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狂澜 第二十章 数银(第3/3页)
林梦得说道:“新学是筑基之事,没有这些年硬着头皮办学堂,今年也抽不出那么多的人手源源不断的分派各处。这个我们起初想不明白,慢慢也能想通……只是铁场可以缓办,综合学堂,明州那处,也可以缓办,不能算是急务。这两样缓一缓,就能挤出七八十万两来。”
“你看这样可好?”林缚说道:“除了船场、铁场两事要抓在手里,织染、缫丝等工场可以分股出售,以筹银钱之不足。经矿业监核准,许私商雇人掘山采煤铁。另设机械制造司,可向私商筹股设厂,制造民用工械以牟利。总之,你明年替我再额外凑出三百万两银子出来……”
当世为业以耕种为主,无论士绅也好,商贾农户也罢,攒下银子,兼买田地以求租利,几乎是最自然不过的冲动。林缚欲行新政,抑制兼并,减租减赋之余,也应该给地方士绅手里的银子有出路,鼓励工商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不然就难以逃脱千百来的死循环。
江南士绅倒是相对开明,毕竟扬子江流域河网的密集,也促进了江淮地区的商贸以及工坊等业的集中发展。陈氏能投淮东,说到底也是对林缚在淮东搞的那一套认同。
唯一的区别,只是以往江南士绅将工坊、商贸抓在手里,利用士绅的身份,本身非但分文不纳税赋,还参与掠夺地方上的市税、过税。而以后,林缚要将这些牢牢地抓在手里。
林梦得想了想,最终叹气道:“实在不行,还是只能打钱庄的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