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月的蓉城,依然昼短夜长。

姜霓窝在酒店套房的沙发里,桌上是一本诗集。松石绿的封面,上面绘着生机烂漫的夏花,右下角的书页已经有些卷边。

这几年,这本诗集她几乎从不离身,和那个彩虹绳圈一样。

合上眼,脑中的光影走马观花,都是五年前在川西高原的旧事。

除了最开始两人分开的那段时间,姜霓已经很少很少想起这些事,可能是今晚和秦砚的接触太多了。

她想起了贡拉雪山的那场大雪,漫天漫地,吞云蔽日,像是想要一夜之间生死白头。

拖车公司凌晨五点的时候才来,她睡得迷迷糊糊,被秦砚叫醒。

“拖车公司来了。”

姜霓睁开眼,视线还有些失焦。车里的温度适宜,她坐在车子后排,身上盖着一件黑色的男式外套,领口有皂粉的香味,清冽干净。

车窗外,白茫茫的一片,没有尽头。

拖车公司刚到,正在处理另一辆事故车。有人敲响他们的车窗,是那辆车的车主,秦砚降下车窗。

“你好。”来人稍顿,大约是慑于秦砚沉凉冷肃的气场,继而又往后排的座位上探了眼,

“拖车公司的人来了,要不要带您到城里的医院去看一下?”

这话是和姜霓说得,这个城里自然指的是姜霓身后三百公里的蓉市。

她好不容易从那个地方偷跑出来,怎么可能再回去?

“不用。”姜霓这会儿也清醒了,冷淡地回了句。

“额……那要不要……”

“不要。”姜霓似是已经猜到了对方想说什么,果断拒绝。

来人讪讪,没再询问,又看了眼秦砚,走开了。

冷风从车窗里涌进来,搅碎车内的温热。

姜霓把身上的黑色羽绒服往上拉了拉,盖住了下巴和鼻尖,只一双乌黑清亮的眼睛露在外面,眼睫浓密纤长,微微垂着,遮了眼底的光。

秦砚从后视镜里看她,看她没有焦距的视线。

“你不回去?”从刚才的对话里,他就已经听出来了。

这小姑娘不准备返程。

姜霓抬起眼,两人的视线在后视镜里的交汇。

她摇头。

秦砚沉默。

车里陷入死寂。

半晌,秦砚开口:“我不方便带着你。”

他一个成年男人,带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儿在车上,不合适。

“我会很听话的。”

“……”

车子里再度陷入沉默。

“等路通了,我送你到前面的镇上。”

姜霓没接话,前面小镇就是康林镇,是她这程的第一个目的地。

车门被推开,秦砚拿了仪表台上的烟盒下车。隔着暗色的车窗,姜霓的视线落在男人身上,他唇间咬着烟,微微低颈,去够打火机的火苗。

雪山巍峨,东方既白。

淡白烟雾散开的一瞬,和漫无尽头的雪色连绵,描摹着男人英隽的侧颜。

姜霓看他的脸,看他指间的烟,还有修长明晰的指骨。那指腹上有薄薄的一层茧,磨在皮肤上,能生出不可言说的战栗。

让人上瘾。

“啪——”

很轻的一声,有什么东西从羽绒服的包里滑了出来。姜霓弯腰去捡,一本军官证。

红底的证件照上,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同色系的领带压在军衬的领口,严丝合缝。

依然是寸头,五官英俊深邃,比起穿便服的样子,多了份凛然正气。

姜霓的视线扫过姓名栏——秦砚。

原来他叫秦砚。

再看年龄一栏,比她大了足足五岁。

他的生日在一月。

*

酒店里,姜霓收回思绪,俯身拿过桌上的那本诗集。

泰戈尔的《飞鸟集》。

小的时候,妈妈最喜欢给她念诗,尤其是泰戈尔的飞鸟集。妈妈最喜欢生如夏花,常说:“人这一生,就应该如夏花秋夜,生而绚烂,死于静美。”

彼时姜霓年纪尚幼,并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后来渐渐长大,她也终于理解,妈妈这一生,当真践行了她最喜欢的一句诗。

她过世的时候,不过二十五岁,夏花一样绚烂的年纪。

但姜霓不喜欢这首诗,她喜欢另外一句。

姜霓翻开诗集,泛黄的纸页上印着小小的铅字——我是一只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天空。

眼前浮现出一双眼睛,瞳仁漆黑,眸光深沉。

他出现在她生命里最荒凉的一段时光,予她缺失多年的温暖和安定感,让她时隔多年依然贪恋如初,哪怕饮鸩止渴,飞蛾扑火。

他说:姜霓,别得寸进尺。

姜霓仰头,将诗集盖在脸上。

得寸进尺吗?

不是,不止。

秦砚不来招惹她,或许她就算了。

可眼下他招惹了她,她就贪心地想要更多——在他这里,一寸一尺,方圆万丈。

*

翌日,乌云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