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 河边旅行箱 13.过客还是终结者
还好,萧云天打通了方子帅的电话,还没有停机,接通后,那面的人也自称是方子帅。
萧云天表明了身份和来意,要求和方子帅见一面,方子帅一听事情重大,也不敢推辞了,于是答应见面,马上就赶到重案侦缉队来了。原来方子帅还在海东市一家企业打工,离得并不远。
见面后,先查验了方子帅的身份证,确认了他的身份。他看上去是一个个子稍高、瘦瘦的青年男子。
萧云天让他简要地介绍一下和卢佳怡之间的事情。听了方子帅的介绍,和唐秋月说得基本都差不多,看来,在与卢佳怡的交往这件事上,方子帅还没有说假话。
萧云天问:“你和卢佳怡分手多长时间了?分手后有过来往吗?”
方子帅答道:“我和卢佳怡性格不合,分手已经两年多了,她过她的,我过我的,各不干扰,从分手以后,我就没有再找过她,她也没有找过我,彼此都没有过来往。”
萧云天又问:“说的是不是实话?想清楚了再说。”
方子帅道:“警官,我说的真是实话啊,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我和她早就没有来往了。不过,如果我知道她这么有钱,说不定就会旧情复燃的。”
萧云天从心里升起一股厌恶的情绪,这种吃软饭的男人,有女人看上他真是瞎了眼了。方子帅究竟是卢佳怡生命中的过客,还是她生命的终结者?
不过看来方子帅说的倒是实情,唐秋月也能够证实,至少近半年来没有听说卢佳怡尚在联系方子帅。经过查询两人的通话记录,最近三个月也没有查到有关记录。
“你和卢佳怡之间有没有发生过什么矛盾?”萧云天继续问。
“矛盾什么的肯定有啦,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一过去,我也就忘了。再说,我也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我知道你们在怀疑我,卢佳怡死了我也伤心,毕竟在一起过,但我真的是什么也没有干。”方子帅竭力为自己辩解。
“现在案件还在侦查之中,我们身为警备人员,打击犯罪保护群众是我们的职责,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说罢,萧云天意味深长地看了方子帅一眼。
方子帅不敢直视:“我有罪,我有罪……不对,我有错,我有错。当初卢佳怡回老家过得好好的,我不该再去招惹她。结果她离婚回来后,要和我结婚,我还想再玩两年,没答应她,她一气之下就和我分手了。不过,这真都是以前的事了,从那以后,我真是没有再跟她来往过了。
“现在卢佳怡被人杀了,我知道这是大事,这种事上我不敢撒谎的。你看我也就是跟女人们玩玩,也不至于下这么大的狠手。再说你看我也没有力气没有狠劲去干杀人的事啊。”
萧云天厌恶地摆摆手:“行了行了,不用再啰唆了,你的意思我们都听明白了,今天对你的问话暂时到此,有什么新的情况要立马向我们汇报,知道了吗?”
方子帅使劲地点着头,道:“一定一定,希望警官们早点破案,还我清白啊。”
方子帅离开后,唐秋月已经领着她的相好吕显光来到了警局。还是照例把两个人分开询问。
这也是公安刑侦的一个基本规矩,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证人时必须分别进行,由两个人一人主问,一人主记。如果不分别进行的话,就容易有串供或者串证之嫌疑,好比甲乙两个人都是证人,如果在记录甲的证言时,乙并没有回避,那么甲的证言或多或少对乙就有所影响。
有的影响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虽然可能都目击了同一件事,但证言肯定有一部分差异,但如果听了甲的证言再作证,乙在证言上会不由自主地向甲说的靠拢。还有的影响,就是乙根本并不完全知道案件的事实,甲既然这样说了,就照着甲的说。
还有,为什么要两名侦查员共同询问呢?这是接受监督的需要,一人为私,二人为公。如果只有一个侦查员一人问一人记,那谁来监督?出了什么事谁也说不清,是粗心漏记了还是故意作虚假记录的,有没有刑讯逼供或诱供行为?两人共同询问,一人问一人记,一方面有分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互相监督。
先问的唐秋月,问问她跟吕显光这个人究竟是如何认识的。一问得知,两人认识的经过和卢佳怡与郭大富的差不多,吕显光原来也是夜总会的常客,一来二去,就和唐秋月熟悉了,熟悉了之后就好上了,关系到现在一直没有断。
至于吕显光是什么样的人,干什么事,唐秋月倒不是很清楚,好像吕显光也没有什么稳定的职业,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净干些到处给人帮忙要账、管理工地等乱七八糟的事情。
虽然在生意上不如卢佳怡的那个男友郭大富,但吕显光这个人还是用情比较专一的,而且平时吕显光非常舍得为唐秋月花钱,什么手机啦、笔记本电脑啦、平板电脑啦之类的数码产品,只要是市面上流行的,吕显光都会为唐秋月买来,这把唐秋月感动得不行,毕竟吕显光现在事业还没有发达,经济实力并不好却舍得为自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