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元戎剑奇谭(七)
丁洋是一位宝物猎人。
依靠倒斗起家的他在一个古墓里行动的时候,无意中吞下了一枚居然还没有过保质期的丹药。
这令原本只是一个凡人的他半只脚踏入了修仙的大门。
在敛获了大量财富后,他就摇身一变,洗白成了一个皮包公司身价千万的老总。
同时因为被网上铺天盖地的修仙小说洗脑的关系,察觉到自己通过奇遇跨入了普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的境界后,丁洋就觉得自己意识到了什么——我他娘的绝对是主角啊!
可惜这个时代灵气匮乏,想要通过自我摸索把另外半只脚也拉进修仙的门槛几乎不可能。
于是丁洋就干脆把自己的皮包公司转型成了垃圾场,专门去乡下收各种年代久远的垃圾,而他也时常出入古玩街,成为了所有古董店老板眼中的肥羊,为的就是能够在其中寻找到那么几个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法宝。
没想到这么一来,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法宝,虽然还没有碰到决定性的好东西——譬如里面住着老爷爷的戒指,或是能够催熟各种奇花异草的神秘小瓶子——但更是坚定了他“劳资就是主角啊!”的想法。
今天他本来只是心血来潮地出来转悠一下,可没想到却见到了一些令他感兴趣的场面。
现在的他正在跟踪一个穿着看起来就像个乡巴佬的少年。
别误会,他并没有那种会让男同胞们菊花一凉的爱好,单纯只是因为好奇。
那个少年在一天之内,几乎逛遍了这附近的所有彩票店,只要店里有卖刮刮乐,他就会掏钱买一张,刮开兑奖之后就走人——没错,每一张都有奖,而且奖金都在一千到五千左右。
这大半天下来,差不多已经让他有了近十万的收入,虽然和丁洋没法比,不过却令丁洋意识到对方身上很可能有什么宝贝。
当然,丁洋并没什么杀人越货的想法。
即便是被修仙小说洗脑,他也很清楚现在是法制社会,还没到人当事人佛挡杀佛的地步,随便弄死别人,自己也得进监狱捡肥皂或直接吃花生米……
更何况丁洋本身也不是啥坏人(当然也不是好人),否则的话根本不需要把公司转型成垃圾场,完全可以用一些更加激进的手法来收集疑似法宝的东西。
现在的他也只是想要见识一下对方的宝贝而已。
看到那个少年再度于一个彩点兑换了五千块奖金揣入刚买没多久的包里,并小心翼翼地离开那里后,他正想要跟上去,却发现有三个彪形大汉抢先一步做了同样的事。
……
“怎么样,朕还是挺有用的吧?”
剑中女鬼得意地在陈土娃周围飘来飘去。
在找了大半天后,她才发现自己仅剩不多的能力中,居然还有透视。于是这才带着陈土娃去买刮刮乐。
少年虽然对此有些犹豫,不过最后想到自己还在病床上躺着的父亲,以及等着用学费的弟弟,最后也只能用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来赚钱了。
理论上来说,本钱凑够之后就能通过女鬼的这种能力来赌石、捡漏之类赚一票大的,不过那样一来这本小说就变成商业异能类小说,所以土娃并没有那么做的打算。
“还行吧。”因为总觉得自己夸奖对方的话,会让女鬼得意忘形,所以陈土娃只是没啥表情地回了一句。
“那滴血认主的事儿……”
“不成,我最近贫血。”
“不用你的血也行啊!朕不挑食!”
“不成,我最近晕血。”
“明明午饭还吃鸭血粉丝汤来着……”
“那是一回事么?”
两人斗着嘴的同时走进了一条小巷子。
这个时候,剑中女鬼才瞥了眼陈土娃身后,然后悠然说道:“有几个意图不轨的家伙正在偷偷靠近你哦?”
陈土娃先是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
所谓财不露白,应该是刚才自己赢钱的时候被小混混盯上了——毕竟一个小孩子手里拿着几扎钱,对不法之徒来说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本来为了遮掩大量奖金和那把古剑,自己还特地花钱买了个大登山包,没想到还是被盯上了。
“要朕帮忙吗?只要滴血认主的话,凡人再多也不是朕的对手哦?”
看到陈土娃陷入困境,剑中女鬼不仅没有慌张,反而还和颜悦色地游说陈土娃起来。
“你看我的鞋。”
陈土娃不慌不忙地说道。
“啥?”剑中女鬼一愣。
她顺着陈土娃的意思往下一看,发现对方只是穿着一双有些破旧的运动鞋。
“我以前穿布鞋参加市中学赛级长跑比赛得了第一,这双鞋就是当时的奖励。”
说完,少年就撒开脚丫子,如同离弦之箭般,嗖地跑没影了,只留下傻眼的女鬼和那几个不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