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阿拉伯人建立庞大的哈里发帝国(718 A.D.)
伊斯兰教纪元1世纪的末叶,哈里发是全世界最有权势的绝对君主。他们在法理或实质方面都具有毫无任何限制的统治特权,姑且不论这些限制是来自贵族的实力、平民的自由、教会的权柄、元老院的选举还是对共和国制度的记忆。穆罕默德的友伴所建立的权威随着他们的生命一同消逝,阿拉伯部族的酋长或埃米尔在沙漠之中,只留下平等和独立的精神。先知的继承人兼具帝王和僧侣的双重性质,如果说他们的行为受《古兰经》的规范。然而对这本圣书而言,他们才是高高在上的审判官和解释者。他们运用征服的权力来统治东方的民族,这些民族根本不知道自由为何物,都已养成赞许暴君的习惯,所有暴虐和严苛的行为都以他们为牺牲品。
在倭马亚王朝最后一位哈里发的统治之下,阿拉伯帝国从东延伸到西的距离是200天的行程,也就是从鞑靼地区和印度的边界到大西洋的海岸。要是我们把“长袍的袖子”省略不算(这是阿拉伯作家的说法,阿非利加长而狭的行省就像袖子一样),剩下完整而紧凑的疆域从法加纳到亚丁,以及从塔尔苏斯到苏拉特,四方形的每一个边都要让商队走4到5个月。[415]我们要寻找稳固不变的联合与心甘情愿的顺从,那是不切实际的妄想,然而在奥古斯都和安东尼的政府里弥漫着这种气氛。但是伊斯兰教是出于言行的一致,才能散布到如此广大的空间。在撒马尔罕和塞维尔用同样虔诚的态度研究《古兰经》的语言和法律;摩尔人和印度人在麦加朝圣,就像同胞和弟兄那样拥抱在一起;从底格里斯河向西,所有的行省都采用阿拉伯语作为流行的方言。[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