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

两个人抬着一台立体电唱机上楼,拐进过道,他们俩都气喘吁吁的,因为三楼的楼道太狭窄,要抬一个庞大的家具上来可不容易。

 

“在这里,”我撑住门,退后一步说,“放在靠墙那里。”

 

他们把唱机放在我指定的地方,我捡起没有放上的电话听筒说:“亲爱的,我过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现在人家刚好送唱机来,我到局里查查,回头再打电话给你。”

 

“好的,完毕。”永远像小丑的声音。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着送货员。他俩一个大约四十五岁,胖胖的;另一个是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正在接电线插头。

 

年纪大的打开唱机的顶盖,试试唱机各个部分是否好用。

 

“你们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确定唱机是好的?”

 

“大约五分钟,”年轻的说,“对不对,史密斯?”

 

史密斯点点头。

 

我看看我的手表说:“那么,喝罐啤酒怎么样?”

 

他们咧嘴笑了。

 

“请坐下,我去拿点冰的。”说着,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用开罐器打开,然后问:“你们要用杯子吗?”

 

“哦,用罐子就行了。”他们回答。我把啤酒带过去给他们,看着他们吞饮。

 

“你们二位时常像这样送货吗?”

 

“我希望不要常这样。”史密斯说,“我们的货车还有十四台电器要送,有电视机,也有电唱机,大部分都要送到郊区去。”

 

“好运气。”我说。

 

“你自己怎么不喝一点儿呢?”

 

“我半小时内还要去值班。”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警察,在诈骗组里。”

 

史密斯咧嘴笑着说:“我早就猜到你不是在军中服役就是别的,现在说来还是个警官呢。”

 

“你认不认识布鲁斯?”年轻的问。

 

“他是不是麻醉组的?因为收贿赂被送到惩戒会去的那一个?”

 

“只不过是一件该死的貂皮大衣。”那年轻的说,“他是我叔叔。”

 

“我听说他是一个好人,我只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但愿他能够摆脱嫌疑。”我说着瞟一眼站立在墙边的电唱机。那唱机的确漂亮,价值之高,一般警察收入无法付得起。

 

我说:“你们得告诉我如何使用。”

 

“喝完啤酒马上告诉你。”

 

“不用急,我还有十分钟时间。”

 

那年轻的说:“我真想当警察,只可惜我身材不够标准。”

 

“比高度更重要的,”我告诉他,“还有品行和智力,以及清白的身份。”

 

史密斯喝完啤酒,又去弄唱机,同时问道:“警官,你是便衣,还是穿制服的?”

 

“当你在办诈骗案时,最好不要穿制服,我穿便服还栽过几次跟头呢。”

 

“要抓那种人是不是很难?”

 

“从技巧方面来说,是有难度,但是那并不是说他们就有逍遥法外的机会,就我所知,只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才会有被诈骗勒索的机会。”

 

“我想你说得不错。”

 

“就拿你叔叔说吧,有人感谢他,送他一件貂皮大衣,然后,他们到惩戒会去告发,那真是个害人的陷饼。”

 

那年轻人听后面露不悦的神色。

 

“我们得走了,警官。”史密斯说。

 

“我也得走了。不过,你首先得告诉我怎样使用。”

 

史密斯指着各个控制器,同时解释用法——怎样把声音开大开小和怎样平衡;怎样改换唱片等等。

 

我要他再说明一次,拖延了大约五分钟。最后他说:“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看看说明书,里面说得很详细。”他说着关掉电源,站了起来。

 

他从口袋里拿出送货单,我签了字,然后我穿上外套。

 

我们一起走下楼梯,我朝我的汽车走,他们朝他们的卡车走。

 

突然,史密斯高声大叫:“警官,快来看,快一点!”

 

“什么事?”

 

“我们车上的十四台电视机、电唱机都不见了!”

 

我看看卡车,车子里黑漆漆的,但很明显是空的,我问:“你确信这是你们的车吗?”

 

“一点儿也不错,有人弄走了所有的东西!”

 

我四下里查看一遍街头,一点儿可疑行迹也没有,我说:“你们一个守在这里,一个跟我去,我们立刻报警。”

 

史密斯和我大步爬上三楼,我抓起电话,拨了号码,我说:“我是费依警官。”然后把发生的事以及地点告诉对方,等了一会儿,我又说:“好的,我要他们在车上等。”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史密斯说:“他们已派一辆警车出来了,你最好打电话通知你们的老板,告诉他发生的事,但是得快一点。”

 

史密斯紧张地挂了电话,把遇贼的事向老板报告一番,并且附带说已报案了。他挂上电话,我让他到卡车上去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