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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不是他杀的,对吧?”罗宾问道,试图回忆维基百科上的说法。

“她死了一个月才被人发现,我想验尸恐怕并不容易。”斯特莱克说。尚克尔所谓的“难看”的脸色又回来了。“要我说,我打赌是他杀的。一个人要有多走运,才会有两任女友都猝死在家,而他是无辜的,只是袖手旁观了?

“惠特克热爱死亡,热爱尸体。他说他年轻时当过挖墓工。他对尸体有种特殊的癖好。世人把他当成狂热的哥特信徒,装模作样的江湖骗子——那些奸尸幻想歌词,《撒旦圣经》,亚里斯特·克劳利之流——但他其实是个毫无道德可言的邪恶混蛋,而且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他是个毫无道德的邪恶混蛋。结果怎么着?女人都抢着要他。

“我得点杯酒喝。”斯特莱克说,起身走向吧台。

罗宾看着他的背影,意外于他会这样突然爆发。他认为惠特克杀过两次人,但法庭不这么认为。据她所知,警方的证据也不足以支持这一观点。她已经习惯看斯特莱克坚持一丝不苟地收集并记录事实,听他不断重申直觉和个人好恶只能作为参考,决不能影响调查方向。当然,死者毕竟是他的母亲……

斯特莱克回来了,端着一杯尼克尔森淡啤酒,还拿着两份菜单。

“抱歉,”他坐下喝了一大口啤酒后,低声喃喃,“我想起很多已经很久没想起的事。那堆该死的歌词。”

“嗯。”罗宾说。

“老天在上,不可能是挖掘工,”斯特莱克沮丧地说,伸手捋了浓密的鬈发一下,结果完全没能改变它的走向,“他是个职业匪徒!他如果发现是我作的证,想报复,绝对会一枪打死我。他可不会费心思砍人腿,写歌词,这只会让警察找他的麻烦。他是个生意人。”

“沃德尔仍然认为是他?”

“是啊,”斯特莱克说,“他应该很清楚,匿名作证是绝对保密的,不可能走漏风声。否则城里到处都是警察的尸体。”

他控制住自己,没再继续批评沃德尔。沃德尔现在处于这样的位置,完全可以给斯特莱克找麻烦,但他表现得又体贴又热情。斯特莱克没忘记自己上次跟警察厅打交道时,因为某些警察心存怨恨,他被关在审问室里整整五个小时。

“你在军队里认识的那两个人呢?”罗宾压低声音。一群女白领坐到他们附近。“布罗克班克和莱恩。他们杀过人吗?我是说——”她补充,“我知道他们都当过兵。在战场之外呢?”

“莱恩如果杀过人,我不会吃惊,”斯特莱克说,“但据我所知他入狱前没杀过人。他后来入狱了。我只知道,他冲自己老婆动了刀子——把她绑起来,刺伤了她。他为此蹲了十年牢,但我不认为监狱能让他改邪归正。他已经出狱四年多,犯下杀人罪也不奇怪。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在梅尔罗斯见到他的前任岳母。她说莱恩出狱后去了盖茨黑德,我们还知道他二〇〇八年可能在科比……不过,”斯特莱克说,“她还说莱恩病了。”

“什么病?”

“关节炎什么的。她不知道详情。身体有毛病的人能做出照片上的那些事吗?”斯特莱克拿起菜单,“好了。我饿得要命,你这两天除了薯片什么也没吃。”

斯特莱克点了炸鳕鱼和薯条,罗宾点了农夫套餐。然后斯特莱克改变话题。

“你觉得受害者看起来像二十四岁吗?”

“我——我不知道,”罗宾说,不想回想照片上光滑丰润的脸颊,结满冰霜的眼睛,但徒劳无功,“不,”她沉默顷刻后说,“我觉得它——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四岁。”

“我也觉得。”

“我可能……洗手间。”罗宾说,站起来。

“没事吧?”

“我去上个厕所——喝了太多茶。”

斯特莱克看着她走远,喝光啤酒,思考起他没告诉罗宾,也没告诉过任何人的另一条线索。

德国的一个女警官给他看了女孩的作文。斯特莱克记得作文的最后一段。那篇作文写在淡粉色的纸上,是小女孩的秀气笔迹。

小姐把名字改成阿纳斯塔西亚,染了头发,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她消失了。

录像带里,警官问道:“这是你的愿望吗,布里塔妮?你想逃走,消失?”

“这只是个故事!”布里塔妮坚持这个说法,发出生硬的不屑笑声,纤细的手指绞成一团,一条腿盘在另一条腿上。她的金发稀疏,从长满雀斑的白皙脸颊两侧垂下来,眼镜在脸上摇摇欲坠。她让斯特莱克想起黄色的虎皮鹦鹉。“是我编的!”

DNA测试会证明冰箱里的那个女人是谁。警方会继续顺藤摸瓜,查明奥克萨娜·沃洛什纳的真实身份——如果那是她的真名。但斯特莱克仍然忧心忡忡,担心死者是布里塔妮·布罗克班克。他不知道这是妄想,还是正确的直觉。为什么寄来的第一封信署名是“凯尔西”?为什么那颗头颅显得如此年轻,婴儿肥的脸颊如此光洁而平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