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 棋局大逆转(上)

萧铁奴的部属押了萧昂到折彦冲处,折彦冲想起当年同伴的惨事怒火中烧。汉部出死谷后曾遭三难:第一是宋边受拒,第二是遭遇萧铁奴,第三是乌古叛友。这三件事都几乎把汉部逼入绝境,而后两件事均和萧昂有关,尤其是在乌古,狄喻带过去的人马损折近半,是汉部立部之前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在汉部的实录上被书为“大难”,所以汉部的元老部民提起此事无不对萧昂和乌古部恨得牙痒痒的。

折彦冲提起三尺长剑,就要斩了他,曹广弼拦住道:“汉部军令,严禁杀俘!”

折彦冲道:“这是报仇,怎么叫杀俘?他又不是寻常士兵!”

曹广弼道:“就是要杀他,也得按规矩来。再说,与他仇恨最深的是狄叔叔。”

折彦冲醒悟过来,派人将萧昂送往津门。杨应麒听说是捉了萧昂,命人提上前来,对杨朴感慨道:“当初汉部发轫之时,兵不强,马不壮,流浪于长城内外、大漠南北,惶惶不可终日。就连萧昂这样的软脚虾也怕!当其时,又有谁知我们能有今日的事业。”手一挥,命人押到狄喻府上去。

狄喻根基本厚,在相助阿鲁蛮一战中身受重伤,留下了病根。后来在死谷中静养数月,才渐渐恢复过来,但随后便千里奔波,身体情况又转恶化,尤其是在乌古一役惨受折磨,从那以后他的武功便再无法恢复到盛年时的五六成。前几年拼着年纪不算太大,在许多场合还能活动活动,但近两年旧伤复发,便卸了军职,来到津门静养。他三年前娶了张玄征的一个寡妹,生下了两个儿子,赋闲在家,伴妻弄儿,心灵有了寄托,建康状况又有起色,只是早年的雄心壮志却已在最近这次病苦中消磨殆尽。这日忽见杨应麒的属下押了萧昂过来,又勾起了旧仇!

但他毕竟年纪较长,和折彦冲等不同,看见萧昂非但未起杀念,反而大起唏嘘之叹,对押萧昂来的官差道:“此人不是我的仇人,是汉部的仇人,该如何处罚,押到法官处听候吧。”

汉部的司法体系,由于杨应麒的促成,从一开始就有独立司法之传统。当时部族新兴,折彦冲、杨应麒等人都有自己不至于犯法的自信,而全部方兴未艾之际,部内权贵犯罪事件也比较少,因此便没留下什么权贵干法的恶性事件。

举部南迁以后,司法案件日积日多,司法程序日渐复杂,法律条文日益严密,这才开始出现专门的司法系统。李阶北来后整理汉部旧日的案卷,结合北国的传统和宋律,编订了一部新律。杨应麒拿到手后将其中太过繁缛和不切实际的部分删除,又添入限制部族首脑权力的若干条文,并将司法独立提到极显著的位置上,开宗明义便是不许汉部首脑(包括折彦冲和他自己)以政令干预法律的运作。这部新律后来由汉部元部民会议全票通过(折彦冲杨应麒默许的动议通常都是全票通过),成为汉部部民的第一部成文法。又当场推选了狄喻为最高司法团的最高法官,从政务上退下来的张玄素为次席法官,汉部的元老部民胡茂为庶务法官。

最高法官并不处理日常事务,只是作为一个象征性的威严存在;次席法官负责督导下统的各层司法系统;庶务法官则是协助前面两位法官处理文书事宜、统筹案卷存档的职位。

这三个人在律学上其实都是门外汉,坐上这个位置主要是因为他们资历以及道德受到部民的信任,本身处理案件的能力未必胜过这几年在基层做具体司法事务的青年法官们。但在现阶段,这样一个粗糙的构建已经可以满足汉部的律法需要了。

这时杨应麒的属下听了狄喻的话,便押了萧昂前往津门的法庭,津门法庭的第一法官是个渤海人,次席是个高丽人,助理法官是个福建人,都是三十岁上下、未曾经历过千里“远征”的青年,看到这个案子不由得蒙了。他们向来处理的大多是部内的事宜,涉外的事情按传统是归入军务,由军方直接处理。萧昂的这个事情与其说是判案,不如说是报仇,这可该如何处理?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求见张玄素询问,张玄素也不知如何是好。助理法官见状,便建议去问“朱虚先生”。

朱虚先生李阶拿到宗卷后皱眉道:“狄大人糊涂了!这事不该交给津门法庭的。咱们汉部的民事律法里还没有相应的条文。”

青年法官们便问该如何处理,李阶道:“你们是法官,所以处理案件本不该来问我。不过这事有些麻烦,我给你们个提议:法不回溯,令不二行,这萧昂杀害汉部部民是我们的律法颁布之前的事情,杀人的地方又在汉部统辖地以外,所以用咱们的民事律法便很难处理。但汉部行事之传统,向来是‘以直抱怨’。何谓直?人若犯我,循天理报之谓直!这萧昂杀害汉部的亲人,便是汉部的仇人。此事当由折大将军或者辽口军法处处理。”顿了顿又道:“这种事情,我本来没有干涉的权力,所以你们就算觉得我说的有理,也该先把我的意思转告给张玄素大人。得他许可,这件事才算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