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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奥莱利仰头点下眼药水,隐形眼镜像是黏在角膜上了,不太舒服。办公室的多边形飘窗外,雨丝在路灯昏黄的灯光下缓缓飘落其中浸透了水的土霉味。他让窗户敞开着,想听听从北方一路飙来的暴风雨。小时候,每次暴风雨一来,他都会坐在卧室的窗边,望着北卡斯卡德郡上空的闪电,数秒后雷声响起,轰隆隆滚过山巅。那时他总想着以后要当气象播报员,桑妮说那是地球上最无聊的工作,但崔西说丹很上相,很适合上电视。崔西向来都是这样,就算别人都把他当笨蛋——虽然他有时候真是笨——崔西永远站在他这边支持他。
他在莎拉的葬礼上看到崔西孤零零一个人时,心都替她在滴血。他一直很羡慕她,他们一家人总是其乐融融、互爱互敬,那是他家所欠缺的。可是后来事故接连发生,崔西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失去了一切。他在葬礼上走到她身旁时,仍然是以小时候的玩伴来看待她,但他不能否认崔西十分吸引他。他递给她名片,是希望她能打电话来,希望她来看看长成男人的他,让她明白他不再是从前的小男孩了。结果她虽然来了,却只是一心一意地让他看看她的调查资料,纯粹谈公事,他的希望就此破灭。
后来他邀请她到家里来过夜,是因为担心她的安全,可是一看到她,他又克制不了对两人之间迸出火花的期待。他从背后圈住崔西、教她打高尔夫球时,一种许久未曾感受到的情愫在他心里死灰复燃、蠢蠢欲动。他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压下那些感觉,同时也领悟到崔西心里的伤口仍然很深,现在的她不只是脆弱,更没有安全感。她不仅怀疑雪松林镇,也无法信任周遭的人、事、物。他邀请她去参观奇胡立的玻璃艺术馆,之后再一起去吃晚餐,是希望她能暂时脱离紧绷的状态,后来他却发现自己会把她带进一种尴尬的境地。难道她要留他过夜,或者他要去住旅馆?他察觉到自己在催促她,而她根本没有准备好进入另一段感情。莎拉的遗体占满了她的思绪,又有一场费神的听证会要去周旋。
他也有工作上的考虑,虽然他的委托人不是崔西,而是埃德蒙•豪斯,但崔西握有全部材料,丹需要它们才能周全地准备定罪救济听证会,以确保法院核准豪斯再审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丹认为最好不要再给崔西添加不必要的压力,所以取消了约会,等待更好的时机到来。
福尔摩斯哼了一声,抽动一下后,睡死在雷克斯身旁,那两只狗就睡在丹办公桌前的小地毯上。卡洛威恐吓要没收它们,丹当下就决定带它们来上班,这么做不算麻烦,反正它们也是很好的同伴。可是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它们立刻就会翻身而起,冲到接待区狂吠。幸好它们现在很安静。
他重新把注意力转回到万斯•克拉克针对定罪救济请愿书提出的异议书。直觉告诉他克拉克提早送出异议书是为了给法院一个印象,巧妙地暗示原判决没有任何失误,不需要再审。克拉克提出的论点很简单,他指出请愿书并没有指出原判决的不当之处,证据不足,所以没必要举行听证会来决定埃德蒙•豪斯案子是否需要再审。他还提醒法院,豪斯是华盛顿州第一位单凭间接证据被判决的一级谋杀犯,因为豪斯虽然承认杀了莎拉,却拒绝说出埋尸地点。克拉克在异议书中写明,豪斯企图利用证据不足谈条件,要求从轻量刑,因此提醒法官不应让犯人得逞。他的结论是,如果豪斯在二十年前就说出埋尸地点,所有辩护证据在当年的庭审过程中就能完整呈现,而豪斯之所以不说,当然是因为这么做等于不打自招,一旦说出来,就是罪证确凿。无论说与不说,豪斯都脱不了罪责,也已得到了公正的审判,而丹在请愿书里的论点,改变不了这些事实。
不错的反方论点。只不过全篇不断地绕着两个主题打转:克拉克想要法院认可豪斯是杀人自首,并且企图利用埋尸地点进行谈判,要求减刑。豪斯当年的辩护律师德安吉洛•芬恩在交叉询问时,并未针对检警无法提出有豪斯签字的认罪文件或录音带进行抗辩,然而这是每一位辩护律师都会率先主攻的要点;芬恩甚至一错再错,亲手把豪斯送上证人席,让他自己去否认曾经认罪,这等于是把豪斯的信用放到砧板上任由检方宰割;芬恩更允许检方提出豪斯之前的性侵罪行来攻击他,也允许检方在法庭审讯中质询性侵罪行的细节。这一切等于替豪斯敲响了丧钟,告诉陪审团“强奸犯就是强奸犯,狗改不了吃屎”。芬恩明明应该紧咬着缺乏直接证据,以及检方对豪斯的严重偏见等事实提出抗议,要求法庭慎重起见,不采信可疑的自白认罪说词,这样就不至于全盘皆输。就算法官表示抗议无效,豪斯依然有强有力的立场申请上诉。其实无论在埋尸地点有无新证据发现,单就芬恩未做上述抗辩,豪斯就有资格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