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群星闪耀时(上)
给青年做老师,其实是一件非常令人心神愉悦的事情。
不用教给他们太多东西,就可以把他们指挥得像骡子一样,在实验室或者工厂里,把原本你自己该干的活全都干了。
心情好的时候,随便从手指头缝漏一点儿钱给他们,就能让他们对你感激涕零。
如果他们的研究有了进展,毫无疑问,都是老师的英明指导。如果他们的工作出现疏漏,是他们笨,没有领悟到老师传授的精髓,所有错误都与做老师的你毫不相干。
自从收下郭怒当师弟之后,张潜就成了这样一位老师!而在小胖子任琮哭着喊着成为下二位师弟之后,他的日子就越发轻松。
蒸馏烈酒的工作,已经全都可以交给两位师弟来负责。而作为代师传道的大师兄,张潜只需要偶尔去看一眼,用嘴巴鉴定一下酒精是否达到足够浓度就好。
提炼香精的标准流程,因为一直没有摸索完整,所以张潜还需要多花一些心思。但是,其中那些比较繁琐且耗费体力的前期准备工作,也都可以交给两位师弟代劳。
“秦墨”讲究知行合一,所以,繁重的实践工作,可以加快两位新晋师弟,对师门绝学的领悟。当然,哪怕工作再多再累,《哲学入门》还是要求尽快背熟的。
那是每一名《秦墨》门徒入门的必修课,任何人都不能马虎。如果连背诵两千五百字经文的智力和韧性都没有,怎么配被大师兄带着一起修行?
总之,除了不能在学生的论文上署名之外,短短几天之内,张潜就把后世“教授老板”的工作,全都给干了个遍。而他的两位“师弟”,非但没有像后世研究生那样,到论坛上控诉老师的剥削,反而双双蹲在花露水作坊里头,忙得乐不思蜀。
并且这两位师弟,还都属于动手能力甚强,资质出众那种。让张潜这个做“老板”的,每一天在惊诧之外,心神都极为愉悦!
心神愉悦的日子,过得总是很快。
几乎是一眨眼功夫,就来到了九月初九。
这天,眼看着时间已经接近了正午,张潜便命人将最近两日的“科研成果”,满满四大木桶高度酒,装上了一辆马车。然后自己徒步,让任全赶着马车,优哉游哉地前去张若虚家赏菊。
双方的院子其实距离没多远,出了属于张潜的土地,再穿过两大排隔离树,就到了张若虚的地头上。然后再沿着一条可并行两辆马车的土路走上七八百米,后者府门,就近在咫尺了。
作为菊花宴的主人,张若虚早就带着书童和家仆,等在了自家大门口儿。见到张潜到来,又隔着木桶闻到那浓烈的酒香,立刻眉开眼笑,“小友来得真及时,老夫就在刚才,还好生犹豫,是否要专门骑马去你家一趟,讨两坛美酒来以助宾客诗兴。却没想到,一转眼,你已经把美酒送到了老夫家门口儿!多谢了,多谢了,赶紧里边请,季翁刚才还跟几个老友,在里边说起你呢!”
说着话,他安排家仆将马车赶向了后门。然后上前挽着张潜的手,亲自将后者送到了院子里的二门口儿,才又停住脚步,将目光看向一位恰好从门内迎出来的英俊少年,笑着介绍:“季凌,这就是我昨晚跟你提起的用昭,秦墨的真传子弟,你昨晚赞不绝口的好酒,就是他用师门秘技所制。”
随即,又迅速将目光转向张潜,笑着介绍:“用昭,这位是老夫的好友之子,姓王,名之涣,表字季凌,这几天特地被老夫请来,帮忙招呼客人。你们两个年纪差不多,又都是少年英杰,日后理当多多亲近。”
“绛郡王季凌,见过用昭兄!”那少年极为洒脱,立刻笑着向张潜拱手。
“久,久仰……”饶是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张潜仍旧被王之涣三个字,震得心神刹那失守。狠狠咬了好几下牙齿,才笑着还礼,“久仰季凌兄大名,今日一见,张某三生有幸!”
作为同龄人,彼此之间还素昧平生,第一次打招呼用词如此卑微,未免就太不合适了。好在那王之涣天性豁达,又曾经从张若虚口中,得知张潜是初出深山,不谙世事。所以,只是轻轻皱了下眉头,就再度笑着拱手:“用昭兄说话真是风趣,王某不过是个仗剑游历的武夫,哪里来的什么名声?倒是用昭兄你,王某自打进了长安城,几乎每天都听人说起你的大名。”
‘武夫……’张潜又愣了愣,差一点儿再次心神失守。
在他记忆中,王之涣,子季凌,祖籍晋门,随长辈移居绛郡。以上几乎每一条,都跟眼前的王之涣,对应得严丝合缝儿。
只是,他记忆中的王之涣,乃是盛唐著名边塞诗人。一首《登鹳雀楼》千古传唱。两首《凉州词》光耀古今。而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王之涣,却口口声声以武夫自居,让他的大脑,如何还能保持运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