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大鱼上钩
下午的电子课上,教授在上面释放催眠音波,王大力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说道:“阳子,这破课有什么好听的,你看几个人来上课?都大四的人了,还怕点名?”
我瞪了他一眼:“哪来那么多牢骚,你就不能跟别人一样好好睡觉?”
“切,那我睡觉了,下课叫我。”说完,王大力把书搭在脸上,开始进入梦乡。
我用书本作掩护,手里拿着手机,一直在翻看微博上的私信。
有人私信表示好崇拜我,问我家里是不是当警察的;有人打听我住哪个宿舍,以前是不是跟我一起上过课;有人怀疑我是在炒作,给我提了一堆专业问题;还有个妹子直接发张可爱的照片过来,问我要不要当她男朋友?我还真心动了一下,不过我听人说,女生的照片都不能当真,尤其是这种嘟着嘴卖萌的,现实中搞的不好就是恐龙!
难怪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翻看三百多封私信真是太辛苦了,但我还是有所发现的,有一个顶着女生头像,名字叫‘小熊熊’的帐号一直在问我能不能透露下案件进展,有没有找到真凶?
这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但我还不能确定他就是邓超,于是试探地告诉他,目前已经有重大进展。
三十秒后,小熊熊说道:“大侦探,能不能对我透露一下,是什么重大进展?”
“不行啊,这属于机密,等抓住真凶你可以从报纸上看。”我回复了一条私信。
“那真凶是谁呢?”
“嗯,这个也不好透露。”
“你稍微透露一点有什么关系,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了,其实我是邓超班上的一个女生,我一直暗恋他,他突然死了,我感到好意外。”
我突然激动起来,这人果然很可疑!
我打了一段字,想想不妥又删掉。如果对方是邓超,我每个字、每个标点都要小心谨慎,绝不能让他怀疑我在设局。
虽然隔着微博,但这感觉就跟《无间道》里刘德华和梁朝伟相互用电话试探身份那一段一样紧张,我的手心甚至沁出一层冷汗。
思来想去,我打了一段字回复过去:“那我就跟你透露一点吧,今天上午我在现场找到了一封遗书。”
等了大约有五分钟,期间我甚至怀疑对方察觉到了什么,忍不住想要再发信息给他,但我拼命告诫自己,千万要沉住气!
我可以想象的到,那个人正在怀疑、思考、揣摩我的每一个字。
最后,他终于回信息了,打了一个疑惑的表情,问道:“遗书?是谁写的?”
我差点惊叫出来,我百分之两百确定此人就是邓超!
因为我们之前聊的死者一直是邓超,完全没有提到张凯,正常人的思维肯定以为是邓超的遗书,可是他却问了一句“是谁写的”。
无形中透露出,他知道遗书不是邓超的,因为邓超还活着,因为他就是邓超!
我承认邓超是个高智商罪犯,但任何人都存在思维盲点,许多案件中罪犯就是因此露出马脚的。
比如《断狱神篇》里记载了一个案子,有个人见财起义杀了同行之人,然后装作毫不知情,回去找死者妻子打听死者下落,叫门的时候喊:“嫂子,大哥在家吗?”后来提刑官宋慈就问他,为什么当时知道死者不在家?因为他早就知道死者已死。
犯人当场便认罪伏法,这就是运用思维盲点的一个经典案例。
我激动得手都在发抖,说道:“是在张凯宿舍找到的,简直太惊爆了,你完全想不到凶手是谁!”
“是吗,我能看看吗?”
“不行吧,我还没交给警方呢!”
“哼,你在吹牛吧!”
终于咬钩了,我冷笑一下,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照片发给他,是老幺用PS拼凑出来的一封信,完全能够以假乱真。
当然照片上只有信的一部分,从这段文字看不出关键信息,只能看出这是张凯的一封遗书。
照片发过去之后,突然间对方没动静了,但我一点也不着急,我甚至能够想象此刻邓超方寸大乱的样子!
我不动声色地发过去一句:“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对了,这张照片你可别乱传啊,明天一早我还要交给警方呢。”
对方回复道:“那今晚我能约你出来见一面吗?我真的好关心这案子,想早点知道凶手是谁。”
和我预料的一样,他已经对我动了杀心,是时候布下陷阱了,于是我说道:“今晚不行,我还要在现场继续调查,唉,好辛苦啊。”
对方回过来一个可爱的表情,鼓励道:“加油,祝你早日破案。”
“谢谢!”我回复道。
我把王大力摇醒,王大力抱怨道:“我正梦见跟女神约会呢,干嘛把我弄醒。”
“看看这个。”我把手机递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