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阴阳俱往来” 古历与性生活
在中国古代传说中,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常被归功于一些远古人物——比如黄帝、神农之类,其人物的真实性在可考与不可考之间。在这些发明中,历法与“御妇人法”(中国古代男性中心主义的性行为学流派)这两件看起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却被归属于同一个人物——容成——所发明。
谈到容成的古籍甚多,绝大部分都只谈他的性学,少数记载了他发明历法。下面是几则较早的记载:
容成作调历。(《世本·作篇》)
容成,黄帝时造历术者。(《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容成公者,自称黄帝师,见于周穆王,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发白更黑,齿落更生。(《列仙传》卷上)
冷寿光、唐虞、鲁女生三人者,皆与华佗同时;寿光年可百五六十岁,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常屈颈息,须发尽白而色理如二三十年,死于江陵。(《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这容成的“补导之事”,是指怎样使男性在性交时保持不射精同时又让女性获得高潮的技巧,这样做被认为可以从女性生殖器(玄牝)中获取“精”而使男性延年益寿。与发明历法相比,容成在性技巧方面的名声要大得多。《汉书·艺文志》所载“房中八家”之首,就是《容成阴道》二十六卷——“阴道”即交合阴阳之道,也就是古人常说的房中术。
容成的发明创造总属传说,不足作为史实信据,此事的意义在于:历法与性生活为何会联系在一起?在传说中上述两项发明被归于同一人,暗示着在古人心目中这两者确有联系。这一问题曾使李约瑟感到困惑,他写道:
性问题与历法科学之间还有一种奇特的联系,有些文献将古代一位著名的性问题专家——容成也视为历法的创始者。(《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卷)
但是他看来并未弄清这种联系有何具体表现。其实这类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发现许多,这里姑略述较突出者数端为例。
古代中国人相信: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日子性交是大凶之事,必须严加避忌。这方面的理论在古代房中家及医家文献中都有明显的一席之地,例如:
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阴阳,损气;以是生子,子必刑残,宜深慎之!(《医心方》卷二十八引《玉房秘诀》)
素女曰:……第一之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之日,以合阴阳,伤子之精,令人临敌不战,时时独起,小便赤黄,精空自出,夭寿伤命。(《外台秘要》卷十七)
晦,指阴历月终,此时日、月恰在同一黄道经度上;弦,即上弦月与下弦月;望,满月之日,严格地说是太阳黄经与月球黄经恰好相差180度。此四者都是月相的特征状态,其中朔、望尤为历法所注重,古代历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参数之一是“朔望月长度”,就是指月相连续两次朔(或望)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性交的日期禁忌问题上,与月相直接有关的日子被列在首位,颇耐人寻味。犯了这一禁忌,后果被说成十分严重:上引第一条材料说要“损气”,而如果这天性交导致怀孕,那么生下的孩子必会“刑残”。第二条则强调犯此禁忌后会导致阳痿,丧失性交能力(“临敌不战”),甚至短寿夭亡。
此外,禁忌性交的日子还有许多,在中医古籍中经常可见,例如:
四时节变不可交合阴阳,慎之!凡夏至后丙丁日,冬至后庚辛日,皆不可合阴阳,大凶。凡大月十七日,小月十六日,此名毁败日,不可交会,犯之伤血脉。(《千金翼方》卷十二)
这方面特别详备的例子,可见于一部清代广泛流行的医书《达生篇》,其中“阴阳交合避忌”一节,开列“应戒(性交)日期”如下:
每月朔、望日,廿八日,庚申日,本命日,母难日,祀神祭先日并前一日,春三月甲乙日,惊蛰日,春分日并前三日,春社日,二月初八日,夏三月丙丁日,四月初八日,十四日,十六日,夏至日并前一日,五月初五、六、七,十五、六、七,廿五、六、七日(为九毒日),秋分日,秋社日,八月十八日,冬至日并前一日后十日,冬至以后庚辛日,十一月廿五日,腊月初三日、初八日,廿四、五日。除夕、三伏日,凡节气口,四月纯阳,十月纯阴,俱宜节欲。社口受胎,生子白毛。以上各日期,犯之而损夫妻者,受胎而夭男女者。
在上面这份日期表中,一年内禁忌性交的天数已在150天以上。再加上许多无法事先推定的日子,比如大寒大暑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日月交蚀、地震之类,以及许多起居作息的状况如大悲大喜、大饱大醉、远行、病愈、沐浴,等等,粗略估计,一年中又将占到百日左右,也要禁忌性交。这样算下来,一年中性交而不犯忌的日子不过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