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第2/7页)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儿糟八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它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视。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做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粘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摇晃心旌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3

那个六月天的许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晓的出现和玲的骂娘。

紫晓来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门口,问他为啥夜里敲门?

这是个极有戏剧性的场面。

“说呀!”玲紧逼一句,“为啥敲我的门?”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满面通红。

“为啥把窗纱撕烂?”

院里人都憋了笑。玲的声音很大。“半夜里,敲门不说,还要翻窗子。我说你翻,翻进来给你点好看。”

“哟,别骂了……瞧,人家脸都红了。”蔡奶奶笑嘻嘻说。

“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王爷说。

玲便愤愤住了口。这是个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这事,日后许多天里,灵非不和她说一句话。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影响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后,玲明显地对他表示了亲密,并多次暗示。

但灵非的兴趣在那天早晨就死了。

4

紫晓倦曲在阴暗的墙角里看书的那个场面很美。她仿佛很专注。身边的一切都进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里苍蝇很多,像轰炸伦敦的纳粹飞机。这是那时小巷里的夏季景致。爱情少不了的。苍蝇少不了。搅天的臭味也少不了。爱情,诗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疯狂地唱: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灵非不喜欢这个曲调,也听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里吐出的词。日后的某一天,他终于听清了词并爱上了它。是的,东边美人,西边黄河,多壮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晓是另一个世界。

紫晓总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书。那本书很旧,似乎是毛套纸制的,但她保护得很好。她似在阅读,又似在乱翻。但显然,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常昊们并没影响她。常昊很喜欢她这样,搂过来,亲一口。紫晓才合了书,咯咯笑。

紫晓的笑很真,很纯,仿佛不黯世事的孩子天使般的笑。最美的语言也形容不了这笑。也许,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出万一。

那个词叫“灿烂”。

正是草青柳绿的季节。

这个季节的一切都美,掩蔽了所有的丑。岁月像那条黄狗一样溜走了,那缕温馨却印在灵非的心头。

灵非对紫晓印象最深的除了她很美的笑,还因为她的呻吟。此前,灵非不会想到一个女孩会在做爱时那样呻吟。那呻吟贯穿始终。而寻常女子,只在高潮时才那样。

由于那房子不太隔音,紫晓的呻吟,总惊醒隔壁的灵非。那呻吟很水,很柔,很有节奏,伴着床的响动。很怪的是,灵非无丝毫的情绪波动,只觉得那呻吟很美,是柳浪闻莺般的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