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天煞孤星
除了武力值,宣适的成绩也是极好的。
他在温州中学,能排年级前二十。
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
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
总归,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
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抚养宣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得上是负支出。
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怎么能跟得上。
如果家里没有宣适,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
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
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
乍一听,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
认真想一想,却也情有可原。
别说是二十年前了,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
有教师证的人,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
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
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男性更是凤毛菱角,真要请的话,价格基本就是翻番。
当然了,通常情况下,家里有男孩子,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
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
程爸爸程妈妈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们对宣适很好,一应生活水准,全都比照程诺。
可这话又说回来,对宣适好是一回事,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们倒也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家里有钱的女婿一类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宣适这个“孤儿”的条件其实不算太差。
宣适爸爸妈妈留下的财产,以他当时十岁的年纪,肯定是守不住的。
别的不说,楼上邻居的索赔,都够他喝一壶。
有了程诺爸爸妈妈的介入,情况就不一样了。
宣适家里着火,导致了楼上邻居家里的损失,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宣适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个。
既不是他纵的火,也不是他家里人不小心导致。
哪怕闹到法院,楼上邻居的诉求,也不可能会得到支持。
程诺的爸爸妈妈在这件事情上,非常强势地保住了宣适的利益,并且帮他打理。
宣适对这些也比较没有所谓。
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有个家。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宣适在纵火案之后,就不再有过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对宣适很好,却没有收养他。
程爸程妈有点迷信。
他们真正在意的,是宣适“天煞孤星”的命格。
程诺是独生女。
自身的条件摆在那里。
程爸爸程妈妈不求女儿能嫁得有多好,只求女儿一生顺遂。
程诺刚上初中,她的爸爸妈妈就能明显感觉到,女儿对宣适的那种情感,不太像是兄妹之间的。
程诺什么都开窍很晚,偏偏情窍开的比别人都早。
宣适那会儿已经青春期了,哪怕男孩自己开窍晚一点,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
宣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程诺的爸爸妈妈安排转学去的上海中学。
原本想着,距离能让女儿慢慢冷静下来。
哪怕真要谈恋爱,怎么也得等到了成年再说。
没曾想,这个决定直接把程诺给逼急了。
宣适去上海念书,那她就也要去。
不同意就绝食。
一绝食又是三天闹到直接进了医院。
奈何她的爸爸妈妈这次铁了心。
这还不算完,还要安排程诺出国。
宣适刚到上海,又急急忙忙赶了回来。
他了解程诺。
程诺根本没有在国外独立完成学业的能力。
程爸程妈对宣适表示了认同。
他们也深知自己女儿不是念书的料。
正儿八经的那种学校显然不适合程诺。
只要小学毕业了,不算是文盲了,就可以另辟蹊径,给女儿找到一世安稳的路——拥有一技之长。
有能力的温州家长,在这方面还算变通。
程诺有个同学,学习和程诺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