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死亡时间
不知不觉,半日下来,谭彪出师不利,狄康缉查未果,葬狗坡仍是一片疑云。
若像何敬业所说,猴渣的车没有碾压到格格,那格格又会是谁撞死的呢?是什么时候被人碾死的呢?这起案件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由于此案疑点众多,又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何敬业只有耐着性子,等那个能倾听尸体说话的人到来。
能听明白尸体说话的,只有法医。提到法医,远的会想到提刑官宋慈,近的会想到神探李昌钰,但这都是血性男儿,而到葬狗坡的法医,不仅年纪不大,而且还是个女的。
任何一个女人,见到现场的惨状,都会尖叫,会大声哭泣,会浑身发抖。而这个女人,却拎着勘察箱,很雄赳赳,很气昂昂地走进警戒线。只见她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随便递个表情,都能让人热血沸腾。谁也难以把她与凶杀、强奸、伤害、枯骨、腐尸和血腥的现场连在一起。其实,就连何敬业也挺纳闷的,一鲜花似的人物,怎么就有一铁打的胆儿呢?单凭这一问题,就值得为她作一番介绍。
她叫何晓筝,是何敬业与池文青的女儿,何震林的妹妹,也是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科的法医。
本来何晓筝的成绩是不够当法医的料,谁知高考那年,她发挥得特另类,分数蹦了个历史最高点,何敬业趁她不在家,滥用了一次父权,帮她填了个志愿表,没几天,何晓筝就被录入刑警学院法医系。
何敬业认为,这不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是个正义的选择。但在大多人看来,这全是扯淡,一个好好的花骨朵全就这样被他摧残了。从此以后,在何晓筝的世界里,不是筷子,就是刀,不是活人,就是死人,每天对着尸体喝水,对着骨头吃饭,对着血迹凝思,对着黑夜自言自语,没有第五种选择。
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何晓筝对破译死亡的兴趣,简直到了中毒成瘾的地步。只要一个礼拜看不到尸体,毒瘾就会发作。哪怕盯着菜市屠宰区家畜的尸体,分析屠夫的刀法,也是一种解决毒瘾的方法。但她平常的言行,还是比较令人安心的。
何晓筝路过猴渣的时候,看了猴渣一眼,她认出了这个光脑袋的人,是她哥何震林的同学猴渣。何晓筝没和他打招呼,直接朝警戒线内走去,走着,走着,她又突然转过身去。她朝警戒线外望去,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她盯着那只导盲鞍,问:“死者是个盲人吗?”
何敬业刻意降低音调,以缓慢的语气回答:“是的,那只狗是她的导盲犬。”何晓筝目光透出诧异神色:“『她』是谁?您平常都是惯用『受害人』、『死者』的,是不是快退休了,连专业术语都懒得说了?”
何晓筝的洞察本事,精到这个份儿上,何敬业真是不服不行。他低下头,假咳几声,说:“她是萧明恒的女儿:萧楚格。”何晓筝听后,只“嗯”了一声,直接走向尸体。其实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是一场普通车祸的话,何敬业不会把她叫到这里现场来的。
按照惯例,何敬业要先向何晓筝介绍一下案情:“十点四十分左右,我们接到报案。死者是一名女性,今年二十一岁。现场除了三组轮胎印以外,没有轮胎刹车的痕迹,没有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尸体也没有翻滚迹象。车辆轧死人以后,逃逸。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名失明的女孩,死于其他原因。我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何晓筝只听,不回话。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何敬业继续说道:“现在,最令我难以理解,也是最异乎寻常的一个就是举报人的口供和现场勘察,出现明显分歧。尽管从车痕上看,他们不是肇事者,但这并不能排除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他们的口供怪异、不合逻辑,简直匪夷所思。尽管我已经绞尽脑汁,但对案发经过,还是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我想,如果车胎痕迹不能揭开真相,那么线索一定就在尸体中!”
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格格仰面朝上,任人察看,滞留在地面上的血迹,腥得有些可怕。这个让人愤恨难当的凶手究竟是谁?他逃出现场,难道能逃出王法和良心吗?有心软的妇女当场哭泣着诅咒凶手不得好死,抓到他之后,一定要凌迟他一番,敲断他七八根骨头,最好是他的肋骨和腿骨,用烧红的钢针戳进他的手指,用剪刀把他恶心油腻的人皮剥开,一点一点的撕裂,让他用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声向死者赎罪,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何晓筝理解群众的呼声,但作为一个法医,能做的只是尽量收集证据,重现当时发生的一切。她打开现场勘验箱,戴上手套,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仔细勘察死者的每一块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