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望乡台上
李冰抬头望见阴森森的宫殿上南一块巨幅匾额,那匾额黑底白字,上书六个大字“第五殿阎罗王”。匾额下面左右挂着一副楹联: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
匾额下,一张宽大的案桌边,牛头马面分立两旁,一个红袍白面长须的判官正在案桌边理着文卷。
案桌正中,端坐着一个身材高大、面相威猛、头戴王冠的大汉,只见他身着黑袍、黑面黑须,两只眼睛中精光闪烁,不怒自威。
李冰心中明白,这就是五殿阎罗王,更让李冰心奇的是,阎罗王那黝黑的脸上,额头正中,竟然有一弯月牙型的肉痣。
“怪不得黑白无常说五殿阎罗王姓包!”,李冰心中暗自思量:“果然是北宋名相包拯在阴间为王,连额头上那个特有的标志都和戏文传说中的一模一样。”
跟随栖霞寺空明禅师学佛理的李冰心中明白,为什么黑白无常告诉他,阴司阎罗本是毗沙王死前发誓所化而成,但面前这个阎罗王却是包拯的原因。
因为诸佛菩萨有无数化身,就如杭州灵隐寺道济和尚是降龙尊者转世凡间、佛陀座下弟子金蝉长老被贬下界托生为玄奘最终取经重修正果成为旃檀功德佛一般,包拯也是阎罗王毗沙王在凡间的一个托世化身。
在两旁牛头马面的喝斥声中,被鬼卒押上的一干本来呼天喊地凄惨哀嚎的鬼犯见到不怒自威的阎罗王,顿时噤若寒蝉,跪在案下听候阎罗王审判发落。
阎罗王一一判决,众鬼犯再也不敢叫屈。因为阎罗王本就是断案如神、分毫无差的包拯。
传说阎罗王在阳世化身为包拯时,有一阴阳枕,白天断人间案件,晚上枕着阴阳枕入睡,在梦中断阴司之事。
包拯额头上那一月牙儿肉痣,平日视之,似乎只为一胎记,实则那是一只阴阳之眼,凡世阴间任何事情,在他那阴阳眼之下,忠奸立辨,无所遁形。
阴司之鬼,都以为包拯是大慈悲心,经常发放冤死之魂还阳,因而才被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降调至第五殿。这样的话,即使阎罗王大发慈悲,想发还冤死之魂,也因时日久远,凡人死后数日,肉身已烂,无法还阳。
阎罗王负责第五殿,其实不是被降调,而是阎罗王自己向地藏菩萨请愿的。经过阴司前四殿的层层审判,再到第五殿后,由阎罗王严格把关,若真有冤死之魂,则由阎罗王把鬼犯发配至第十殿转世投胎,托生富贵之家,以补冤死之委曲。
如果有鬼犯一如生前奸诈,到了阴司,尚狡辩自己是冤枉的,那都逃不过阎罗王的阴阳之眼。所以,才有民间说法为‘阎罗殿中无冤鬼’之说。
被阎罗王判定有罪的鬼魂,在打入十六诛心小地狱前,还有最后一次机会看望一眼自己的家人,这就是阎罗王的大慈悲心所致。
被阎罗王判定有罪的鬼犯,被鬼卒押到一座高台之上。那座高台,名叫‘望乡台’,台面如一张弓背,朝向东南西三个方向,那弓背形的台面,长八十一里路。望乡台的后面如一根笔直的弓弦,后面都是剑树。
望乡台之所以如此建设,因为地狱在极寒极阴之北,北面再无人能生存,凡世之人,都活在阴司的东南西三个方向。
望乡台高四十九丈,以刀山为坡,一共有六十三级,每登一步,双脚都踩在刀刃之上,鲜血直流。
如果鬼犯在世之日,为人善良,则不登望乡台,经第五殿时,由阎罗王宣判直接送到第十殿,转世投胎。
只有被阎罗王判定有罪的恶鬼,才让鬼卒押上望乡台,让他们能看见自己生前的家园,能听得到世间熟人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
为恶之人死后,见到他在阳世的亲人,遗嘱不遵,教令不行;凡事变换,逐件改过;苦争财物,搬运无存;男思再娶,妇想重婚。
田产抽匿,分派难匀;向来账目,清揭复浊;死欠活的难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据证,彼此胡赖,搪塞不逊,一概舛错,尽推死人。
三党亲戚,怀怨评论;儿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几个,想念前情,抚棺一哭,冷笑两声;
更有恶报,男受宫刑,妇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业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尽;作恶相报,非独阴魂。
走过刀山踏上望乡台的恶鬼,眼见到自己死后,家庭不和,家业败落,亲人间为了权益反目为仇,自己所作之恶祸及后代,都不禁悲从中来,后悔自己阳世所作之恶。
恶鬼被押下望乡台后,再在公堂前受刑。先把恶鬼按在铁桌之中,用刀把恶鬼剁成一块块肉酱。
待恶鬼恢复原形后,又拉到一根根直立在地的尖利的铁刺前,把恶鬼抬起,让铁刺从肛门钉入,直穿其身,最后从喉颈部穿出,挂在铁刺上让阴风吹刮,皮肉俱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