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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果然到了,眨巴着他们那坚毅平和的大眼睛,目光中流露出警觉和怀疑。
“好地方,”弗伦奇说。“客人在哪儿?”
“在那儿,”贝福斯不待我回答就接口道。
他们一刻不耽误地进入了房间,来到他面前,低头望着他,神情严肃。
“死了,你说是不?”贝福斯评论说,开始表演了。
弗伦奇弯下腰,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扳机环捡起了地板上的那把枪。他的视线撇向一侧,然后用力扳过他的下颚。贝福斯则用一支铅笔滑入枪管一端,捡起了另外一把白柄手枪。
“我希望,指纹都在该在的地方,”贝福斯说。他嗅了嗅,说:“哦,是的,这个宝贝已经用过了,你那把怎么样,克里斯蒂?”
“开过枪,”弗伦奇说。他又闻了闻,“不过有一段时间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袖珍手电筒,向黑枪的枪管里照了照。“是几个小时以前。”
“在海湾城,怀俄明大街上的一栋房子里,”我说。
他们不约而同地把头转向我。
“猜测吗?”弗伦奇慢悠悠地问。
“是的。”
他走向罩着防尘罩的桌子,将手枪搁在上面,离另一把有些距离。“最好立刻做好标记,弗雷德。它们是两把一模一样的枪。我们两个都要签字。”
贝福斯点点头,在口袋里摸索一番,然后拿出几张绑线标签。这玩意儿警察都随身带。
弗伦奇回到我身边。“我们不要再猜测了,直接说说你知道的部分。”
“今晚一个我认识的女孩打电话给我说,我的一个客户在山上有危险——来自他的危险。”我向椅子上的尸体努了努嘴。“那个女孩开车把我送上来的。我们通过了路障。很多人看见了我们俩。她把我放在了房子的后面,然后回家了。”
“叫什么名字?”弗伦奇问。
“德洛丽丝·冈萨雷斯,家住贝尔西别墅公寓,位于富兰克林大道。她是拍电影的演员。”
“哦哦,”贝福斯说着,翻了翻眼睛。
“你的客户叫什么?是同一个人吗?”弗伦奇问。
“不是,那完全是另外一个人。”
“有名字吗?”
“还没有。”
他们一脸严肃苍白的表情瞪着我。弗伦奇的下巴几乎抽搐了一下。肌肉疙瘩出现在他的颌骨两侧。
“新规矩吗,哼?”他轻声说。
我说,“对外公布总要有个协议。地方检察官想必会同意这一点的。”
贝福斯说,“你太不了解地方检察官了,马洛。对外公布对他来说算什么,就像我嚼吧嚼吧几颗嫩豌豆。”
弗伦奇说:“无论怎样,我们都不会给你任何保证。”
“她没有名字,”我说。
“我们总有办法能查到的,小子,”贝福斯说。“干吗要走这常规的一套,给我们大家都添麻烦呢?”
“不要对外公布,”我说。“除非正式起诉。”
“你不可能侥幸逃脱的,马洛。”
“他妈的,”我骂道,“这家伙杀了奥林·奎斯特。你把那支枪带回市区,检查一下击中奎斯特的子弹。在你们把我逼上绝路之前,至少能通融我这么一点吧。”
“我不会冤枉你的,”弗伦奇说。
我没吭声。他盯着我,双眼充满冷酷的恨意。他的嘴唇慢慢张开,声音很厚重:“他中枪时你在这儿?”
“不在。”
“那谁在这儿?”
“他在,”我望着死去的斯蒂尔格雷夫那头。
“还有谁?”
“我不想对你撒谎,”我说。“我不想告诉你任何我不想说的事——除非是答应我的条件。我不知道他中枪时有谁在这儿。”
“你抵达时有谁在场?”
我没有回答。他慢慢地转过头去,对贝福斯说:“把他铐上,反手。”
贝福斯犹豫了一下。接着他从左边屁股口袋里拿出一副钢手铐,向我走来。“把手放在背后,”他以一种机械的声音说。
我照做了。他“咔哒”一声把我上了铐。弗伦奇缓缓走近,站在我面前。他的眼睛半开半闭,眼圈周围的皮肤因疲倦而显得灰暗。
“我打算发表一段小演讲,”他说。“你不会喜欢听的。”
我沉默不语。
弗伦奇说:“宝贝,我们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警察,大家都恨我们恨得牙痒痒,仿佛我们没有很多麻烦,我们还得应付你。我们似乎被人欺负得还不够,被那些坐在要人办公室里的、市政厅的家伙、白天的老板、晚上的老板、商会,还有坐在饰有镶板的办公室里的市长阁下,他的办公室比整个重案组的三间寒酸的办公室加起来还要大四倍。我们似乎去年不必在这三间连椅子都不够的办公室里处理一百十四起凶杀案。我们把生命浪费在翻捡肮脏的内衣、辨别腐烂的牙齿。我们爬上黑漆漆的楼梯去抓一个吸了一肚子鸦片的持枪小流氓,我们也不总能抓住他们,我们的妻子整夜整夜地等我们回来吃晚饭,我们回到家的时候太他妈的累了,吃不香、睡不好,甚至都读不动报纸上关于我们的谣言。于是,我们住在一条廉价街道的廉价房子里,在黑夜里失眠,听着街区里酒鬼打闹取乐。就在我们要躺下时,电话响了,我们得起来,一切从头来过。我们做的总是错的,一向如此。一次都没对过。如果我们要人招供,就把他揍个半死,他们和一些奸诈的律师在法庭上会叫我们盖世太保,我们弄错语法时,他们就嘲笑我们。要是我们犯了错,他们就会把我们扔到贫民窟,我们在美好凉爽的夏夜,将酒鬼们从阴沟里带走,被妓女们大吼大叫,还要从穿着佐特套装[1]的混蛋手里夺下匕首。不过这一切都不会让我们真正开心。我们还得对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