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

战争计划总括全部军事行动,并让它成为具有一个最终目的(一切特殊目的都归到最终目的之中)的统一行动。

倘若人们不知道利用战争能够达到什么目的或不知道在战争中应该获得什么东西,那么就无法开始战争,或者说就应该开启战争机器。这个思想对作战的一切方针作了规定,确定了使用手段的范围和所用力量的大小。此外,它始终影响军事行动的最小的环节。

我们开篇就已说过,击垮敌人是军事行动自然的目标,如果要坚持从概念出发进行严格的推论,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出其他目标。

击垮敌人这种想法存在于交战双方之中。所以,在军事行动中就不应该出现间歇,在其中一方真正被击垮前,是不会再出现平静状态的。

我们在论及间歇的篇章中指出,从敌对因素的体现者(人)和构成战争的所有情况来看,敌对因素是受到战争机器内部原因的阻止和节制的。

不过,这种阻止和节制所引发的变化,还远不是战争从它的原始的概念转化为到处可见的具体形态的原因。大多数战争好像只是双方在发怒,他们在发怒的情绪之下愤然拿起武器作战,如果有机会,一定会给对方以沉重打击。所以,这些战争并非两个相互破坏的因素的直接冲突,而是彼此分隔开的、只在一些小接触中爆发火花的两个因素的紧张状态。

既然如此,问题来了,阻止战争全面爆发的因素是什么呢?为什么战争并没有按照概念逻辑那样的方式进行呢?答案是,阻止战争全面爆发的因素是战争在国家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大量事物、力量与关系。

在这些事物、力量及关系所引发的作用下,依据两三个前提直接得出逻辑的结论便成了水中捞月,这种逻辑的结论已被它们的作用湮没。而且,在各种大小事情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根据某些占据主导作用的想法和感觉采取行动,而不是根据严格的逻辑结论来行动。因此,人们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没有确切地了解事物,以及自己的不坚决和不彻底。

就算筹划战争的人能够彻底地理解上述这些情况,始终不忘目标,但是国内其他相关人士却可能做不到这一点,于是阻力便产生了。有了阻力,就需要有一种力量来克服,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力量往往很不够。

这种不彻底性有时候存在于交战双方中的一方,有时候又同时存在于双方,它让战争无法按照概念逻辑那样的方式进行,而是出现了另外一种形态,成为半真半假的,也没有内在联系的东西。

这样的战争随处可见。如果我们未能目睹这个时代出现了绝对战争形态的现实战争,那么可能有人就会怀疑战争所绝对具有的本质的这种看法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在法国革命做了简短的前奏后,拿破仑迅速地将战争推到了这个点上。在拿破仑的智慧之下,战争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直到敌人失败为止,而还击也几乎是毫不停顿地进行着。

依据这种现象所得出的逻辑的结论,再次让我们回到了战争的原始概念上来,这难道不是非常自然和很合乎逻辑的吗?

不过,是否不管战争离开原始概念多么远,我们都只考虑战争的原始概念?是否这个原始概念可以作为一切战争的判断依据呢?是否要根据这个原始概念推论出理论中的全部结论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要作出相应的说明。因为,倘若我们自己不能够明确地说,战争只能是它的原始概念所规定的那个样子,或是说战争还有别的样子,否则我们将无法对战争计划这个问题提出合理的看法。

如果我们认为战争只能是它的原始概念所规定的那个样子,那么我们的理论在各个方面便更加符合逻辑,更加明确和更加肯定。不过,我们将如何解释从亚历山大直到拿破仑以前所进行的一切战争呢?

我们只能全部否定它们。可是,倘若我们真的将其全部否定,恐怕我们将会因为自己的狂妄而感到羞赧。当然,更糟糕的是,我们将只能承认,在未来几十年内将会出现与我们的理论相违背的战争。

这样的理论纵然具有强烈的逻辑性,但是在具体情况下却软弱无力。所以,我们要知道战争的形态不但是由战争的纯概念决定的,而且由包含和掺杂在战争中的其他一切因素决定的,也就是说,它取决于各个部分的一切自然惰性和阻力、人的不彻底性、认识不完善及怯懦。

我们认为,战争及其所具有的形态是从当时起主导作用的思想、感情和各种关系中产生的。如果我们不想与现实脱节,那么我们只能承认,甚至绝对形态的战争也是这样的。

如果我们认可上述的问题,那么我们便会得出这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