
大伙儿还以为齐磊又要开启狂踩模式,结果大半堂课过去了,原来是复习传播学课程。
多多少少有点降低水准,不像前面那么激情了。
齐磊:“社会天然地赋予媒体、舆论在新闻报道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属性,而借媒体和舆论的影响力和传播属性影响司法审判的现象,就叫【媒体审判】。”
名词解释,齐磊没有照搬书本儿,是按自己的理解来的,大差不多。
大伙儿本来以为,按传播学课的流程,齐磊接下来要把【媒体审判】学术历史和发展讲清楚,再举一个实证,加深了解呢。
却没想到,他只是说了一个定义,马上又讲起了另外一个传播学知识。
这个更基础。
只见齐磊在讲台上来回踱步:“信息传播的四要素。”
“1、信源(客观信息事实)。2、信息(主观信息传播者、媒体)。3、信道(信息传播渠道)。4、信宿(信息受众)。”
众人,“……”
你这……这就过分了吧?传播学第一课就是这四要素,其地位相当于物理学中的牛顿第一定律,数学里的乘法口诀。
这么高大尚的课,你讲传播四要素?浪费时间呢?
宋小乐没忍住,他这段时间,基本上是不怎么说话的。
原因无它,这货是全班唯一一个传播学挂科的选手,真没脸儿开口。
可是这回,也是真没忍住,苦着一张大脸,“班头儿,我一个传播学挂科的都知道四要素,咱能来点实在的不?”
齐磊瞪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说?陈姥爷都想把你退回去了!”
众人哄堂大笑,都怀疑宋小乐是怎么进的雏鹰班。
齐磊却是不笑,敲了敲黑板,“今天才是满满的干货。”
“注意听!”
指着板书,“把【媒体审判】和传播四要素结合起来。”
“首先,【信源】也就是客观事实。”
“在新闻领域,新闻的时效性,使得媒体往往追求第一手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公布【信源】。”
“【信源】的客观真实性,却不是媒体的第一考量。就比如,一个学生在学校里跳楼了,媒体只要知道学生的生死,就要马上进行报道。它争取的就是时间,是第一手原则,而不是追求【信源】的客观真实,比如,是他杀,还是自杀?跳楼动机是什么?”
“而司法真相则恰恰相反,是要经过司法程序,出警、立案调查、证据搜集等等,一系列调查。”
“即便已经认定了一个事实,学生是他杀,也还要经过公诉和法院审判才能认定客观事实。”
“所以,在时间上,媒体报道与司法程序是天然对立的。”
“新闻是越快越好,而司法则恰恰是需要时间的。”
“新闻只要有50%的真实性,甚至不需要真实性,就可以报道。”
“而司法程序却是追求100%的客观事实。”
众人,“……”
“第二点,信息(主观传播媒体)。为什么要加个主观呢?因为任何新闻的传播者、不管是媒体,还是人际传播(人对人的传播),都无法避免地存在主观判断和倾向性。”
“这样的结果就是,形成主观结论。”
“就比如,一个学生跳楼了,而这个学生在从楼上掉下来之前,他被老师批评了。”
“媒体的报道,必然要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报道出去,这会大大增加新闻的可读性。至于两件事有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不在新闻考量之内,而是司法考量。”
“但这个主观结论与司法结论,甚至司法还无法做出结论的时间结点形成反差,那么舆论就会产生怀疑现象。”
“舆论是需要【意见领袖】的,而媒体的主观结论,就成为了舆论所看到的‘真相’!”
“第三,信道(信息传播的渠道)。”
“在客观事实还无法在法律层面做出判断,而媒体的主观结论先司法结论进入传播的情况下,舆论的信息偏差,将呈现几何倍数的增大!”
“而这个时间,作为信息渠道的第三个要素,也会向一个结论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