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韩灭赵四(第2/2页)

潇水曰:赵国的灭亡,在于王族宗室的力量强大,而布衣人才没有进身之地。所谓“贵威父兄,皆可以受封侯”,而支撑赵国半壁江山的良将李牧,却只有死路一条。

李牧和王族宗室之间的矛盾冲突,由来已久。最初,赵王迁的妈妈,曾是个酒吧女,这倒没有什么可耻的,梁红玉以前也坐过台。但是这个酒吧女却偏跟潘金莲学习,她从良以后嫁给一个好人家,干了一些史书上未尽详述的丑事:把这一家的“宗”全给弄乱了(不外乎勾搭小叔子武松又招惹隔壁的西门庆之类的吧),终于还把丈夫给克死了。当了寡妇以后,她的美色被幽愁熏染得更加可人怜爱,终于把赵悼襄王都迷住了,非要娶她,和她一起看日出日落。

李牧进谏说:“不行。这个酒吧女是出了名的不正派,曾经把一家的‘宗’都给弄乱了。

大王您不害怕吗?”

赵悼襄王回答说:“可我还是想跟她一起看日升日落。”终于娶来当了姨太太。

这位姨太太胸怀大志,不甘居人下,掀起了一股捣太子浪潮——派人冲撞太子,引太子犯罪,终于太子被一怒之下的赵悼襄王废掉了,并罢黜了原有的王后。这位酒吧女出身的姨太太就容升为王后,儿子赵王迁成了太子。赵王迁继位以后,她就成了王母,我们叫她酒吧王母。

这位酒吧王母从此荒淫无度,贪财爱色,拼命接受秦国的贿赂,并且跟李牧结下了梁子。当秦国人提出杀李牧的要求时,他就让儿子赵王迁把李牧杀了。

后来,赵国亡国以后,赵大夫们怨恨这位酒吧王母,就一起鼓噪,杀了酒吧王母,灭了王母的全家。但是赵王迁没有死,他被秦人流放到陕西以南的汉中,每天像李煜一样思念故乡,作山水之讴(“一江春水向东流”之类的),闻者无不流涕。

柏杨先生曾经翻译《资治通鉴》,虽然多数肤浅无足可观,但唯有一句妙语,他说:“赵王迁,这位败家的昏君,真可谓是婊子养的。”

关于李牧的死法,还有其它一些版本,其中“韩仓”版的如下:

赵王迁宠信一个很八卦的人,叫做韩仓。韩仓用谗言诬陷李牧,并且得到赵王迁诛杀李牧的“圣旨”。然后他跑到朝廷的传达室宣布“李牧,你知罪吗?有一次你战胜回朝,大王赐酒招待。你向大王敬酒的时候手里却握着一把匕首!”

李牧一下子懵了:“我冤枉啊!我右胳膊有病伸不直,身子虽然高大,胳膊着实却短。跪坐的时候胳膊够不着地面,唯恐应对大王显得不够恭敬。所以让工人做了一块木头接在手上。如果大王不信,可以让他来看。哪里是匕首啊?!”于是伸出袖子中的木手。

“你不用解释了。大王已经以‘持匕首罪’论定你死,不赦。”

李牧心中的万丈豪情,一下子全漏在了沙里,他拔出宝剑,遥望着朝堂上的圣君拜了两拜,刚要自裁,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说:“作人臣的不能在宫中自杀。”(大约是怕君王看了不忍,或者打扫起来麻烦吧)

于是李牧疾趋而出,出了宫门,右手举起宝剑准备自刎。但是他胳膊短啊,右胳膊弯曲着,仍然够不着脖子(唉,李牧长得很像袋鼠啊),便把宝剑的尖衔在口里,对着柱子猛冲上去,噗哧一生自刺而死。忠臣的鲜血,染红了这个国家的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