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兄弟高台街1号宅邸的大书房里,四个男人围着圆桌而坐。过去这几年当中,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摆了许多令人啧啧称奇的古怪展示品,好让菲尔博士来细查一番。比方说会跳舞的发条玩具,那个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在“威瑟比农庄”事件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或是那6枚青色钱币,它们绞死了摄政街的波尔顿。不过,今晚放在桌上募集而来的陈列品,倒是少见的不搭调。但在鼎鼎大名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它们扮演的角色却是呈堂物证。这些物证共有6件,头一件是一本食谱,最后一件是两对假络腮胡。
照射在桌上的灯光强烈,颇有聚光灯的效果。除了已点燃以供通宵聚会(如有需要的话)之用的炉火外,房间内并无其他光源。基甸·菲尔博士在最大张的椅子上就坐,他一边看着大桌旁放满雪茄和烈酒的小茶几,一边面露微笑。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的精神可说是非常充沛,健康状况也是好得不得了。也许大家还记得,在解决了牵连两名英国女孩的“吉拉德毒杀案件”后——那是一桩令人身心俱疲的麻烦事——他就前往坎城了。之后,他在蔚蓝海岸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方面治疗气喘病,但主要目的是要在自然放松的情况下恢复身心健康。在吊灯下看起来,他现在的脸色比以往还要红润。而在系着宽黑缎带的眼镜后方,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咯咯笑声使好几层肉的下巴生气蓬勃,连带抖动了水桶腰。就像那送圣诞礼物的鬼魂一样,在这个房间里,他巨大的身躯似乎是无所不在。他一只手放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捏着气味浓炽的雪茄,并且指着桌上的展示品。
“是的,我很感兴趣,”他在愉悦的喘气声中承认。“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食谱和两对假络腮胡凑在一块儿,我愿意花整晚来听听看。我注意到了,一对是白色,另一对是黑色。不过我说啊,海德雷,其他这些物证是怎么回事?”他伸手指了指。“它们几乎都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得出来那是一把弯曲的刀子;它的模样看起来很锋利。但这些照片是干什么用的?这一张看起来像是一排足迹。而这一张嘛——嗯,像是一张拍东区摊贩或市场的照片,门上方的墙面上还有一大块泼溅的黑色污迹。啊?”
“的确如此。那个嘛,”总探长海德雷面有忧色,“是某人把煤块扔在墙上的。”
菲尔博士将雪茄往嘴巴送的动作在途中停住。他的脑袋向一侧稍微倾斜,导致夹杂灰丝的大把蓬乱头发盖住了一耳。
“把煤块扔在墙上?”他复述一遍。“这是为什么呢?”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