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三川鬼市 第三十章 重逢故人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用来形容人生的四大喜事。而当中的那一句“他乡遇故知”,通常用来形容遇到很久不曾见到的故人,以表心情欢快,雀跃感慨之情。
可是当我看清这个男人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半点欢快或雀跃,因为我从未想过他此刻的出现会和当下的环境相结合起来,所以更多的,是一种惊讶和不解。却半点也开心不起来。
此人是我从小到大的发小,幼时因为个头比较小,下排牙又有点龅,常常被取笑常常被欺负,我总是去帮他大家,我们一起上旧学学堂,一起背诵功课,一起跟先生斗智斗勇,一起调皮捣蛋,一起在戏台子前蹭戏听。他的父亲在出川抗日后就没能够再回来,母亲将他托付给他父亲的兄弟后就此改嫁,从此以后就不知去向。
是的,他就是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伙伴,地包天。他是这个世界上知道我最多秘密的人,同样我也是如此,在我十七岁那年机缘巧合之下拜了林其山为师后,因此联系会少了很多。但是那段日子我也常常会回去找二叔和地包天。我记得那段日子二叔摔断了腿,而二叔自己的孩子还很小。所以基本上都是地包天在照顾着二叔,后来地包天光荣参军,成了保家卫国的一员,头几年我们会偶尔有一些书信来往,到后来尤其是我被捕之后,为了不牵连更多人,慢慢也就失去了联系。
此番再次相遇,却是在这样的场合之下,我相信我和他一样,心中的惊讶,远远超过久别重逢的喜悦。因为我和他从小到大,友情出奇的好,我们甚至连一次架都没有打过,而此刻我却用一把大弯刀架住了他的脖子,手里还拽扯着他的头发,而他正要从裤兜当中摸出枪来打我。
地包天,怎么会是你?你在这儿干什么?我也惊讶地问道,因为我和他已经差不多有十几年没有见面,这些年来我们都长大了,样子变化也不小,但是眉眼间的那股子熟悉感,还是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地包天听我这么问,也知道我已经认出了他,惊讶之余他对那个正在用匕首刺住大毛脖子的人说道,快!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一场误会!一场误会!地包天果然已经是个“长官”,他这么一说,对方就立刻放下了手中的匕首,但是却还是没有给大毛和傻姑娘松绑。接着那几个原本是来帮忙的男人就默默退到了一边,傻姑娘吓得哇哇大哭,大毛也是一阵脸色惨白,而那个站在一边的女人,此刻的表情却似乎比我们更加惊讶,显然她在我破窗而入的时候就已经被吓到了,而剧情转换的有点快。她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只见她张大了嘴巴,眼神来来回回在我和地包天的脸上扫视着。
可我依旧没有放下手上的刀,因为我此刻也蒙了,这是一种极致矛盾的感觉,因为我最好的朋友出现在最危险的环境里,偏偏还是我敌人的身份。一时之间,我不知所措。只听见地包天朝着站在一边的那几个男人说道,你们都出去吧,我不会有事的,这是我老兄弟了,没我的吩咐谁都不许进来。接着地包天朝着那个女人说道,你也出去,这儿没你什么事了。
那个女人从惊讶中抽离回来,然后说道,我不出去,现在是什么情况,你们怎么会认识。这当中还有多少事是我不知道的,你没告诉我的?可是她的这番话却被地包天粗暴的打断了,地包天大声冲着她喊道,快给我滚出去!有事儿等我以后再说!
看得出来,地包天的“官阶”毕竟更大,就算这个女人再怎么不情愿。也始终不敢违抗。于是那女人瞪了地包天一眼,然后转头看着我,用更加凶悍的眼神也瞪了我一眼之后,就带着那个几个男人离开了屋子。出门的时候,还重重地摔上了门。
如此一来,屋子里就只剩下四个人。我和地包天,大毛和傻姑娘。沉寂了一会儿后地包天笑着对我说道,兄弟,你就打算这样挟持着我吗?多难受,咱们放开了好好说行吗?我没有回答,也没有做出反应。地包天慢吞吞将那把五四式手枪从裤子口袋里摸了出来,然后丢到自己的脚边。手枪和地面撞击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咔嚓的声响,接着他缓缓地张开双手,意思是他身上已经没有别的武器,是时候咱们好好谈谈了。
我见状如此,于是松开了抓住他头发的手,但是刀还架在他的脖子上,弯下身子我捡起了那把手枪,我从来没有玩儿过枪,这东西拿给我搞不好还不如刀好使,可是我既然将它拿在手里,相当于地包天对我的威胁就小了许多。于是我这才慢慢将刀从他的脖子上移开,但我并没有把刀收进包里,而是提在手上,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