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杨彪不是江城公安局的人,而是省厅在那边派的线人。他以前是个在聊城混的黑帮人员,经常从东南亚介绍毒贩来聊城和江城。他被抓后和警方达成了条件,由省厅某领导单线委派去东南亚做了线人。他并不是刻意进入燧石集团,也没有想在这里长干。王干和省厅领导核实过了他的身份,说江城警方得到曼谷方面的线报,燧石集团的一个叫杨彪的人逃离了该集团回到了江城,他很可能遭到各毒品集团的追杀。按照规定,王干本来不该问,省厅领导也不该说,但涉及到杨彪的生命,省厅领导就不能不说了。杨彪前几天感觉有些不妙,于是违抗命令跑回了江城。他已经正式申请停止线人生涯,打算拿上警方的奖励,隐姓埋名离开江城。

“他的感觉是对的。”李可说。

线人杨彪两年来为警方也做了不小贡献,他早就提出来回国不干。心不在了,人就容易露出马脚,李可不明白戈萨是怎么查出来的,吴右又是如何做出判断的。仓库里,马旭在墙上挂上了杨彪各个角度和全身、半身、特写照片。几个警察刚才合计了一下,杨彪干脆早点离开江城,躲起来,让龙久和顾桃找不到人,也就不需要完成这个任务了。

“吴右会怀疑的。”李可本能地说,“虽然是杨彪自己决定结束线人卧底,吴右却可能不这么想,甚至会怀疑是我将要杀他的计划告诉了警方,而且……”李可想起吴右和何翰、戈萨、徐森的那些脸孔,心有余悸地说,“只要吴右下令杀他,他不管躲去哪里,都可能被找出来。”

“那还能怎么办?吴右可是命令你和顾桃干掉他,你怎么干?”王干说。

是呢,这可没法演戏,而重要的是,不管是不是戏,不能为了他而暴露龙久。李可看着杨彪的照片,一个大胆的计划出现了。

“如果是假刺杀呢?我们拍戏的对这个熟极了。”他说。

这个计划几乎是本能地蹦出了李可的脑子。这可能得益于他在剧组常和编剧聊天,帮他们一起现场改本子。李可建议安排一个可控的刺杀场景,他和顾桃在那里执行,这场戏必须由李可来开枪。给杨彪的身上穿上爆浆内衣,他用空包弹。他人可配合遥控爆浆,在杨彪胸口和后背爆开。现在的影视科技非常发达,没人会怀疑这是假的。李可边说边比划着。这安排如果顺利,杨彪会被“打死”,不然吴右不会善罢甘休,逃得了这次,早晚还会派人干掉他。这办法有风险,但是一劳永逸,也对杨彪好。王干等人互相瞅着,大家觉得听上去似乎可行,能否骗过吴右那帮毒贩呢?李可自是不敢打包票,他觉得把戏演好就没问题,要做到天衣无缝。让杨彪从此隐姓埋名,直到他回来、或者干掉了吴右再露头。

“拍电影,玩的就是以假乱真的事儿。”李可说。

王干显然被打动了,但这个做法必须得到杨彪的配合,而他因此会知道刺杀他的龙久是警方的卧底。这涉及李可的生命安危,为了保护杨彪,冒这个险,值吗?杨彪毕竟有前科,万一为了钱或者保命而出卖了龙久呢?

经过仔细考察,杨彪应该没有叛变的嫌疑。在王干纠结要不要和他谈这件事的时候,杨彪忧心忡忡地主动对省厅领导提出,他已经感觉到燧石集团要杀他,希望为他转换身份,他要跑到北方甚至藏到农村去。他说只要吴右或者何翰下达了对他的处死令,活下来的几率不大。

省厅领导将之告诉了王干。王干遂向省厅领导建议,他可以派两个警员假扮黑帮杀手,装作杨彪在江城的黑帮仇家对杨彪进行假刺杀。杨彪被本地黑帮先打死了,燧石集团也不必再派人来杀他。这既能掩盖杨彪逃离泰国就被毒贩们认定是警察的事实,也能避免燧石集团对他穷追不舍。假刺杀过后,杨彪可以换了身份证远走高飞。王干没有对领导透露这个假刺杀其实正是由吴右派来的龙久和顾桃实施,他不希望四人组外的任何人知道龙久是个卧底。杨彪也不会去和燧石集团任何人核对,燧石集团也不会对外宣称是他们处决了杨彪。只要顾桃和李可行动时戴上头套,对杨彪和省厅领导而言,“刺杀”杨彪的只是江城黑帮仇家的两个杀手,哪来的不用管。而对于吴右而言,对杨彪的刺杀是龙久和顾桃完成的。消息从江城传到曼谷,也是杨彪被黑帮的人干掉了,不会有令吴右等人猜疑的细节。

这是个三明治般的经典谍战悬念设计。

李可对王干挑着大拇指,真是老道。老大哥呀,你真该去做编剧,你这做戏能力,行价肯定过十万一集的。

马旭建议找个酒吧让杨彪每晚都去,约见他的狐朋狗友,或者独自郁闷,在酗酒中思考未来。李可或者顾桃“因此”发现杨彪总是晚上在这里,二人就可以安排在这里刺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