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萨帝厄斯没在对陪审团成员的预先审查上较劲,到中午陪审团便产生了。书记员带成员们宣过誓后,普莱雷特法官让总检察官特别助理传唤她的首位证人。

“传唤查理·奥尔迪曼。”巴雷说道。萨帝厄斯近距离观察着她。他还没有呈递追加证人名单,他要等到快结案时,在最后一刻提交。巴雷曾把他逼到的地方,如今他愿意奉还给她:绝地。

坐在总检察官特别助理巴雷旁边的查理·奥尔迪曼从律师席起身,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走向证人席,略微停顿,在书记官引导下宣了誓,然后遵从法庭要求坐上证人椅。巴雷问了一连串常规问题:姓名、工作地点、工作经历、任执法人员年限、何时成为警长、职责何在、手下有哪些警员、办公地点等等。然后她说希望谈谈“被告”艾米琳·兰塞姆,查理只是定睛看着她。

“我想你认识艾米琳·兰塞姆?”

“她就坐在那儿,萨德旁边。”

“我的意思是——本案立案之前你是否认识她?”

“当然,我认识奥尔比特所有孩子。”

“那么就本案而言,你是何时首次联系或是调查艾米琳·兰塞姆的?”

“哦,有好一阵子了。一个副手给我电话,说维克多·哈罗死了。顺理成章,同一天早上我拿到了艾米琳住所的搜查证。”

“所以你当时认为她可能与维克多的死有关?”总检察官特别助理巴雷提这个问题时,扫了一眼陪审团,用眼神询问:你们可在听?

“我可没那么说。我拿到了搜查证。仅此而已。”

“然后你做了什么?”

奥尔迪曼警长看向陪审团,微微一笑。有几位陪审团成员也回以微笑。“我搜查了她的住所。”

“你在那里发现了什么?”

“一名市警找到一支枪和一把匕首。”

“请你看看42号和43号证物。是否就是这支枪和这把匕首?”巴雷手中举着两个透明的塑料袋,枪和匕首就放在里面。警长接过递来的袋子,翻看着。

“这应该是迈克·史密斯发现的。应该是他亲眼见我从橱柜里把它们拿出来的。我有点记不清了。”

“但这些物品是在艾米琳·兰塞姆的房子里找到的,对吗?”

“如果这些是原物的话,我想是的。”

“你想,还是它们的确是?它们是在艾米琳·兰塞姆的房子里找到的吗?”

“是的。”

“你知道它们当时具体在什么地方吗?”

“在浴室的毛巾柜里。”

“哪间浴室?”

“房子里只有一间浴室。”

“你问过艾米琳关于枪或匕首的事吗?”

“没有。”

“你没有质询她关于武器的事?为什么?”

“我想留给更聪明的人来做。”

一丝懊恼渗进总检察官特别助理的声音,“谁是更聪明的人?”

“你。”

“你等着我来跟她谈?”

“或其他人。我不知道要怎么问她。”

“你可曾想过问她是否用那支枪杀死了维克多·哈罗?”

“从未想过。艾米琳不是那样的人。”

“但你并没有排除她是嫌疑人的可能?”

“没有排除她,也没有怀疑过她。”

巴雷看出势态正变得棘手,她决定换个方向,“枪上查出有谁的指纹印?”

“找到枪的警员和艾米琳·兰塞姆。”

“还有别人吗?”

“我只是在复述罪证化验室的报告内容。你的档案里应该有。”

“我有,警长;但陪审团没有。你知道维克多·哈罗的死因吗?”

“从现场来看,是头部中枪。”

“你看过验尸报告吗?”

“是的。报告说维克多·哈罗死于头部枪伤。”

“报告是否有说可能是受害者自己开的枪?”

“没有。但我知道不是。”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靠刑侦手艺吃饭的。”他又看向陪审团,“射杀维克多的枪在艾米琳的房子里被发现,基于此我推断不是维克多自己开的枪。”

陪审团成员忍俊不禁,有人掩面暗笑。显然警长对罗兰达·巴雷毫无帮助,他不会成全她。萨帝厄斯强忍着笑,埋头假装忙于琢磨笔记。他决定袖手旁观,让奥尔迪曼警长用自己的方式去应对巴雷。

“受害者身上有弹药灼伤吗?”

“维克多·哈罗的皮肤上没有发现弹药灼伤。这表示开枪时枪口距他超过三英尺。”

“为什么?”

“再近一些,火药爆炸后就会在维克多的皮肤上留下灼烧的细微粉尘。但检查并未发现这些痕迹。”

“这在罪证化验室的报告中有写吗?”

“有。”

“法官大人,我方要求展示77号证物,伊利诺伊州州警罪证化验室报告。”

法官询问地看向萨帝厄斯,萨帝厄斯说:“没有异议。我们一直愿意就维克多·哈罗死于枪伤这点达成共识,以便加快庭审进度,但总检察官特别助理巴雷想要兜个大圈子。我很高兴我们终于要完成这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