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2/4页)

“抱歉,”斯特莱克说,“我一直在给可汗那件案子写笔记。写到很晚。”

他看了手表一眼。

“要不要下楼吃个饭?我饿坏了。”

“等一会儿。还不到十二点呢。我想知道那几个人的事。”

斯特莱克叹了口气。

“好吧。”他说。一个人走过他们坐的桌子,去上厕所,斯特莱克压低声音。“唐纳德·莱恩,皇家直属边境军团。”他又想起那对鼬般的小眼睛,里面强烈的恨意,玫瑰刺青。“我让他被判了无期。”

“那他——”

“过了十年就出来了,”斯特莱克说,“二〇〇七年就自由了。莱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疯子。他是头野兽,聪明又狡猾的野兽;反社会——货真价实的反社会,要我说的话。让他被判无期的那件案子本来不该由我调查。他本来就要逃掉指控了。莱恩完全有理由恨我。”

但他没说莱恩到底做了什么,也没说他斯特莱克为什么会去调查那件事。有时候,特别是谈到特别调查局的工作时,罗宾能从斯特莱克的语气判断出他什么时候不想再讲得更详细。至今为止,她从来没再逼他往下说过。她不太情愿地放弃唐纳德·莱恩这个话题。

“另外那个军队的人呢?”

“诺尔·布罗克班克。‘沙漠之鼠’。”

“沙漠——什么?”

“第七装甲旅。”

斯特莱克似乎越来越不情愿说了,表情也阴郁起来。罗宾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饿了——他需要定时进餐才能维持状态——还是其他更阴暗的理由。

“我们吃饭吧?”罗宾问道。

“好。”斯特莱克说,将啤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

地下室的餐厅很温馨,房间里铺着红地毯,另设第二处吧台,四处摆着木头餐桌,墙上挂满镶框画。他们是第一桌客人。

“你之前说什么来着,诺尔·布罗克班克?”斯特莱克点好炸鱼配薯条后,罗宾点了沙拉,催促道。

“嗯,他也有理由对我怀恨在心。”斯特莱克简单地说。他不想谈唐纳德·莱恩,似乎更加不愿意谈布罗克班克。他的目光越过罗宾的肩,盯着虚空看了很久,然后说:“布罗克班克脑袋不正常。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是你把他送进监狱的?”

“不是。”斯特莱克说。

他的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罗宾等了一会儿,明白他不会再主动说什么关于布罗克班克的事了,又问:

“第三个呢?”

斯特莱克没说话。罗宾以为他没听清。

“谁是——”

“我不想说。”斯特莱克咕哝。

他怒视着新端上来的啤酒。罗宾可不会就这样被他吓倒。

“不管那条腿是谁寄的,”她说,“收件人可是我。”

“好吧,”斯特莱克犹豫片刻,不高兴地说,“他叫杰弗·惠特克。”

罗宾感到一阵震惊。她不用问斯特莱克怎么认识杰弗·惠特克的。她已经知道了,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谈过这个人。

关于科莫兰·斯特莱克的早期生活,网上有详细记载,之后媒体报道他成功破案时,又无数次把那些记录翻出来。他是一位摇滚明星的私生子,生下他的女人一直被形容为“骨肉皮”,也就是追求和明星发生关系的特殊追星族。她在斯特莱克二十岁时因吸毒过量而死。杰弗·惠特克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年纪比她小很多,曾被指控为杀死她的凶手,但最终无罪释放。

两人沉默地坐着,直到侍者上菜。

“你怎么光吃沙拉?不饿吗?”斯特莱克问,吃光他的一盘薯条。正如罗宾所想,他的情绪随着碳水化合物入肚而明显好转。

“婚礼。”罗宾言简意赅。

斯特莱克什么都没说。他私下给两人的关系制定了严格的界限,评论她的身材绝对是越界行为。从两人认识开始,他就下决心不要和她变得过于亲密。不过他还是觉得她已经太瘦。以他的口味而言(在心里这么想想已是越界),她还是圆润点好看。

“你不会连你和那首歌的关系,”罗宾沉默几分钟后,开口问道,“也不肯告诉我吧?”

他咀嚼了一会儿,喝了几口啤酒,又点了一杯“厄运沙洲”,才说:“我母亲身上有那首歌歌名的刺青。”

他不想告诉罗宾刺青所在位置,他其实根本就不愿意想刺青。但食物和啤酒让他快活起来。罗宾从来没有对他过去的生活表现出丝毫兴趣,他想今天给罗宾提供些信息,算是种回礼。

“那是她最喜欢的歌。蓝牡蛎崇拜是她最喜欢的乐队。嗯,‘最喜欢’可能不太准确,她简直对这支乐队五迷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