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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间很宽敞,占足了整幢房子的宽度。天花板很低,有房梁支撑,棕色的灰泥墙上点缀着细长的中国刺绣,还有装着花纹木框的中国画、日本画。有几个矮书架,还有一条厚实的浅粉色中式地毯——一只沙龟满可以在里头待上一星期,鼻子一次都不会探到绒毛外面来。地上铺了软垫,零落的丝织品扔得到处都是,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仿佛有个习惯:非得有东西可以伸手摩挲才行。有张低矮宽敞的卧榻,披着陈旧的玫瑰花毯。上面放着一叠衣服,其中有丁香色的蚕丝内衣。有盏带基座的雕花大台灯,另外的两盏灯则装着翡翠绿灯罩和长长的流苏。一张黑色书桌,桌角雕刻着异兽;桌后是一把光亮的黑色椅子,扶手和椅背都雕琢过,上面摆着黄色的缎子靠垫。屋里交织着各种怪味道,眼下最明显的似乎是无烟火药燃过后的刺鼻气味和令人作呕的乙醚香气。
房间一头,一处类似矮平台的地方有张高背柚木椅,卡门·斯特恩伍德小姐端坐其上,身下垫着一块流苏镶边的橘色披巾。她坐得笔挺,手放在椅子扶手上,膝盖并拢,僵直的身姿犹如埃及女神,下巴收平,小巧洁白的牙齿在微启的双唇间闪闪发亮。她双目圆睁。眼球幽深的暗蓝色已然吞没瞳孔。那是一双疯子的眼睛。她好像丧失了知觉,但失去知觉的人又不会是那种坐姿。看起来她似乎正想象自己在做什么非常重要的事,而且大获成功。她嘴里发出一串尖细的笑声,可笑归笑,她的表情毫无变化,连嘴唇也纹丝不动。
她戴着一对狭长的玉耳环。那是对精致的耳环,也许价值好几百块。除此之外,她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她的身体很美:玲珑,柔软,紧致,结实,丰满。灯光下,她的皮肤焕发出珍珠般的光泽。她的腿不像里根太太的腿那样妖冶魅人,却也非常漂亮。我上下打量着她,既不觉尴尬也没起色心。在这屋里的根本算不得一个裸女。她只是个白痴。在我眼里,她从来只是个白痴。
我不看她了,把目光移向盖革。他仰天躺在地毯流苏旁的地板上,身前是一根图腾柱一样的东西。它外形像一只鹰,又大又圆的眼睛是照相机镜头。镜头正对着椅子上那个赤条条的姑娘。柱子一侧夹着一个发黑的闪光灯泡。盖革穿着带厚毛毡鞋底的中式便鞋,腿上是黑缎睡裤,上身一件中式刺绣外套,前襟沾满了鲜血。他那颗玻璃眼珠亮晶晶地对着我发光,目前看来,这是他身上最有生机的东西了。草草一看,那三枪都没有打偏。他死得很透。
我之前看到的那道闪电便源于这闪光灯泡。疯癫的尖叫声是这赤条条的傻姑娘看到亮光后的反应。三声枪响则是其他人的主意,想让事情有个出人意料的转折。就是那个走下后门台阶,砰地关上车门逃走的家伙。我可以借他的视角看清真相。
那张黑色桌子一头的红漆托盘上,摆着两只精巧的金丝玻璃杯,旁边是盛着棕色液体的大肚酒瓶。我摘掉瓶塞,嗅了嗅那液体。闻着像乙醚混合了别的什么,可能是鸦片酊。我从来没这样混合过,不过这瓶东西倒是同盖革家很搭。
我听着雨点打在屋顶和北窗上。除此没有别的声响,没有汽车声,没有警笛声,只有雨点滴答滴答响个不停。我走到卧榻前,脱掉雨衣,乱翻着那女孩的衣物。有条淡绿色的中袖粗羊毛套衫。我寻思着这件衣服我倒是可以帮她穿。内衣还是算了。倒不是故作矜持,只是看不得自己给她穿内裤扣胸罩。我把套衫拿到平台上的柚木椅子前。斯特恩伍德小姐身上也散发着乙醚味,在几英尺开外都闻得到。她还在细声细气地咯咯傻笑,嘴角的一丝涎沫顺下巴淌着。我扇了她两个耳光。她眨眨眼,不笑了。我又扇了她两下。
“快,”我声音响亮地说,“乖。咱穿衣服吧。”
她凝视着我,暗蓝色的眼睛空洞得好似面具上的孔眼。“咕咕嘟得哩。”她说。
我又掌掴了她几下。她满不在乎。挨了打,她并没有回过神来。我开始给她穿衣服。对此她也不放在心上。她由着我抬起她的手臂,还把手指张得很开,好像这样有多可爱似的。我抓着她的手穿进袖管,帮她把背后的衣服往下拉,再扶她起来。她痴笑着跌进我的怀里。我将她抱回椅子上,为她穿好鞋袜。
“我们走两步吧,”我说,“乖乖走两步。”
我们走了几步。一半时间她的耳环重重砸在我的胸口上,一半时间我俩一齐迈步,犹如一对“慢板”[1]舞者。我们走到盖革的尸体前,再返回。我让她看了看他。她觉得他很可爱,傻笑起来,很想告诉我这点,却只是咯咯笑个不停。我领着她走向卧榻,让她四肢伸展仰躺在上面。她打了两个嗝,笑了几声,睡着了。我把她的东西塞进口袋,走到那根图腾柱后面。里面确实装了照相机,但机器里找不到暗盒。我在地上四顾找了找,心想他被枪杀前没准把它拿了出来。找不到暗盒。我握住他松垮冰凉的手,稍稍翻动他的身子。仍旧找不到暗盒。这样的事态发展我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