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6章 耕者有其田(第2/2页)
原本他们只是帝国第四大武装力量的,但是现在公司舰队经过改革后,已经是直接并入了陆军和海军,成为了历史,所以税部各地的税务警察们,自然也是光荣的成为了帝国第三大武装力量。
至于巡警,他们只是人多而已,只是装备轻武器,但是绝对是没有野战炮、军舰这种利器的。
人家税部的税务警察,集结起来可是能够炮轰堡垒、玩排队枪毙攻城拔寨的!
两者没法比!
税部的强大掌控力量,确保了以租代购令的顺利施行,然后让帝国大量的无地、少地农民成为了自耕农。
至于皇室和官府也没有说成为了冤大头!
看似表面上官方和皇室直接放弃帝国本土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可耕地!
但是!
作为一个统治机构,要那么多土地干嘛?收租啊?
丢不丢脸啊!
相对于收租,帝国更加在乎让帝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们成为自耕农,而不是佃户。
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农民们有了土地,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础,自然是不会瞎搞事,如果农民们没有土地,自然也就不那么稳妥了。
这是老祖宗就知道的道理,后人不知道不可能,当然了,知道了后做不做,怎么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李轩呢,他也知道这个道理,并且是做了。
具体措施很简单,那就是争取把帝国的农民都变成自耕农,不是什么佃户。
帝国成立之初,全国范围内的农民其佃户的比例是相当大的,虽然具体的比例有多少帝国根本没有办法统计,但是根据税部统计上来的农业税数据来看,宣平八年,全国范围内承担农业税的人一共有九百多人,一千万都还不到。
当然了,这九百多万人,也可以简单的认为是九百多万个家庭。
而当时的大唐帝国人口有多少,同样没有准确的数字,但是大体估计是有一亿五千万人的,五人一个标准小家庭的话,大约是三千万个家庭。
三千多万个家庭里,只有九百多万个家庭缴纳了农业税,这意味着缴纳农业税的家庭比例只有百分之三十多。
而以税部的强悍,几乎不太可能存在大比里的有土地的人没有缴纳农业税。
换句话说,当年全国范围内,有大约两千多万个家庭,是没有缴纳农业税的。
不是他们偷税漏税,而是因为他们连土地都没有!
而哪怕是缴纳农业税的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里,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百分之十的人口承担了百分之八十的农业税。
然后百分之一的极少数人口,又是承担了百分之三十的农业税。
这一系列数据,都是说明了帝国统一之处,土地兼并是极其严重的!
但是到了现在的宣平二十七年,全国范围内的纯自耕农,在全国农民里,占据的比例已经是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他们是不用租种私人地主的土地,仅仅依靠自己的土地就能够生存的。
这一部分百分之五十,包括尚在以租代购期间,租种官府土地的人群,因为官府土地的地租,实际上和农业税是相当的,租种官府的土地,其缴纳的佃户可以认为是缴纳农业税了。
除了百分之五十的自耕农外,剩下的都是半自耕农,就是他们自身拥有少量土地,但是不够果腹,还得需要租种地主土地的人群。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农民家庭连一点土地都没有的,因为官府的以租代购令,是优先面向无地农民的,哪怕是当地的官田不够分了,但是也会以相对平均的方式分下去。
所以尽管目前依旧有半数的农民还需用租种地主的土地生存,但是他们自身却是一样拥有土地的,只是土地的数量不够多,不足以维持生活而已。
通过以租代购令,李轩不敢说让全国人民吃饱饭,但是他可以很骄傲的说,他让全国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拥有了土地,哪怕这些土地很少,但好歹是有啊!
翻遍历史,上下五千年,李轩可以很骄傲的说,从来没有那个王朝、皇帝能够做到这一点,只有他做到了。
当然了,这种事吹一吹就好了,不能较真,比如在某些地区里,官田和皇田数量有限但是当地人口又多。
最后为了保证大家都能分到土地,所以每人分到的土地都是极少的,极端一些的地方,一个五口之家所能够分到的土地,兴许就那么一两分的土地而已。
以当代的粮食亩产量来说,其所产出是极其有限的,他们为了养家糊口,还必须租种大量私人地主的土地。
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唐朝报上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城,帝国的每一个农民都能够做到耕有其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