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瞭鹰坠地,正式宣战,巨大的旷野上,七千军马排列成一个雁阵,寒风吹动着军服猎猎作响,庄严而肃杀。

三角形的雁头,整整三百人,新来的陈路用两天的时间从全军中挑出三百人交给霍时英,当时这个青年微微垂着头对霍时英道:“先选三百人出来,死了再补充,几仗下来剩下的就都是最好的。”语气淡漠而恭顺。

当时霍时英望着青年那节露在衣领外面,纤细而苍白脖子半晌后才道:“就按你说的吧。”

此时,霍时英位于整个阵型的最前端,陈路就在她身旁的战马上,两人同时望着前方,霍时英忽然开口:“以前可有学过武艺?”

霍时英望着前方,周围都是人,陈路却马上知道她问的是自己,转头望过去回道:“小人幼时随家里的武师学过一些防身的技艺。”

霍时英就转过头,冷漠的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陈路嘴角带着一点点笑意目光不曾闪躲,霍时英就在电光火石间出手了,她出手从来都是大开大阖的,左手一出五指大张就朝着陈路的面孔罩下去。

陈路根本没有看清她是如何抬手如何出击的,只感觉面上一阵风扑过来,本能的抬手一隔,两人的手臂还没碰上,霍时英的手就在空中一翻,往陈路后颈脊椎处的要害招呼过去,陈路身体猛的往前一躬,整个人贴在马颈上,霍时英的手带着风声从他的后背掠过,姿势还没用老忽然手肘往下一沉,撞向陈路的肩膀,陈路嘴里一声闷哼,掏向霍时英腹部的手臂无力的垂了下去,再起身的时候就感觉头上一轻,他的头盔到了霍时英的手里。

霍时英依然冷冷的看着他,然后把头盔往他怀里一扔:“先把命保住了。”

陈路慢慢的把头盔带回头上,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淡的,既无羞辱也不见沮丧,没有什么情绪。

旷野巨大,半里之外有两个小山包,两声“呜呜”的号角声,山包后涌出一片黑压压的人马。

黑甲军之所以被称为黑甲军,是由他们的盔甲而得名,这支军队,连人带马,浑身被铁片包裹,士兵身穿山文甲,一件山文甲大约由六百片铁片穿缀而成,重量超过二十斤,几乎覆盖了士兵全身的所有要害部位,而战马也身披具装,当胸,浑身要害被包裹的严实。因为制造山文甲采用的是冷锻术,所以盔甲呈黑色,这也是黑甲军得名的原因。

可以想象一支被这样武装起来的骑兵在平地上冲锋,当是一辆多么坚无不催的战车,在正面的对攻战中,在这个时代下它可以说是无敌的。

这种被后世称为重骑兵的军队在中原,两百多年前的前朝曾经出现过而且辉煌一时,但是这种军队所费维护,补给相当庞大,随着战乱,逐渐消失在历史中,可是时隔两百多年后它却又重新出现在了羌人的王庭。

前方的人马有条不紊的涌动而出,最后在平原上集结成一个怪异的阵型,中间四四方方,两侧翼呈三角形贴在中间方阵上,霍时英一看就懂,这种阵型,中间两千人其实才是真正的黑甲军,两侧翼是辅助它的普通轻奇兵,中间重骑负责冲锋,侧翼轻骑因为机动性强负责围攻包抄。

所谓的黑甲军之所以最后被淘汰在汉人的军队里,跟它耗资有很大的关系,可实际上也跟这种军队负重笨重有关,一匹重骑兵马的负重,士兵加上马匹的盔甲重达五六十斤,相当的笨重,机动性不好,只适合平原作战,在丘陵和多山的地区很难发挥作用。

霍时英可以有很多的方法消灭这支军队,但她选择了最直接的碰撞,她就是要把她手下这批人马用最残酷的杀戮练成一把锋利血腥的利刀。

风吹四野,两方人马相隔百丈,气氛冷凝,羌人的号角率先响起,中间两千人的方阵马戟轰然竖起,马蹄缓缓启动,他们开始冲锋了。

霍时英缓缓抽出长刀,忽然一声爆喝:“嗬!”长刀猛然向下一挥,奔马而出。

“嗬!”队伍里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应,血气就这样被传染。

旷野里两方队伍悍然发起冲锋,马蹄雷动,大地颤抖,越来越近,黑色的阵营马戟轰然放倒,方向直指前方。

霍时英的队伍里传出尖锐的哨声,收缩阵型,七千人的雁阵越收越紧,黑甲军中一个壮硕的中年人,眼睛眯了起来,他从没有见过一只奔跑中的马队还能保持住如此完美的冲锋阵型的。

“冲锋!”他爆出大喝,号角“呜呜”的紧密吹响。

霍时英七千人的队伍,一路上发出巨大的惊心动魄的咆哮之声奔涌而去。

“轰……”两支队伍如两道惊涛巨浪骤然碰撞,天地为之震动,霍时英带着她的雁头悍然一头撞了进去,巨大的冲势,在撞击的一瞬间,猛然停顿。旷野里爆出巨大的声浪。战马悲鸣,人声嘶吼,震彻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