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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公寓之前,丽兹最后照了一下镜子,用一只手捋了捋略带红色的金发。她看上去有些憔悴。过去的几周过得很艰难,她一边努力克服那些遭遇带来的创伤,一边继续在六十年代音乐剧《追忆去年夏天》里扮演主角。剧组给她放了两周假,还说可以让她休息更久,但她坚持重返舞台。有太多时间去回想那些事情对她毫无益处,继续正常生活要好得多。况且,放弃这样一部叫座剧作的角色可不好——这部以摇摆六十年代为背景的剧从上演开始就场场爆满。所以两周前,她又回归角色。这感觉很棒,但也叫人筋疲力尽——再加上她一直睡得不好。她的睡眠基本没问题,在哪儿都能睡着——她妈妈曾说她就算是在针尖上都能睡着。但最近与以往不同。她多次惊慌失措地醒来,以为自己还在彼得·迈尔斯的房子里,被蒙住双眼,绑在椅子上。她接受了警署协助受害者办公室的心理辅导,情况正在改善。但她知道,即便内心强大如她,想完全恢复也需要时间。他们几个人都是如此——他们都以不同的方式,经历了同样的事情。

但是有那么件事,一直折磨着她——那是彼得·迈尔斯在囚禁她后的头几个小时里和她说的。她永远不会将此事告诉任何人,甚至她自己都可能不会承认此事。

她出了公寓,走向公交车站。这是一个美丽的秋日,阳光明媚,她真希望自己没忘记戴墨镜。刚到公交车站不久,车就来了。上车时,她在心里默默地感谢了掌管交通的神明。

开往伦敦西区的公交车很拥挤,但后排有一张空座。一名刚才在同一站候车的男子在丽兹身旁坐下——他和丽兹是前后脚抵达车站的。那男子三十七八岁,发际线正渐渐后移。

“天气不错。”他说。

“是啊。”丽兹答道。她从台本上抬起头,在心底叹了口气。她通常很乐意和陌生人交谈,但今天却不想多说话。抛开别的不谈,她真的需要利用坐公交车的时间温习台词。重回舞台后,她颇为健忘。虽然都是小细节——稍微说错了一句台词,或是片刻犹豫起下一个对词的人是谁——但她是完美主义者,而且伦敦的舞台上不容瑕疵。尽管与她同台的演员们出于礼貌并没有提及这些失误,导演可不会不说。鉴于她所经历的事情,导演给了丽兹不少支持,承认可以理解,但与此同时,他也明确表示,希望丽兹迅速处理好问题,或是让出主演的位子。

对此她能理解。

“你是丽兹,对吧?”那名男子说。

丽兹浑身一僵:“你怎么——?”

“没事儿的,”他打断道,“别紧张。我知道这看起来怪怪的,但我只想简单聊几句。我觉得坐公交这会儿是个绝佳的机会。”

这时,丽兹怒了。她辨出了他的声音:“是你,对不对?”

“是的,”他说着伸出了一只手,“艾德里安·斯宾塞,《每日邮报》的记者。”

丽兹想从他身边挤过,坐到别的地方去。过去的三周里,这家伙一直给她打电话,请求进行采访。他正围绕丹的绑架案写一篇专题报道。与艾玛及其他人一样,丽兹也拒绝了他越来越得寸进尺的要求。“你胆子够大的啊。”

他耸了耸肩。“为了工作,没办法。”

“是啊,这也不是我想做的工作,去骚扰那些经历过可怕事件,如今只想继续正常生活的人。”

“慢着,”他说,“骚扰这个词有点过了。”

“你这么觉得?好吧,在我看来,你一直所做的事情——给我、艾玛、威尔、丹、理查德、爱德华没完没了地打电话,不接受拒绝,现在又在我上班的路上纠缠我——这些绝对是骚扰。而且如果你不停止的话,我会报警的,听懂了吗?”

“好,好。”这名记者耸了耸肩,想要摆出安抚的笑容。“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我只是想把故事说明白。不管有没有和你交谈过,那篇报道我都会写,所以毫无疑问,你最好还是说说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吧。你也不想被歪曲,对吧?”

丽兹火冒三丈。“别威胁我。”

他一笑置之:“好了,别这么说,我没想威胁人。这只是事实。我的编辑想登这篇报道,读者想读,所以已成定局。从多方面来讲,报道写成什么样取决于你。”

“好,”丽兹说,“我引用一句别人的话送你。”

“好极了,等我拿一下录音机。”他在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个电子录音设备,按下录音按钮,举在两人之间。“随时可以开始。”

“滚!”

艾德里安·斯宾塞皱起眉头,放下了录音设备。“我看现在时机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