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来时之路(第4/7页)
老绅士抚着下巴。“为什么,如果说动身之前他人在戈弗里家里,却刻意选择先去游泳再杀人,那只可能因为他希望凶手看起来是外人,从海里游来杀人。换句话说,借此来掩饰凶手是屋里的人。”
“很精彩的说法,”埃勒里赞许地说,“但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那他应该做得更明显一点,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凶手是从海上来的。但他没有。”
“如果是出于这样的动机——当然。”
“当然,他应该突出这一事实,在沙滩上留下脚印,让我们相信他希望我们相信的。然而,事实正相反,凶手是绞尽脑汁想掩饰他来自海上这件事!”
“我有点乱,你什么意思?”
“首先,他并未选择最直接的脱逃路径,原路返回——从海滩下到海里。如果他选择这条道路,就会在沙滩上留下离开的足迹,我们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不,如果他那时在房间里的话,他绝不会介意留下这些足迹的。但实际上凶手是怎么做的呢?他竭尽所能不留下足迹!他脱光死者身上的衣物,再穿到自己身上——都是为了不从海路脱逃……换句话说,很明显,凶手费劲心思避免在沙滩上留下足迹,也是为了掩盖他是由海路来的事实。然而,凶手若是戈弗里家的人,就没必要隐瞒由海路而来的事实。因此,凶手并非住在戈弗里家里的人。准确无误。”
“只有一点,”法官笑了起来,“我想弄清楚,据此你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呃,”埃勒里忧伤地说,“等我弄清楚执行谋杀之前凶手并不在戈弗里家时,其实已经没什么用了。谋杀发生当晚每个在屋子里或在屋子周围的人都已经解除了嫌疑。排除了戈弗里夫妇、康斯特布尔太太、塞西莉亚·芒恩和她的宝贝丈夫、科特、蒂勒、皮兹、乔朗姆——这一大堆相关人士,只剩下洛萨·戈弗里、库莫尔和基德。”
“而你又是怎么锁定库莫尔的呢?或者说你曾经怀疑过他吗?事实上,你根本没理由怀疑他没死,你知道的。”
“别急,”埃勒里拖着长音道,“当然是有凭有据的。凶手都具备怎样的特征?由他的犯案手法来推理,共有六点,我仔仔细细地罗列一下。
“一、他非常熟悉马尔科和马尔科的人际关系。因为他知道可以借洛萨之名诓骗马尔科来赴约,于是他伪造了一张字条,看起来好像是洛萨写的。
“二、他知道戈弗里太太有每天清早下海晨泳的习惯。如果他不知道此事,那他就会选择原路返回——穿过沙滩到海湾,再游泳出海,留下一串足迹。因为第二天的早潮会将足迹洗得一干二净。但实际上他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戈弗里太太会在早潮还未涨起时下海游泳,一定会看到脚印。因此,他很清楚她的习惯。
“三、他很了解这一带的环境,包括海湾内的涨潮退潮时间。
“四、他泳技高超。既然他是直接从海里来的,这就意味着他有一艘泊在外海的船——不能离岸太近,否则可能会被人注意到。另外,如果他是从船上来的,那杀人之后他必须回船上去。但我刚才已经证明了,最终他被迫走公路——”
“等等——”
“让我讲完。走公路离开他就需要衣服,因为他既没穿泳衣也没带浴巾。斯特宾斯的店正对着西班牙岬角的出口——由陆路逃脱他必然要经过此地——出口附近灯光闪耀,他绝不想冒险赤身裸体地通过。因此他穿上马尔科的衣服,由公路到随便哪处公共海滨浴场。我们已经知道,公共海水浴场距离岬角也就一英里左右。接下来他怎么办?他在公共浴场脱下衣服——凌晨一点三十分左右肯定四下无人——把所有衣物捆成一团(他不会冒险把衣服丢弃在那里)——然后带着这一堆衣物至少游了一英里,回到船上。所以我说,从逻辑来推断,凶手必然泳技超群。”
“这里有漏洞。”埃勒里歇口气的当儿,法官指出,“你说他若从船上来,就必须再回到船上。我觉得这并非一定——”
“一定。”埃勒里回嘴道,“首先他是光着身子来的,不是吗?他打算光着身子上公路吗?不,他打算游回船上。如果他计划好了脱逃路线,肯定也安排好了逃离时的交通工具,他做好了一切准备。我们继续吧。
“五、他的身材必须和马尔科差不多。为什么呢?因为马尔科的衣物他穿必须合身,才能避免万一斯特宾斯看见他,或在去往公共海滨浴场的路上遇上其他人,他才不至于因为衣服不合身而引起注意,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在目击者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是个大块头——整体看来和马尔科一样。
“六、凶手之前来过戈弗里家,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