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黄氏兄弟
是否应该去与那吕匡见一面?
这个问题赵虞思考了许久。
当然,他不会以‘赵氏二公子’的身份前去,而是会以‘黑虎众首领周虎’的身份前去与其交涉,毕竟在不是情非得已的情况下,他并不想透露自己的真正身份。
这一点,仅从现如今得知他确切身份的人就能看出,无论是山寨的郭达、陈陌、牛横、王庆四人,亦或是鲁阳郑乡渠东屯的丁鲁几人,亦或是鲁阳县令刘緈与县尉丁武,赵虞都是在情非得已下有选择地透露,除此之外,哪怕是陈祖、褚角等人,亦不知这个秘密。
而如今赵虞对吕匡的信任,显然是不如对陈祖、褚角等人的。
但即便是以‘黑虎众首领周虎’的身份前去交涉,赵虞在思考许久后也暂时放弃了,或者说,他觉得为时尚早。
倒不是说他对吕匡没有办法,或者他忌惮什么,事实上早在三月份,在吕匡得知黑虎众于昆阳卷土重来,再次与昆阳县衙交涉,要求县令刘毗与县尉马盖尽快将其铲除时,在主寨的郭达与褚角二人就专门因为这件事而与赵虞商议过。
当时郭达对赵虞建议道:“也许咱们可以像控制刘毗与马盖一样控制吕匡。”
赵虞思忖了许久,但最终还是没有答应。
因为吕匡跟刘毗、马盖二人是不同的:刘毗、马盖二人在昆阳有公职的人,有句话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除非刘、马二人舍得放弃辛苦得来的官家职位,否则他黑虎众只需在县衙附近守株待兔即可,总能抓到这二人,逼其乖乖就范。
但吕匡呢?
黑虎众可以抓他一次,甚至可以抓他的家人,但倘若吕匡有了防备,那就很难再次抓到他了,毕竟吕匡本身就是一个殷富的巨商,再者,考虑到他并非公职之人,因此像‘投名状’这种东西,其实对他并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难道官府乃至朝廷会因为吕匡这一介商贾被迫签下了勾结贼寇的投名状就将其杀了?
那应该不至于的——朝廷会杀刘毗、马盖,那充其量是为了维护官家的公信力,杜绝各地官员的效仿,但对于一介商贾,朝廷未必会那么严厉。
综上所述,抓到吕匡一次,逼后者签署投名状,赵虞觉得未必能逼迫吕匡乖乖就范,反而会激起吕匡的反扑。
一个殷富巨商的反扑,那可是不能小看的。
因此,为了慎重起见,赵虞决定先把吕匡逼到‘绝路’再说,而这个‘绝路’,即是昆阳兄弟会对鲁叶共济会的逐步蚕食,待等鲁叶共济会再次分裂,无法再成为兄弟会以及黑虎众的威胁,到时候赵虞在以周虎的名义出面去见那吕匡,他觉得这样更为可行。
四月十八日,叶县黄家的大公子、黄绍的亲兄长黄馥,亲自来到昆阳县城的城南工坊,与负责那里的管事陈才做了一番商议。
在一番商议后,双方约定了合作的方式:由黄家派人收购桑麻,运至昆阳的兄弟会工坊,由兄弟会工坊派人将桑麻编织成布,然后染上颜色,再按照不同的条件进行后续的加工。
说白了,黄家把织布、染布包括后续加工这方面的事,外包给了兄弟会。
此事对于黄家来说,其实弊端不小。
因为黄家本身就有完善的制布一条龙工坊,从收购桑麻到编织布绸,再到染布,甚至于再将布匹制成宛城军需要的旌旗,黄家本身自己就能办到。
而现如今,出于某些原因,他们被迫将其中织布、染布、后续加工的环节外包给兄弟会,这其实是没有太大必要的。
更何况,昆阳兄弟会工坊在这方面完全就是新手,黄家还得派专门的人到昆阳,帮兄弟会建造织布工坊与染布工坊,甚至是派熟练的师傅手把手地教授兄弟会名下的雇工,说句难听点,这简直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但黄馥、黄绍兄弟还是决定牺牲一部分利益与兄弟会合作,原因很简单,因为兄弟会的背后靠山,乃是应山黑虎贼。
牺牲一部分布类生意上的利润,换黑虎贼对他黄家其余生意的放行,兄弟俩一致认为这是值得的。
双方谈成后,黄馥与黄绍兄弟俩在陈才的亲自相送下走出了城南工坊。
待一番客套后,陈才领着人回到工坊,看着他离去的背影,黄馥低声对弟弟说道:“可真是意外,还以为他们会狠狠咬上一口。”
他所指的,是方才他俩与陈才商议时的定价。
按照约定,日后他黄家负责将桑麻等原材料运至兄弟会的工坊,由兄弟会将它们制成成品,然后再转交给黄家,由黄家派人销往各地集市。
期间的加工,黄家则会按照数量给予兄弟会相应的报酬。
黄馥原以为兄弟会肯定会在加工的报酬上狠狠敲他们一笔,并且他自己也已经做好了被敲竹杠的准备,只要对方不是太过于贪婪,提出太过分的要求,他都会答应,但没想到,对方提出的报酬要求颇为合理,甚至于还表现出可以‘再协商’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