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点开高爽转发的图片,这是一条来自“平安华夏”的官方情况通报。
通报内容很简单:
“针对热心群众举报,某著名导演、艺考机构人员陈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我部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已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1岁),犯罪嫌疑人刘某(女,46岁)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本气势汹汹的讨论人群,在看到这份通报之后还继续叫嚣蹦跶的只剩下小猫两三只。
大部分人都闭嘴了!
实在是这份短短的通报里透漏出来的消息过于诡异。
热心群众举报这个很好理解。
高爽敢在第一时间放出这个通报,就没打算在这件事上藏着掖着。
这也和网友们最初的想法一样。
高爽还真的是“小肚鸡肠”的把骂他的人给弄进去了!
现在网上带头发声攻讦高爽的是谁?
通报里陈某某,加上著名导演、艺考机构人员这样的多重身份锁定,差不多已经明白的告诉了所有人,这次被撂进去的应该是陈启安无疑了!
至于那个四十六岁的刘某,虽然并没有详细说明身份信息,可大多数人也能猜到,应该是陈启安的老婆。
看到这里,法律意识比较淡泊的就已经开始跳脚了!
高爽这一波做的属实有些过分!
不但将正主个送进去了,居然连人家家人都不放过。
这是把人往死里弄啊!
不过稍微懂点法的都在通告随后的措词中发现了不一样的端倪。
刑拘!
这个词可不是能随便用的。
一般看到明星pc、xd塌房的通告时,官方通告中对于限制自由的描述大多都是行拘。
行拘和刑拘一字之差,就连读音都没什么两样,但是代表的意义却是完全不同的!
所谓的行拘是指“行政拘留”,涉事的范围一般是圈定在治安管理处罚的管辖职权内。
如果没有再查出什么其他问题的话,顶天了就是关个十天八天的,就算是多项治安问题合并处罚最长一般也不会超过二十天。
如果高爽是因为陈启安在网络上诋毁他,或者污蔑他愤而举报,够上个行政拘留都勉强。
能让陈启安跟他老婆在里面关个三五天,那都算是高爽权势滔天!
而这份通报中,用的却是“刑拘”。
刑拘,顾名思义便是“刑事拘留”!
在通报中能用出这个词来,那说明已经初步确定了这人是涉嫌刑事犯罪了。
平安华夏的官微,甚至还在通报的称谓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的字样。
那就更说明高爽针对陈启安的举报事件并不单纯!
官方通告对于这方面的遣词用句一向非常谨慎,绝不可能在这种关键问题上犯什么低级错误。
那就是说,陈启安这次是真的犯了大事了?
“高爽飘了啊!骂两句就把人两口子送局子里去?还特么曲皇呢,我呸!”
“楼上的消停点吧!”
“法盲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成不,通报都看不明白吗?”
“谁特么法盲了?汪汪队的走狗们……呃……你们不是刚才骂的最凶的那几个吗?怎么一份通报放出来就怂了?”
“行了,和怂不怂的没关系,陈启安这事儿有蹊跷。”
“明显是真犯罪了,引的官方发通告出声,说明问题还不小。”
“谁知道陈启安到底犯的是什么事?”
“难道又是pc?”
“不能吧,我刚才查了一下,确定那个姓刘的就是他老婆了,pc总不能带着老婆一起整吧。”
“我觉得可能是xd!这个带着老婆一起整应该有些可能。”
“……”
在大家对着一通报众说纷纭的时候,华夏电影工会也发声了。
“经警方初步查明,我工会(华夏电影工会)四级导演陈启安,涉嫌违法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工会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撤销陈启安工会评级,开除工会会员身份,收回工会颁发的一切荣誉……”
一条条的数下来,对陈启安的处罚有将近二十条。
这些处罚条款涉及的方面之全面超乎想象。
甚至很多都上升到了蓝星文艺协会的程度。
几乎将陈启安未来的一切可能性都彻底的封杀了个干净。
在这个星球上,只要陈启安想从事文艺相关的任何行业,哪怕是跑到最穷最落后的国家也找不到一丝出路!
这些条款看的吃瓜群众们眼皮直跳!
细数起来,近几十年里,还没有哪个人被处罚的如此之重,如此之严。
能让电影工会做出这样近乎“疯狂”的制裁,陈启安看来真的是摊上大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