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一场大热闹
欧文·菲茨斯蒂芬后来就再没有跟我说过话。他再也不肯见我。他一朝被关了起来,在里边就不能那么随便了,于是就不再说话,从此不吭一声。他所以这样突然恨起我来——说他恨我是决不为过的——依我看其原因就在于他知道了我认为他精神不正常。他希望满天下的人除了我都只当他是个疯子,至少希望到审判他的时候代表天下人的陪审团里那十二位会只当他是个疯子——事实上他也果然使他们都把他当成了疯子——但是他却不希望我也跟他们一般见识。一个非癫非狂的人装作精神病患者,为所欲为,而又逃过了惩处,要说这是开个玩笑的话,那他是开了天下人一个大玩笑。可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不知自己本来就是个疯子,却自以为他这个精神病患者是装出来的,要说这也是开个玩笑的话,那他开这个玩笑结果戏弄的还是他自己。我一句话点明了他这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他这个极端自负的人就受不了了,尽管他心里恐怕永远也不见得会承认自己真是个疯子,或者有可能真是个疯子。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吧,反正我在医院里跟他一会,指明了从法律上讲他可以免于上绞台以后,他就没有跟我再说过话。
过了几个月,他身体养得差不多了,可以出庭受审了。不出他的所料,他这一审果然审得满城风雨,大大的热闹了一番,报纸都开心得拍手大笑。他以杀害柯顿太太的罪名给送上了县里的法庭。这件案子又找到了三位新的证人,两位证人看见他那天早上从柯顿家的后门出来,还有一位证人证明了他的汽车上一天晚上在四条马路以外停了整整一夜——至少是从后半夜起一直停到了天明。市里和县里的地方检察官一致认为这个证据过硬,就柯顿一案对他提起公诉把握最大。
菲茨斯蒂芬当即以精神失常为由,辩称自己无罪——法律上的用语不一定如此,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由于杀害柯顿一案在他的诸多罪行中发生在最后,所以他的律师尽可以把他在前此诸案中的所作所为作为他精神失常的证据——当庭陈述,这些他们确也都详详细细讲了。那帮律师干这个还不是轻而易举、胜任愉快?他们完全贯彻了他的本意,就是:要证明他是个疯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证明他犯下的案子实在太多,是个正常人的话是不可能犯那么多案子的。是啊,这还不是明摆着的:他犯下的案子实在太多了。
他当年是在纽约认识他的表姐艾丽丝·戴恩的,当时艾丽丝带了还是个孩子的嘉波莉在纽约住。对此嘉波莉也无法提出佐证,我们只能以菲茨斯蒂芬的话为准,不过估计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他说他们对旁人始终没有透露过他跟她有这一层亲属关系,因为当时艾丽丝还在寻找姑娘的父亲,将来找到的话,可不能让他知道艾丽丝跟那祸害无穷的过去并没有彻底一刀两断,身上还带着些藕断丝连的关系呢。菲茨斯蒂芬说在纽约时艾丽丝是他的情妇:那可能是实情,不过这也关系不大。
艾丽丝和嘉波莉离开了纽约去旧金山以后,菲茨斯蒂芬同艾丽丝之间时而还有书信往来,不过也只是一般的书信往来而已。后来菲茨斯蒂芬碰上了霍尔东夫妇。办那个教会本是他的主意:创办是他,出资是他,迁来旧金山也都是由他主其事的,不过他跟教会的这层关系却始终秘而不宣,因为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对宗教素来是抱怀疑态度的,要是让人知道了这个教会是他一力所办,那不等于告诉人们这个教会明明是个假货吗?他说,他把这个教会既当玩具,又当饭票;他喜欢对人家发挥影响,特别是发挥潜移默化的影响,可是人家似乎都不大爱买他的书看。
阿罗妮亚·霍尔东是他的情妇。约瑟夫不过是个傀儡,在教会里是个傀儡,在家庭里也是个傀儡。
在旧金山,菲茨斯蒂芬和艾丽丝特意作了精心的安排,通过艾丽丝家其他朋友的关系,让菲茨斯蒂芬认识了她的丈夫和嘉波莉。嘉波莉此时已长成个大姑娘了。姑娘形体上的特异之处使他爱得入了迷,对这些特异现象他有他的一套看法,跟姑娘说的都差不多。他当时就想在姑娘身上碰碰运气,可是运气不佳。这却越发坚定了他的决心,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他就是这么个脾气。艾丽丝成了他的盟友。她是了解他的,再说她也恨透了姑娘——因此她很愿意他把姑娘弄到手。艾丽丝早已把那段家史都告诉了菲茨斯蒂芬。姑娘的父亲这时候却还不知道姑娘早已受到了挑唆,把他看成了杀死她母亲的凶手。他知道姑娘对他恨得不得了,却不知道原因在哪里。他还以为是由于自己在狱中受尽了煎熬,逃出监狱以后又历尽磨难,人已经变得冷酷了,自然要引得小姑娘反感了。姑娘虽说是自己的亲骨肉,可实际上还只是个新相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