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是一把全长六寸、刃长四寸的锋利短刀,做工精致简约,很像是旅人们在路途上喜欢携带在身上防卫以及切割食物用的短刀。

“太普通了,虽然是把好刀,可是没有任何特点。”李抗看着这把被认定为凶器的短刀说。

“一个人选择杀人武器总是有原因的,比如顺手,比如锋利,比如容易携带,当然也可能是恰巧拿到。这把刀最大的好处是容易携带和隐藏,所以,如果这是有预谋的谋杀,这个凶手很可能是平时不允许佩剑或者不便佩剑的人。”薛怀安分析道。

依照南明律,除去贵族和文武官员,其他人都不得佩剑,可是所谓的贵族可以上溯五代,故此实际上佩剑的人中不乏很多如今身份普通的平民,特别是书生和喜好侠气之人,更是喜欢佩剑而行。

李抗听薛怀安这么一说,很自然反应道:“那凶手就是个粗人?”

“还可能是个女人。”

薛怀安说完,又觉得不对,补充说:“又或者是为了趁其不备出手,才使用这样易于隐藏的凶器,这样看也可能是杜小月认识的、不会防备的人。”

李抗听到此处,苦着脸说:“我说怀安啊,你这样一说,几乎就是在说其实差不多啥样的人都可能是凶手了。”

“大约就是如此。”薛怀安说完憨憨笑了,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明白自己又把看似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无比。

“着实是不招人喜欢的个性啊!怀安,你这样的男人,真是很难有女人会喜欢,但是你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心软,一定要把女儿嫁给你,我女儿可是堪比明珠呢。”李抗在句尾使劲儿加重了语气。

“嗯,卑职以为,李大人自谦了,令爱不是堪比,是绝对比得过明珠。”

李抗呵呵笑了,按捺住得意,道:“这怎么讲话的,怀安你谬赞了。”

“并非谬赞,令爱要是和明珠比,的确大很多。”

对话刚有些跑题和冷场,仵作齐泰恰逢其时地站在敞开的门外敲了敲门板,咳了一声,道:“禀告大人,杜小月家里人来领尸首了。”

按照南明的习惯,锦衣卫在未得到死者家人的同意时,不得对死者的尸体做任何解剖,扣押尸体的时间也不能太长。李抗一听杜小月的家人来领尸首,征询地望向薛怀安,问道:“怎么样,给了吗?”

薛怀安看看短刀,略想片刻,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还想看看去。”

齐泰陪着薛怀安重回停尸房,见薛怀安拿着短刀在比对伤口,忍不住说:“校尉大人,这个卑职查验过了,应该就是这刀留下的伤口。”

薛怀安点点头,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示意齐泰把尸体翻个身。齐泰遵命照办,将尸体背朝上翻过来,露出背后的伤处。

薛怀安将刀子虚架在伤口上比了比,问:“这里你是怎么看的?”

齐泰不敢随便回答,反问道:“大人觉得这一刀有什么不对吗?”

薛怀安没有应,把短刀重新插回杜小月背部的伤口处。这道伤很深,裂开的皮肉一下子就将刀刃吞没,只露出两寸许的刀柄。

“如果扎了这么深一刀,又在后心的位置上,若是你去杀人,还会再继续用刀子在同一个位置再补上几刀吗?”薛怀安问道。

“自然不会了,这样一刀几乎就毙命了。”

“可是你看这道伤口皮开肉绽的样子,显然不是只刺了一刀,而是刺入这刀以后,拔出来再刺,这样反复了至少三刀。”

“是,这伤口表面破碎得厉害,的确是有两三刀重复刺入,这么说,下手的人可能除了想杀人,还有泄愤的意思,要不然何必这么做?”

“可是,她一个小姑娘,做了什么这么招人恨?”薛怀安自问一句,有些伤感地叹了口气,将一旁盖尸的麻布单子给杜小月盖上,道,“叫她家人来领吧,事先打个招呼,说伤得有些重,让他们有个准备。”

薛怀安出了停尸房,被初夏白花花的日头一晒,这才觉得真是有些疲累了。李抗正好走过来,同样的一脸疲态,见了薛怀安,嘟囔着抱怨:“那个门房老贾还是没找到,就为他,一众兄弟熬了通宵,现在还歇不了,真是快要给熬死了。”

薛怀安觉得身为下属在这样身心俱疲的艰难时刻应该安慰一下上司,便道:“不过说起来,人总是要死的,不管熬还是不熬通宵。”

李抗闻言,颇有醍醐灌顶之感,若有所悟地感叹道:“说得不错,很深奥,很有哲理。”

这时候,从停尸房的院子传来一个女人尖厉的叫喊:“你们这些狗官,好好的大姑娘,你们给她扒光了衣服也就算了,现在还不给她穿上去。想让老娘给她穿,没门儿。我告诉你们,你们谁给她脱的谁给她穿上,干了这么缺德的事情,当心断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