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战国时代的“生产革命”(第2/5页)

地主阶层的第二个类型,就是战国时代的官僚阶层。他们取代了过去的旧贵族,成为战国时代国家政权的执行者,成为国君中央集团的帮手,而他们成为地主的方式,就是通过建立功勋,得到国君的土地赏赐。战国时代,国君对于臣下的最主要赏赐就是土地,尤其是在三晋地区的韩赵魏三国,当年曾经是商鞅主人的魏国丞相公叔座,魏王一次性赏赐给他的土地,最高的时候就有100万亩。吴起当年因为守备西河要地有功,也被魏王赏赐土地20万亩。这一类地主的成分比较复杂,有的是旧贵族转化来的,出身比较高贵,比如公叔座;有的却是百分百的草根出身,通过建立功业一步登天,吴起就是这一类型。

除了国君赏赐之外,有些官僚也很有投资眼光。在这时代里,他们喜欢把所得的俸禄用来购买土地,比如那位纸上谈兵的赵括,对土地的热爱程度就很高,甚至外出带兵,一路看到好的土地就买下来。他母亲也因为这个,断定他没有带兵之能。而在当时,官僚阶层的这种情况很普遍,钱是容易贬值的,土地却是永远不会贬值的,有了土地,不止是身份的象征,也是经济的保障。

官僚地主阶层的扩大,也和战国各类变法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关:奖励军功。这项政策最早实行在魏国,后来商鞅在秦国发扬光大。这个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把土地作为奖励方式,授予那些在战场上立过功的人。这些通过军功、战功获得土地的官僚地主,和普通的官僚地主身份截然不同,他们往往是战国政坛上的重要力量。

地主阶层的又一个类型,是很有“励志意义”的,那就是布衣地主,这一群体有两个类型,一种是平民中小地主,一种是从自耕农、手工业者,甚至奴隶转化而来的地主。他们获得土地的手段,主要是土地买卖。这个群体中比重最大的,就是工商业者出身的地主阶层,战国时代一句流行语是:以经商来发财,以土地来保财。在秦始皇登基初期权倾朝野的吕不韦,就是这一类型人物里的杰出代表。

而更有励志意义的另一个群体是,许多自耕农通过个人的辛勤劳动,逐渐拥有了土地。这一群体主要分布在早期人多地少的秦国、赵国地区。当时的统治者,普遍采取了奖励垦荒的政策,国家给予垦荒者法律上的保护,并提供农具,特别是秦国,只要你敢刨地,要什么支持国家就给你什么支持。商鞅在秦国实施的“废井田,开阡陌”运动,更成为这一过程的催化剂,许多早期的自耕农们通过锐意地耕作,占住了大量土地,摇身一变成为地主阶层。在当时的中国,秦国之所以人口迅速增长,六国人口大量涌入,是因为那里是从自耕农变成地主难度最小的地方。

有了地主,自然对应着要有农民,作为被地主踩在脚下的群体,战国时期的农民,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雇农三个群体。

其中自耕农的来源,有两类:一是奴隶社会的平民阶层,但更多的却是奴隶社会的逃亡奴隶,那些早期摆脱奴隶主统治的逃亡奴隶们,通过积极的垦荒,流亡到新的地区开辟新土地,逐渐成为了拥有合法财产的自耕农。这一类自耕农,普遍分布在当时的秦国和楚国以及吴国地区,随着中原地区的战乱频繁,大批奴隶逃亡,他们开始往地广人稀的地区迁移,今天的华东、关中、江汉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战国时期不同国家的变法,内容虽然不同,但其中一个目的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拼命增加自耕农的数量。因为自耕农数量的增加,意味着国家可以收取税收的税源扩大,保证新兴的封建制国家建立完备的财政收支体系。这一点上,战国变法的宗师李悝曾经有过精辟的概括:农伤则国贫。但是对于各路诸侯国来说,自耕农的增加是最困难的,因为国君下面的地主阶层,都在想方设法地隐瞒人口,把大量的人口变为自己的佃农。所以魏国变法的时候,采取的是国家提供农具和法律保护的方式,来增加自耕农数量,而到了秦国商鞅变法的时候,却采取了更加严苛的措施,严苛到一户农家里,兄弟成人后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处罚,且大力推行保甲连坐制度。赵国名将赵奢早年做税官时,之所以开罪了当时权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为平原君故意隐瞒人口,逃避赋税。一个封建制国家勃兴的时期,势必是自耕农数量甚多的时期,而一个封建制国家衰落的主要起点,就是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这个经济规律从战国时期就开始了。

战国时期的自耕农,在富裕程度上,还不能和后来的汉唐宋明相比,那时候生产落后,土地产量低,一家自耕农的土地,大约在30亩左右。他们拥有种子、农具,也要承担繁重的赋税。战国时期各个国家的税率不相同,以魏国强盛时期的魏文侯时代为例,当时的魏国改革家李悝曾经估算过,一家有30亩土地的自耕农,按5口人计算,每亩的粮食产量是3斗,他们需要承担的税赋,大约是十分之一。交完税的粮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卖钱的大约有三分之一。卖到的钱,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销,也就能勉强维持一个温饱。这还是普通的生产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灾害,自耕农破产就会成为普遍的事情。所以战国时代,各国都非常重视水利的修筑,用以维持生产的稳定。即使如此,战国时代的自耕农,在贫困程度上,要远远大于后来统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国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