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铁钉案 第十七章

退堂后回到衙舍,狄公笑着对马荣、乔泰说:“此事瞒过了两位半日,非为他故,只是不想惊动了朱达元、让你俩先将他引出去,然后我与陶甘带了番役到他宅邸作一次彻底搜查。朱达元不仅生性贪狠,而且狡诈十分,非如此计算不行。再则,倘若我昨夜便将此中真情吐露给你们,你两位必然掩饰不住自己的感情,露出形迹,反误大事。”

马荣咬牙叫道:“倘若我早知朱达元是杀害洪叔叔的凶手,我当即就亲手将他勒死!——但是,老爷你是什么时候发现那无头尸不是潘叶氏呢?”

狄公答言:“朱达元自己留下了两个大破绽。首先一个就是他将死者的鞋袜也拿走了。”

“鞋袜拿走了?他不是将死者的所有衣裙鞋袜全拿走了吗,为何单说拿走了鞋袜便是大破绽呢?”马荣不解。

狄公道:“你有所不知,凶手倘若单拿走那鞋袜而留下潘叶氏的衣裙,官府必然会怀疑起鞋袜失踪的含义。因为我们知道女子的衣裙是否合身,是否系本人生前所穿很难判别,而鞋袜是否合脚则是判别尸首是不是潘叶氏的重要的一个证验。凶手单拿走了鞋袜遗下衣裙,我们无从验别,反容易疑心尸首不是潘叶氏。而凶手若是拿走衣裙单留下鞋袜则更糟——我们只须将鞋袜与尸首的脚一配,便知道这尸首不是潘叶氏。凶手狡猾,一并将衣裙鞋袜全数带去,我们无所适从。果然也一时骗过了我们的眼睛,都以为是潘叶氏的尸首。

“第二个破绽便是朱达元第二天又溜去潘宅,破窗而入,从衣箱的夹层里取走了那对金手镯,更愚蠢的是他竟将潘叶氏生平最珍爱的一件罗衫和一条皮袍也拿走了。这个事实很清楚告诉我们,潘叶氏并未死,只是被凶手藏匿过了。倘若凶手杀人时早知道金手镯所藏之处,必是当日就顺手取走。当日未取,隔日再来,这说明有人事后告诉凶手金手镯所藏之处,要他回来取走。而告诉凶手的只能是潘叶氏自己。”

乔泰问:“那么,老爷又是何时怀疑起朱达元的呢?”

狄公微微一笑,答道:“起初,我只是怀疑叶泰是凶手。我反复思索这案子的内情,被杀害的女子不是潘叶氏只能是廖莲芳——她失踪后一直不见形迹。件作说死者不是处女,我从于康的招供中得知廖莲芳与他早有奸情。后来叶泰拐骗了廖莲芳,叶泰身强力壮,足以将她的头颅砍下,而潘叶氏则伙同叶泰掩盖这杀人凶案,自己也乘机躲藏了起来,嫁祸于潘丰。但很快我改变了看法。”

陶甘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老爷很快又排除了叶泰作案的可能?”

狄公道:“潘丰家卧房里的一张新刷了漆的方茶几,改变了我的全部看法。潘丰离家去山羊镇前将这方茶几放在卧房里阴干,但有人不慎碰了这茶几,茶几上的湿漆留下了手摸过的痕迹,故潘丰开释回家后只得又再刷一层新漆。我断定摸过这茶几的必是凶手无疑,因为潘叶氏知道新漆有毒,她是决不会去碰它的,而凶手却不知这一层利害。——叶泰的手并未中毒肿胀,故他杀人的可能可以排除。

“这时我突然想到了朱达元,原因只在两件不为人注意的小事上,朱达元的手因为碰上了湿漆,故肿胀疼痛,为了遮掩,他故意将他的家宴摆在后院的露天平台上,这样他戴上了白手套赴席就不为人留意。因为,你们知道,那天夜里天气确是很冷。其次,同样因为是手中毒,肿胀疼痛,他与你们打猎时三箭未中那条野狼,反使你乔泰射中了。朱达元娴熟骑射,必是手中毒肿痛,才有如此失误。那天他同样是戴着白手套。

“还有一层原因也不可忽视了:凶手的家或藏匿潘叶氏的地方决不会离潘宅很远。——凶手当天夜里背着两个大包袱牵着一个尼姑打扮的女子走出潘宅必是十分谨慎,要担不小的风险。南门一带因为地势偏僻,故巡逻十分紧严,稍不留神,撞上巡丁,必然盘诘,一经盘计诘,即败露无疑。人赃俱在,往何处逃?”

陶甘点头道:“从潘宅到朱宅还要经过南门口,那里士兵最多,且有岗戍。”

狄公道:“守城门的士卒只留意进出城门的可疑人物,仅仅打横穿过,并不十分留意。”

陶甘又问:“那么,朱达元因何要杀廖莲芳呢?”

“我想来必是叶泰来朱宅讹诈于康时,被朱达元听到,尤其是朱达元听到于康和廖莲芳曾在朱宅里幽会一事,更为恼火,这就促使他要攫夺廖莲芳。廖莲芳被他拐骗后,必是奋力反抗,不肯顺从,故朱达元动了杀人之念。朱达元杀了廖莲芳后,担心叶泰多事,吐风露口,且又疑心潘叶氏已将廖莲芳之事告诉了叶泰。叶泰这个无赖保不定会在什么时候来讹诈他,于是他又想到将叶泰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