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打鬼子犯法吗?

在1945年前,这是英雄。可是在2015年秋天的横店,这叫故意伤害。

那天秋暑如火,穿着锦衣卫戏装的李可正在拍冬天戏,热得像块要融化的黄油。他在片场熬了几周,心里早和戏景一样长满绿毛。剧组拍着明代戏,正要和东厂的人动手,把式摆到了生死关头,还有两个吊着威亚在天上。而李可这个男四号的一场关键戏却屡屡不过,饶是他使尽了浑身演技,仍是被导演cut掉。“你得演出一股明代老北京流氓的劲儿,给我装什么楚留香呀?再不过拎包走人!”

导演的骂声横盖片场,人群在窃窃嘲笑。李可面红如赤,羞愧难当。副导演上来指指点点,给他模仿着该演出来的样子。李可只能哈腰道歉,祈求再试一次。这活儿接得憋屈,虽是部超级网剧,他的男四号角色却是底线全无,人憎鬼厌。但他不能不接,混迹影视圈十多年,他眼下虽然生计不愁,曝光度却已然大跌,这是他半年来唯一接到的戏……而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抽完一根忐忑的烟,横下心的李可走进镜头,施展出比副导演示范的还要夸张的表演。导演说着“对!对!对!”摄影机在滑轨上移动,镜头正在摇向他人,而此刻的取景器里,不远处突然走过几个端枪叼烟还看着手机的“鬼子”,瞬间穿帮到死。导演一声怒骂,“啪”地将水杯砸在了地上。

李可回头一瞧,登时火冒三丈。他和剧组的愣头青们冲了过去,没骂几句就开了打。李可骑在一个兔崽子身上左右开弓,打得对方鼻血四溅,两个宫女都拉不开。在这热成狗的日子拍戏,一场戏十几遍不过,好容易快要过了却又废了,哪个心里不想杀人?

鼻青脸肿的鬼子们狼狈而逃,却报了警。警察们旋即而至,喝问斗殴缘由,他们经验丰富,几声盘问便抓住了问题的核心。谁先动的手?这人鼻梁谁打断的?戏服一脱,血染重衣的李可鹤立鸡群,导演在一边没事儿样地打着电话,其他人呼啦就不见了。明明一伙人上去打的,可就抓了李可一个,于是,他被带上了车。

在警车上,李可也没觉得兹事体大,以为只是横店剧组拍戏中偶发的狗血混战,被教育几句,掏点医药费就能回来了。自己这副侠肝义胆该会得到大家,尤其是女演员们的侧目,也会得到导演的理解,没准还成为圈中佳话。可几天过去,这一切并未发生。导演组无人问询,制片人杳无音讯。经纪公司的女经理姗姗来迟。她肯定了李可对剧组的情义,以及他的真性情、有担当,却认为他在剧组打架,违反了与公司的经纪合约,又进了局子,出来有待时日。戏不等人,对不起,他的戏只能让别的演员接着拍下去。至于前面的戏,抠脸特效已是行活儿,替换掉他只是分分钟的事。

看着女经理踩着高跟鞋离去,李可心中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

没多久,法院升堂,当庭宣判。李可的故意伤害行为和结果触及刑法,虽然情节轻微,仍要拘役六个月,罚款五千。判决书简明扼要,措辞严厉,红章刺眼。只是打了个假鬼子而已,怎就成了罪犯?

这不啻一道晴天霹雳。一个有望能熬成邓超、胡歌的明星,怎么能在铁笼子里关六个月呢?消息一散,他的星路必定土崩瓦解。他祈求女经理请个律师,坚决要上诉,扣光演员费也要把他弄出去。来的律师患了热伤风,擤着鼻涕皱着眉,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他说case虽小,却是铁案,上诉除了费钱,意义不大……

李可是个专业演员,演过不少戏,却谈不上有知名度。在各种剧中他要么被早早干掉,要不就悄悄淡出,不管演的好人坏人,都乏善可陈。扮小鲜肉已然太老,充实力派脑子不够;烂戏不想接,好戏没人问,正混着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苦逼日子。但他从来都自觉演技爆棚,每根眉毛都有戏,人也有模有样,还自学得一口相当顺溜的英文。之所以星路崎岖,是导演和制片人们眼瞎,不然吴秀波为啥头发都白了才被他们发现?关于他的表演,圈中朋友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有自己的一套,也有人说他毫不着调。他从经典影视作品中那些伟大的桥段模仿来的表演,总被导演们认为感觉不对,胡乱发挥,甚至脑子有病。当他急切地向对方解释这表演的出处和来历,导演们又认为他不懂规矩,自以为是,你导演还是我导演?

李可的艺名叫孟凡。这倒霉名字是第一家经纪公司替他起的,本来是给别人用的,因为急着让李可接一部戏,就把这名字安在了他身上。那公司早已倒闭,这个烂名字却难以更改。

号子里昏暗潮湿,臭气熏天。十几个号友长相各异,都是演员圈儿难找的坏人样。李可还没来得及施展演技,就被绰号“野猪”的牢头搞了个“三肿全会”——脸被打肿,腿被压肿,屁股被踢肿。他无力抵抗,四方求饶,却招致更狠的轮踹。李可不明白为何牢头对他如此憎恨,旁边便有人悄悄补戏,说牢头当年也是横漂明星,专演土匪流氓的,但演着演着人入了戏,摸了摸女二号不能摸的地方,这才到了这里。每次有新人到,他总要给来个下马威的……牢头立刻赏了这人一记耳光,让他闭嘴。李可知道在劫难逃,只能抱着头缩成穿山甲的样子,承受一轮又一轮的暴打。他在戏里曾把一号子的流氓打得满地找牙,将主人公欺负得生不如死,眼下这遭遇难道是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