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爱夫妻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为玛丽考虑,所以他不得不杀了她,这是他离开前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离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正当的理由。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她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好妻子。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她一直乐观自信,从不唠叨。并且她做得一手好菜,这大大满足了约翰的胃。玛丽还打得一手好桥牌,对人热情,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朋友们都羡慕他娶了玛丽为妻。
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情。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她他要离开她,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他们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所有人都说他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们还许下了那个最古老的誓言: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后,经翰不能就这么把玛丽一脚踢开,那太卑鄙了,而且周围的人也会因此而瞧不起他的。
约翰明白地知道,没有了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那个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隔壁的房子刚好要出售,于是他们就买下来了。也不用装修什么的,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开一扇门就行了。因为玛丽说,开家具店只是为了在她可爱的丈夫不在时,让她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但是他们并不缺钱。约翰很少进商店,他觉得那里乱七八糟。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显得非常拥挤,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让他透不过气来。
是的,玛丽非常爱他,没有什么能够替代他,这也直接导致玛丽的朋友并不是很多。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
她也不可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为了避免尴尬谁也不会邀请她。离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将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对他一向百依百顺。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
如果他在去莱克星敦出差时,不遇见莱迪斯就好了。但那对他来说是一个改变一生的奇遇,在他认识莱迪斯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就像是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令人惊讶的是,莱迪斯也深深地爱着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没有什么问题,唯一的问题只是玛丽了。而约翰对莱迪斯的爱和渴望让他不愿再多等一天,所以他必须想方设法结果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件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那里非常拥挤。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迪斯很优雅。莱迪斯并没有玛丽那么漂亮或迷人,但他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像是盲人对阳光的渴望一样。在她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则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迪斯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和她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那是和玛丽在一起完全不同的感觉。
约翰觉得玛丽的存在玷污了他和莱迪斯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不想伤害玛丽,至少不想伤她的心,同时也不想伤害自己的名声。但是究竟要怎么做呢?
在美国,每天早晨起床的人中,有数以千计的人没能看到第二天的太阳。为什么他亲爱的玛丽不能是其中之一呢?为什么她不能自己死去呢?
然而约翰不知道的是,玛丽·约翰逊和约翰·约翰逊一样,也处在同一困境中。她并不想坠入情网。实际上,她认为她深爱着她丈夫,从来都没有变过。当然如果没有那天早晨,她还会一直这么认为下去。那天早晨肯尼斯到她店里来,问她有没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这才发现,她以前的想法是多么天真。她当然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有好几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更不用说还有巴赫、贝多芬、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莎士比亚、乔治·华盛顿和歌德的半身雕像。
不知为何他说了自己的名字,顾客一般是不说自己姓名的,于是她也告诉了他名字,接着她发现,他是镇上一位著名的室内设计师,玛丽一直喜欢有艺术气质的男人,崇拜之情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