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罗素的同学会
当罗素下定决心之时,他就感觉这场久违的同学会多少有点变味了——
尤其是当他上楼后发现,这次来参加同学会的人其实并不算多,算上辰砂和她的女朋友,也只有五六个人的时候……
……罗素就莫名联想到了金田一。
“我超!罗——素!”
当罗素进门时,第一个反应过来并叫嚷出声的,是一个身材很矮的小个子:“兄弟们,巨星登场!”
他的声音很嫩、很尖锐,而他的体型却小到了让翠雀感到讶异的程度——罗素的身高不算耳朵就只有169,原本就不算很高。而这小子却只到罗素身高的一半,甚至还不到一米高。
他看上去大概只有六七十厘米,坐在沙发上甚至腿都不用打弯。
如果按照正常人所得的疾病来说,这已经是侏儒症的程度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程度的侏儒。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因为这是灵亲症——显而易见的重度灵亲症。
他头上的棕褐色卷发、以及那狗头都表明了他的身份。他大概率是茶杯犬或是泰迪的灵亲持有者——也就是“茶杯贵宾犬”或“玩具贵宾犬”。
他全身都是蓬松而毛茸茸的、眼睛是黑亮的,翠雀一眼望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是一只穿着人类衣服,坐在沙发上的狗。和狗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他的四肢与狗不同,是直立行走的。他也有分开的手指,能像是人类一样穿鞋。
而还不等罗素回应,一旁的辰砂就嚷道:“别叫罗素了,人家现在的代号叫‘群青’!”
“哦,明白!”
那只会说人话的狗笑嘻嘻的,露出了和狗一样的牙齿,抬手对着罗素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群青——我也有代号了,我现在叫刻尔柏洛斯!”
“蛮威风的代号呢。”
罗素表情有些微妙的点了点头:“行,我记住了。”
而坐在角落正拿着话筒唱歌的女孩,也停了下来、回头望了过来。
她是一只黑猫,有着黑色的及腰长发、黑色的耳朵与尾巴。身材纤细而娇小。她看着容貌像是个乖乖女,可她却画着如同埃及艳后一般夸张的黑色眼线。
她的身边紧挨着坐了另一个陌生的女孩……她有着一头亮银色的波波头短发,耳下以及锁骨处都有着蛇的鳞片,给人以优雅而冰冷的感觉。这人罗素从来没见过,应该就是辰砂的女友了。
在罗素进门之时,就是她轻轻拉了一下身边黑猫的袖口,才让黑猫向着门口望了过来。
在看清罗素的时候,正在唱歌的那只黑猫顿时眼前一亮、身后的尾巴竖了起来。
“老大!”
“……璃儿?”
罗素顿时脚步一顿,用见了鬼一样的目光看向了身边的辰砂。
辰砂同学,你是否清醒?
带着女朋友,去见前前女友在的同学会?你这是去给人下马威的吗?
但他很快就看到辰砂对着自己挤眉弄眼。
罗素轻而易举的读懂了她的念头:就是不要做太大的动作,也不要太刻意招摇。简单来说,她希望罗素不要说一些有的没的。
……等等,姐姐你是不是在玩一种很新的东西?
罗素突然理解了一些东西。一些作为一只纯洁的小猫咪不该懂的事。
“老大?”
环抱着罗素的手臂,翠雀小声在罗素耳边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一会坐下说……”
罗素同样小声的说了一句,随后伸手对着剩下的两人用力的握了握手。
“我现在叫‘特异点’,”明明有着鹰隼的耳羽却还戴着眼镜,表情看起来异常严肃的男人第一个从沙发上站起来,伸手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随后才微微躬身、伸手握向了罗素,“好久不见,班长。”
“俺现在叫‘烈德拉姆’,”另外一个憨厚的巨人发出沉闷的笑声,勉强抬了抬屁股就当做是起来了,“可别叫俺大笨了。”
因为他实在是太过巨大,至少有两米五六的高度。他头上的牛角更是巨大无比,而且极长——左右角展甚至接近两米,在这KTV房间中甚至能投下两道明显的阴影。正因如此,他身边是没有坐人的,一个人就占据了一条长长的沙发。
翠雀看到他,愣了一下、突然想到了什么,顿时眼前一亮。
她还记得这个人——就在昨天,罗素才刚讲过他的故事!
罗素说,他当年就喜欢骑到自己一个朋友的脖子上,握着牛角四处冲锋。而他这个朋友的身高非常离谱,高中就有两米四了,而且身形极为矫健。背着罗素狂奔的时候,就如同骑着重型战马般,那叫一个势不可挡!
这种巨人,在班级里应该也不会有太多。这人应该就是罗素从小学时认识,然后在高中时重逢的那个有着长角牛灵亲的家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