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皇室与异族通婚的状况和几个主要案例(733—988 A.D.)

君士坦丁提到欧洲北部各国的王侯,说他们既无信仰也无名声,都渴望娶皇家的淑女或是将女儿嫁给罗马的君王,使自己能与恺撒发生血胤关系。年迈的皇帝在教导儿子时,透露出策略和自负的秘密原则,说明如何拒绝这类狂妄无礼要求的充分理由。这位谨慎的皇帝说道:每一种动物凭着天性总是与同类交配,人类因语言、宗教和习俗的相异而区分为不同的部落,注意后裔血统的纯洁可以保持公私生活的和谐,只要与外族通婚就会引起血统的混杂,是产生大量纠纷与不和的根源。明智的罗马人一直保持这种观点,他们的法律禁止市民与异族通婚。在崇尚自由和德行的时代,一位元老院的议员不屑于将女儿嫁给国王,马可·安东尼因娶一位埃及妻室而名誉受损[107],提图斯皇帝受到民众的抨击,被迫放弃不忍分离的贝雷尼塞。[108]

君士坦丁大帝用神圣的权威批准这一永久的禁令,各国的使臣特别是不信神的民族,都受到严正的告诫,异族联姻为教会和该城的奠基者所谴责和反对。绝不可更改的法条被铭刻在圣索菲亚大教堂的祭坛上,亵渎神圣的王侯如果胆敢玷污紫袍的威严,自绝于罗马人的政治和宗教社会,就将遭到放逐的惩罚。如果使者们受到拜占庭历史上任何虚假同胞的指导,他可以为他们举出3件违犯此令的重大事例:那就是利奥,或者更应说是他的父亲君士坦丁四世和科扎尔斯人国王女儿的婚姻;还有罗马努斯一世的孙女和保加利亚君王的结缡;以及君士坦丁·波菲洛吉尼图斯的儿子,年轻的罗马努斯与一位拥有法兰西和意大利血统的美女贝尔莎的亲事。

对于讨论的主题已经准备了三种答案,可以用来解决面临的困难和创制所需的法律。

其一,君士坦丁·科普罗尼穆斯的行为和罪恶已广为人知。这位伊索里亚的异端分子在玷污纯洁的洗礼和对圣像宣战之前,早已娶得一位蛮族妻室(733 A.D.)。这种亵渎的联姻不仅证实了他所犯下的罪行,也遭到教会人士和后代子孙千载的谩骂。

其二,罗马努斯一世不能算是合法的皇帝,他是出身平民的篡夺者,根本不知道国家的法律,也无视国家的荣誉。他的儿子克里斯托弗在这君王的位阶中屈居第三,新娘的父亲是这对反叛父母的臣民和同谋。保加利亚人是信仰虔诚的基督徒,帝国的安全要依赖这样一个极其荒谬的同盟,还要支付给他们数以千计俘虏的赎金。但是不要想从君士坦丁的法条中获得豁免,教士、元老院和人民全都反对罗马努斯的行为(941 A.D.),认为他使国家丧失荣誉,无论生前死后都受到谴责。

其三,明智的波菲洛吉尼图斯想出一番有利的说辞,对于安排自己的儿子和意大利国王雨果的女儿贝尔莎结婚(943 A.D.)进行辩护:神圣的君士坦丁大帝赞许法兰克人的忠诚和勇敢,[109]而且有来卜先知的本领,预见到法兰克人在未来会有伟大的建树。只有这个民族不受禁令的限制。

法兰西的雨果国王是查理曼大帝的直系后裔,女儿贝尔莎继承了皇室和国家的特权。但是各种事实和恶毒的传闻,不知不觉中泄露了法兰西宫廷的欺骗或错误。雨果世袭的产业从法兰西君主国减缩到阿尔勒一隅之地,在这一方面倒是没有人否认: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他已经篡夺普罗旺斯的统治权,并且侵略意大利王国。雨果的父亲是一个没有出任公职的贵族,要是贝尔莎的母系血胤是出自加洛林王朝,那么每一个世代都被私生子的耻辱或邪恶的罪行玷污。雨果的祖母是名声大噪的瓦德拉达,是另一位洛泰尔的侍妾而不是妻室,他的通奸、离婚和第二次的婚礼,激起梵蒂冈的雷霆之怒。雨果的母亲被称为“伟大”的贝尔莎,先后成为阿尔勒伯爵和托斯卡纳侯爵的妻子,法兰西和意大利对于她惊世骇俗的勇气感到极为愤慨,在她60岁高龄时,那些各阶层的爱人为了满足她的野心,甘愿成为她忠诚不贰的奴仆。

来自母系的淫乱先例为意大利的国王所仿效,雨果有3个受到宠爱的侍妾,特别赐予维纳斯、朱诺和塞默勒[110]这些古典美女的称呼。维纳斯的女儿答应拜占庭宫廷的求亲,原来的名字贝尔莎改为优多克西娅,预定嫁给年轻的罗马努斯,但只是与这位东部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定亲而已。双方都还年龄尚幼,使得这一国外联姻延后举行,过了5年,仍为处女的结婚对象死亡,因而解除婚约。罗马努斯皇帝第二任妻子是平民出身的少女,但是家世是罗马人,他们的两个女儿狄奥法诺和安妮都与当时的君主结缡。奥托用陈兵示威和派遣使臣的方式求得双方的联姻,年长的公主被许配给奥托大帝的长子(972 A.D.),作为和平的保证。一个来自偏僻地区的撒克逊人,怎么有资格获得法兰西国家的特权,很可能会启人疑窦,然而一位英雄凭着名声和虔诚重建西部帝国,所有的疑虑都会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