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陈胜造反 活该秦要亡

就在陈胜和吴广攻城略地,各处英雄豪杰也纷纷响应之时,秦二世的咸阳宫里却是一片歌舞升平。

秦二世叫胡亥。

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照理说是不该当皇帝的。秦始皇自己选中的接班人,也不是胡亥,而是公子扶苏。可惜这份已经加盖了印玺的诏书,被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掉包,胡亥成了二世皇帝,扶苏则被矫诏赐死。

这结果,秦始皇想到了吗?

想不到,也管不了。这个独裁者此刻正躺在鲍鱼堆里被运往咸阳。他是在酷热的七月份死去的,丞相李斯又秘不发丧。为了掩盖尸臭,只好在车上堆满鲍鱼。

秦始皇,岂会料到与鲍鱼为伍?

但如此下场,却是活该!

是的,活该!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横,那么跋扈,那么暴戾,那么刚愎,事情也不至于坏到这个份上。至少,他可以早一点昭告天下,明确宣布立扶苏为太子;或者在病重之时召开御前会议,预为安排。

然而他不肯,别人也不敢提醒。结果,英雄一世,遗臭万年,还断送了自己的江山。

断送是肯定的,因为胡亥是个混蛋。这混蛋的最大功劳是为中国文化贡献了一个成语,叫“指鹿为马”。一个皇帝被臣下如此玩弄,还毫无警觉,不是混蛋是什么?

他后来被赵高逼杀,也是活该。

事实上,秦就该二世而亡。因为陈胜吴广刚刚起义的时候,情报是送到了朝廷的。这说明秦始皇设计制造的国家机器运转正常,效率也不低。然而谁送这样的情报胡亥就杀谁,逼得情报部门只好自欺欺人地说:地方上出了些小盗贼,都已被郡守和县令一网打尽,不足为虑。

胡亥这才喜笑颜开。

甚至直到秦快亡国时,胡亥都不肯悔改。当时丞相李斯等人提出,国难当头,请停止阿房宫的修建,以筹集军费,平息民怨。胡亥的处置竟是将诸臣下狱。理由是:你们身为朝廷大臣,治不了贼,倒有本事治朕!

结果,被责的大臣中有两位不堪受辱而自尽。[14]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5]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 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6]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7]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读如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8]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