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

每当想起我太太,我总会想起她那颗头颅。最先想起的是轮廓:第一眼见到她时,我望见的就是她的后脑,那头颅有着某种曼妙之处,好似一粒闪亮坚硬的玉米,要不然便是河床上的一块化石。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定会夸她“头型雅致”,你简直一下子就能想出颅骨的形状。

不管在哪儿,我都不会错认她那颗小脑袋。

我也会想起那颗脑袋里装着的思绪。她的脑中有着无数沟回,一个个念头穿梭其间,好似狂乱的蜈蚣。我像个孩子一般想象着一幕场景:我要打开她的头颅,理清沟回,捉住思绪,让它们无处可逃。“你在想些什么呢,艾米?”自结婚以来,这是我问得最多的问题,即使我没有大声问出口,也没有问那个掌握着答案的人;但据我猜想,这些问题恰似阴云一般笼罩着每一宗婚姻——“你在想些什么呢?你感觉怎么样?你是谁?我们都对彼此做了些什么?我们该怎么办?”

清晨六点整,我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这次可不是眨眨眼悠然醒来,睫毛还好似翅膀一般忽闪,这次我可是直挺挺地醒过来的。眼帘“咔嗒”一下睁开,好似诡异的木偶娃娃,眼前先是一片漆黑,紧接着一眼瞧见闹钟显示着六点整——好戏登场!这种感觉有点怪,因为我很少在整点睡醒,我这人起床的时间很不规律,要么是八点四十三分,要么是十一点五十一分,要么是九点二十六分。我的生活可不受闹钟的摆布。

恰在六点整,夏日的朝阳从橡树丛背后喷薄而出,露出盛气凌人的面孔。阳光在河面上投下一片倒影,光亮照耀着我们的屋子,活像一根亮闪闪的长手指,刺破卧室里薄薄的窗帘指向我,仿佛在控诉:“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你终究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正在床上辗转反侧,身下躺的是在纽约用过的那张床,身处的却是我们位于密苏里州的“新家”。回到密苏里州已经两年了,我们却仍然把这栋房子叫作“新家”。这是一栋租来的房子,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从上到下都流露出一股暴发户气质,儿时住在铺着粗毛地毯的错层式小破房里时,我便一心期盼着这种豪宅。房子看上去似曾相识,模样倒是宏伟豪华、中规中矩,也新得不能再新,可惜注定不讨我太太的欢心,话说回来,她也确实对我们的密苏里“新家”深恶痛绝。

“除非我掉了魂,要不然怎么在这么俗的地方住得下去呢?”一到“新家”她就开口说了这么一句。其实,当时租房是个折中的办法,艾米一心盼着早日搬出密苏里州,因此她死活不让我在自己的家乡小镇购房,只肯租上一所。但本地唯一可租的宅邸全都聚集在这片烂尾的住宅小区里,当时经济不景气,撂下了一个烂摊子,这片小区还没有开张就已经完蛋,房产收归银行所有,里面的豪宅通通降了价。租这个“新家”是一条折中之道,可惜艾米却不这么认为,在艾米眼里,这就是我用来修理她的一招,是我非要背地里捅她一刀子,不由分说地把她拽到一个她死活不愿意待的城市,让她住进一栋死活看不上眼的房子。如果只有一方认为某个主意是一条折中之道,那我猜这主意其实并不折中,但我与艾米的折中常常就是这样,我们两人中间总有一个人为此怒气冲冲,通常这个人都会是艾米。

拜托,别把你对密苏里州的一腔怨气撒在我头上,艾米,这事都怪经济形势,怪运气不好,怪我父母和你父母,怪互联网,还要怪上网的那帮家伙。我曾经是一名撰稿人,写些关于电影、电视和书籍的文字,当时人们还乐于阅读纸质作品,还肯答理我的所思所想。我于20世纪90年代末抵达纽约,算起来那已是辉煌岁月的垂死挣扎,可惜当时无人具备这份远见。纽约挤满了密密麻麻的作家,都是响当当配得上“作家”头衔的那种真货,因为彼时的纽约遍地都是杂志,也是响当当配得上“杂志”头衔的那种真货。互联网还只能算是出版界豢养在角落里的一只珍禽异兽,人们时不时扔口食物逗逗它,看它拴着锁链翩翩起舞,那小家伙真是可爱得不得了,谁知道它会趁着夜色结果我们的小命呢?请诸位想想吧,当时刚毕业的大学生居然可以到纽约靠写作赚钱,可惜我们没料到自己上了一艘沉船,十年之内,我们那刚刚扬帆的职业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当了整整十一年撰稿人,却在一眨眼间丢了工作,形势就变得这么快。当时经济萧条,全国各地的杂志纷纷倒闭,撰稿人也跟着一起完蛋(我说的是像我这样的撰稿人,也就是胸怀大志的小说家和上下求索的思想家,这些家伙的脑子转得不够快,玩不转博客、链接和“推特”,基本上属于夸夸其谈的老顽固)。我们这群人是过时的老古董,属于我们的时代已经结束。在我丢掉饭碗三个星期以后,艾米也跟着失了业(现在我能感觉到艾米一笔带过她自己的遭遇,却嘲弄着我的愚行,谁让我当初非要花时间讨论自己的事业、感叹自己的不幸呢。她会告诉你,这一套就是我的作风,“……简直是尼克的典型作风”,她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这句话是我太太的口头禅,不管这句话前面说的是件什么事,不管我的典型作风具体怎么样,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于是我与艾米摇身一变成了两个失业的成年人,穿着袜子和睡衣在布鲁克林的褐砂石宅邸里闲荡了好几个星期,一股脑儿把未来抛在了脑后,还把没开封的信件撒得到处都是,扔在桌子和沙发上,上午十点钟就吃上了冰激凌,下午则倒头呼呼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