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暗藏杀机的舞厅
洪钧在松江宾馆吃过早饭之后,如约到法院找到楚卫华,然后两人向韩院长汇报了李青山案的情况。洪钧认为,李青山之死应该与李红梅案有关,属于杀人灭口。韩院长认为,此事不能仅凭推断,要有确凿的证据。当然,如果能从此案查明李红梅案另有真凶,那就可以给郑建国改判。他又问洪钧有没有找过省委领导。洪钧摇了摇头。韩院长说,他已经向省高院请示过了。上边答复说,再审改判的标准一定要从严掌握。
下午,洪钧回到松江宾馆。他在床上躺了很久,身体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偶尔睁开,看看天花板。他不吸烟,也很少在思索问题时走来走去。对他来说,集中思维的最佳方式就是停止身体其他部分的活动,除了梳拢头发的手指。
室内的光线越来越暗,但是他仍然不想去打开电灯。他觉得,自己的思维就像在一个黑暗的房间中探索——他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出这房间的出入口和横七竖八地摆放着的杂物。他真希望自己能够找到“电灯开关”,那他就可以看清“室内”的一切了。
忽然,一阵敲门声传入洪钧的耳鼓。他不太情愿地打开灯,起身向门口走去。开门后,他一愣,站在门口的是郑建中。
“洪大律师,没想到吧?咱们又在滨北见面了!”郑建中挺着腰板笑道。
“郑总,请进!”洪钧转身先走回屋里。
郑建中进屋后,坐在沙发上,转圈看了看,“咋样?条件还可以吗?”
“不错。”洪钧坐在写字台旁的坐椅上。
“案子办得咋样?”
“不太顺利。”
“出了啥事儿?”郑建中把刚掏出来的烟盒放到了茶几上。
“那把水果刀不见了,李青山也死了!”
“啥?李青山死了?我本来……”郑建中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他岁数不大呀?”
“他杀!”
“啥?被人杀了?他不是在哈尔滨么?”
“是。就在我和法院的人去找他提取证言的头一天晚上。”
“这事儿咋都那么巧呢?”
“大概有人不想让他说话。”
郑建中想了想,又说:“洪律师,按你上次的推断,那凶手应该是右撇子,而我兄弟是左撇子。这不就能证明我兄弟不是罪犯吗?”
“这还不够,还得查明谁是真凶。”
“洪律师,这就不对了!我花钱请你,是让你给我兄弟翻案的,可不是让你帮助他们破案的!对吧?”郑建中瞪着眼睛。
“这是法院的要求。”洪钧的态度也很生硬。
“噢,是法院……那啥……”郑建中可能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不妥,便赔着笑脸说,“洪大律师,刚才我那话说得有点儿急,你别在意!你知道,我这也是为老兄弟的事儿着急。那你看这事儿要不要找找人?我认识公安局的郝局长,要不我去找找他?”
“郝局长是你的朋友?那好哇!”洪钧也缓和了语气,问道:“郑总这次回滨北办什么事情?”
“没啥大事儿!就是想物色俩帮手。这年头儿,想找几个靠得住的人,还真不容易!”
“你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早上。”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呢?是宋佳告诉你的?”
“宋佳?噢,你的那位‘小秘’。说真的,洪律师,你艳福不浅。上次在康乐园你对陪酒的小姐一点儿都不上眼,她们还挺纳闷儿!我要是有像宋小姐那么漂亮的‘小秘’陪着,我也不上康乐园来找小姐!哈哈哈!”郑建中见洪钧毫无笑意,便收起笑容。“这倒不是宋小姐告诉的。一回滨北,我估摸着你就得住这松江宾馆。到服务台一打听,果不其然。所以我就来了。咋样?我还有两下子吧?”
“不止!”
“不是跟你吹!我最能找人,只要给我点儿线索,我准能把人找到。有时候看报纸上登那寻人广告,我就寻思,兴许我应该办个‘寻人公司’,专门为客户找人。啥离家出走的,外出躲债的,让人拐跑的,下落不明的。干这事儿,一准来钱!你信不?”
“那你先把肖雄找回来。”
“我说的是在中国找人,不包括美国。得了,我这是瞎扯——侃大山!洪律师,你今晚有啥活动?”
“没有。”
“那好。我记得上次你说喜欢跳舞。一会儿咱们先出去吃饭,然后去跳舞。东边不远就有一家舞厅。洪律师放心,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舞厅,档次不低。”
“你也喜欢跳舞?”
“现在做生意,时不常的就得有这种应酬,所以就学了几步。不过,我这纯粹是——跳不好,瞎跳!”
“东北人也时兴跳交谊舞?”
“咋不?你没听人说么,跳舞是现在选拔年轻干部的一个基本条件!那话咋说来着?对了,大会小会开不累,半斤八两喝不醉,三步四步都得会,大姑娘小媳妇都敢睡!你瞧我,就会扯犊子!”郑建中站起身来,看了看手表。“都快六点了。这样,我先下去,咱们六点半在一楼大厅见面。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