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
“文件和报告在前面,证人证词在后面。”杰米·肯普一边说,一边把一个沉重的纸箱放在了胡桃木会议桌光滑的桌面上。此时,我们都坐在桑迪·斯特恩办公室的小会议厅里,斯特恩目前是我的代理律师,肯普是他的下属。在七月的炎炎烈日下,肯普搬着这箱文件,走了两个街区,从区政府办公楼走来,已经是满头大汗,他把领口浅蓝色的领带解开,头上一缕金色的头发也湿湿地贴在太阳穴上。他满头金发的造型很有北欧王子的风格,大概从很早以前,他就是这样子了吧。
“我要查一下我的电话留言。”肯普说,“然后再回来和你一起看文件。你记住。”肯普指着我,“别慌,千万别自乱阵脚,这可是打官司的大忌。”
“怎么说?”
“就是说,当你看到检方的证据时,可能心里会非常慌张。”肯普笑着说,他认为我还能开得起玩笑,这让我很高兴,“但其实这些证据并不是定论。”
今天是七月十四号,是我被控诉杀害卡洛琳·波尔希莫斯后的第三周。今天下午,我将参加高级法院艾迪·莫菲瑞法官主持的传讯。根据州法典对刑事案件证据的规定,在对被告提起刑事诉讼、进行传讯之前,必须要让被告知道检方即将呈堂的全部物证以及人证名单,包括证人证词的复印件,也就是这个纸箱里的所有东西了。我盯着纸箱上贴着的标签,那么熟悉,上面写着:州检察院诉拉斯迪·萨比奇案。我的心头突然又涌上了一种感觉,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吧。我坐在舒服的会议室里,看着周围深色的墙壁和一排又一排深红色封面的法律书,产生了一种熟悉的感觉,有一点儿害怕,期待着一切快点过去。
箱子的最上面是一份公诉书的复印件。我盯着正文里“以暴力袭击”那几个字。以暴力袭击,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用语,几百年来,人们就是用这个词来起诉犯下了暴力罪行的人。在很多地方,这个词或许已经过时,已经很久没人用过了,但在我们州的法典中,它却是一个很重要的名目。如今,我在自己的公诉书上看到它,让我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也成了一名犯罪分子,成了和约翰·迪林杰(John Dillinger【1903—1934】,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活跃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的银行抢匪和黑帮成员。——译者注)、青须公(青须工是美国旧民间传说中乱娶妻妾然后将她们杀害的男人。——译者注)、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是一八八八年八月到十一月,在伦敦东区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其真实身份和犯案原因至今仍是个谜。——译者注)一类的人,这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罪犯,有的是因为半疯半傻,有的是因为饱受虐待,有的是游手好闲的恶棍,还有很多是一时冲动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就在那一瞬间,他们发现自己被某个疯狂的念头、被内心阴暗的一面操控了。
在经过媒体两个月没完没了的流言蜚语和讽刺挖苦之后,我原本以为,正式公诉书的下达会让我解脱,但我错了。在那前一天,尼可给斯特恩特地提前送来了一份复印件。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是在楼下斯特恩的办公室,在那一刻,我的心、我的五脏六腑仿佛都要爆裂了,全身剧烈的疼痛让我马上就要失控了。我感觉到自己脸上血色全无,我知道,我一定显得特别恐慌。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冷静,并不是想假装坚强,而是我突然意识到,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斯特恩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我对他说:“如果我说我不敢相信这一切,会不会听起来很老套?”我问,“听起来会让人感觉我没搞懂状况,会让人感觉我发火发得莫名其妙?”
“你当然不敢相信了。”斯特恩说,“怎么敢相信呢?我在这里当刑事律师已经有三十年了,我也没法相信,而在你这个案子之前,我还以为我什么都已经见识过了呢。拉斯迪,以前我有一个客户,当然,他的名字我就不便说了,他曾经把价值两千五百万美元的金条放在你现在坐的这个地方,全部都是金条,堆了半米多高。你说,我还有什么没见过?但现在,我晚上坐在家里的时候,就会自己想,真的,你这件事真是太不寻常,太让人感到害怕了。”
从斯特恩的嘴里说出来,这些话有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传达着一种真正的智慧。他略带西班牙口音的温柔语气,让他平常说话都带着一种高雅的味道。他的这种高雅让我觉得很平静。渐渐地,我发现,我就像是个陷入爱河的情人,别人每一个礼貌的举动都能让我倍加触动。
“拉斯迪。”斯特恩一边对我说,一边摸着我拿在手里的文件,“你还有一件事没有说,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