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卑微者的血红眼睛(1)
天暖起来后,女人们纷纷露出了各色各样的腿,各种美腿都有各种丝袜装扮。白晓洁还是喜欢黑色丝袜,尽管腿粗,还是穿上了黑丝,外面套了条热裤,上身穿了件宽松的有蕾丝花边的黑衬衫。
她的这身打扮,显得性感大方,还有种神秘感,一路上引来了许多男人的目光。
她奇怪地想,花荣要是看到这身打扮,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白晓洁在此之前,穿着十分随便,甚至有些邋遢,这些日子经常和花荣在一起,就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了,而且人也勤快多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她知道,花荣不喜欢邋遢的女人。
每天上班前,穿好衣服,站在镜子前审视一番,才出门。
她感觉自己是穿给花荣看的,尽管他不在身边,其他人有什么看法都不重要,她也不会在乎。
到了公司,同事们都笑着看她。
她问一个同事:“笑什么呢?”
同事说:“哇塞,都认不出来了,真漂亮。”
白晓洁的脸红了。说:“什么呀,什么呀。”
同事说:“真的漂亮,没有想到丑小鸭也可以变成黑天鹅,呵呵。”
白晓洁说:“讨厌,嘲笑我。”
同事笑着说:“没有,没有,别往心里去。”
白晓洁也笑了:“呵呵,我可没有那么小心眼。”
那是个大热天,毒日头当空,往人间吐着烈焰。马路边悬铃木的叶子被阳光炙烤得蔫蔫巴巴,无精打采。走出汽车修理店,花荣睁不开眼,热气烘得他浑身臭汗。要不是车子出了点问题,需要修理,他才不会出门。此时,要是在家里开着空调,躺在床上看电视,那该有多么惬意。
他准备乘地铁回家。
从汽车修理店到地铁站,需要穿过两条街道。
马路两边的悬铃木挡住了阳光,走在人行道上,感受着树木的好处,最起码遮挡住了阳光。
树也是有灵魂的,花荣觉得每棵树上都有一双眼睛,在凝望着过往的人。
偶尔,他会站下来,和一棵树对视,花荣会意一笑,树便摇曳起来,仿佛起舞。花荣伸出手,摸摸树干,感受着树的体温,他和树便有了交集。
这个世界,没有人和他会有真正的交集,所以,他会和树亲近。
从小就这样。
花荣走到地铁站,在入口处看到了一个孩子,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样子。
那孩子只穿着一条脏兮兮的短裤,上身赤裸,瘦弱的身体一根根肋骨从脏污的皮中突出,蓬头垢面,一双大眼可怜兮兮地看着过往的人。他的双脚畸形,像是断过骨头没有接驳好的样子。
孩子的旁边坐着一个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衣衫脏污的瘦弱中年汉子,看上去满脸无奈悲伤,他的眼睛血红。
他们的面前放着一个脏兮兮的铝盆,还有一块同样脏兮兮的白布,白布上写着:我儿残疾,本人又身患癌症,已经晚期,请好心人帮帮我们。
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悯。
不时有人停下来,往铝盆里扔下些小面值的钞票和硬币。
花荣站在他们面前,看着孩子的眼睛,心里突然像被刀割,异常疼痛。他从兜里掏出钱包,拿了十元钱,弯下腰,将钱放进了铝盆。他直起腰时,目光和中年汉子的目光碰撞在一起,中年汉子的目光躲闪了一下,然后说:“谢谢,谢谢您。”
花荣没有说话,走进了地铁站。
这个时候不是上下班时间,地铁车厢里比较空,花荣很容易就找到了座位。他看到一个男子有空位也不坐,站在那里用贼溜溜的目光审视着车厢里的人。花荣心里不舒服,因为地铁口的那个孩子和父亲。
花荣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那个混蛋杀猪佬尽管让他吃尽了苦头,还是辛辛苦苦地赚钱供他上学。花荣考上大学时,杀猪佬十分吃惊,根本就不相信喜欢剥兔子皮的儿子会有如此造化,他拿着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跑到小镇的中学去问校长,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生怕是花荣做假骗他。得知花荣千真万确考上大学后,杀猪佬扬眉吐气,在小镇上四处张扬,生怕没有人知道此事。完事,他跑进小镇的一家小酒馆喝得烂醉,回家时倒在了路边,狂吐。一只胆大的老鼠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吃他吐出的秽物,他对老鼠说:“兄弟,你告诉你的朋友们,我儿子考上大学了。”花荣把父亲弄回家,放在天井里。花荣关紧家门,把父亲的衣服剥光,然后把一桶桶冷水浇在他头上和身上。杀猪佬清醒过来时,发现儿子拿着一把剔骨尖刀,站在自己跟前。杀猪佬想起了那些被剥皮的兔子,一骨碌从天井里爬起来,惊恐地说:“儿子,我是你爹,不是兔子。”花荣冷冷地说:“老淫虫,你不是兔子,你怎么是兔子。”杀猪佬往后退缩:“儿子,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花荣说:“你说我要干什么?”杀猪佬说:“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不知道——”花荣哈哈大笑,然后说:“老淫虫,你也有今天。”杀猪佬说:“儿子,我知道以前对不住你,可是,可是我还是把你抚养成人了,现在你考上大学,有出息了,我真的替你高兴哪。”花荣逼近他,用剔骨尖刀指着他的鼻尖说:“你高兴的是我终于要离开你了吧,你可以把那个臭婊子找回来了吧。”杀猪佬无路可退,靠在墙壁上,浑身颤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花荣收回了刀,说:“吓坏了吧,我不会杀你,我怎么能杀你呢,你是我爹呀,对不对!留着你还有用,我上大学还要花钱呢,你还得给我供着,你欠我的,还没有还清,你还得继续杀猪,等我大学毕业后,你才能死,明白吗。”杀猪佬说:“明白,明白,我供你上完大学,做牛做马我也乐意,谁让你考上大学了,我们家的祖坟冒青烟了哇。”花荣一阵冷笑。杀猪佬果然供他上完了大学才私。他不是死于花荣的刀下,也不是死于疾病,更不是终老而死,而是死于醉酒。在花荣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某天,他一个人在镇上的小酒馆里喝了两斤白酒,醉得烂泥一般,小酒馆的人把他送回了家。几天后,他的邻居闻到了浓郁的臭味,撞开他的家门,才发现他死了好几天了,尸体都腐烂了。花荣回到小镇时,宗族里的人已经把杀猪佬埋葬了。花荣没有去坟上祭拜父亲,而是张罗着卖房卖地。把房子和地卖了后,他去找那个当初偷柚子时放他一马的那个小姑娘。她爷爷早就过世了,她也长大嫁人了。花荣在离小镇很远的一个山村里找到了已为人妇的姑娘,给了她一万块钱,然后离开了。他本来想娶了那姑娘,带着她到城市里去的,没有想到她嫁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