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变礼易乐

就后世而言。“变礼易乐”与“移风易俗”,其意略同。

然于时下,却判若鸿沟,不可同日而语。

变礼易乐,为不从之大罪。不遵祖宗礼乐制度之诸侯,天子罚其流放。

移风易俗,却是安邦之道。

《礼记·乐记》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荀子·乐论》亦有:“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据此可知,先王以礼乐,易民之风俗。其中义理,一言蔽之:礼不下庶人。

《礼记·曲礼上》:“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儒宗注曰:“礼不下庶人,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于汉室而言。顺下而为,称“幸”。仰逆逢迎,称“侍”。

又谓“卑不谋尊”。蓟王以王后礼聘,二宫太皇,儒宗定罪:变礼易乐。有理有据,天下信服。

换言之。蓟王与二宫太皇之婚,违礼。

《礼记》:“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易·序卦传》:“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足见婚礼之重。

正因。两汉四百年,并无汉家帝后下嫁藩王之先例。更无行太后下嫁之礼法。故判蓟王变礼易乐。定不从之罪。不从,逆也。

于是,君流。

安乐舍中,张济窃问,王上何时君流。

崔相答曰,王上已定九九重阳,大婚之期。若不下《罪己诏》,悔婚二宫太皇。最迟十月末,当出行。流徙十万里。

张济,幡然醒悟。事有转圜。

然崔相却断然摇头。言,我主言出必信。信而无悔。

张济默然。

倒是太傅杨彪,出言宽慰。先前,蓟王率军征讨身毒,亦满载而归。此去纵远隔十万里,亦不过三载之期。蓟王春秋鼎盛,又修仙门长生之术。若以百岁计,足余六十载,光阴可期。

张济深以为然。

酒足饭饱,酣然入睡。

翌日,王宫车驾列队舍前。官婢服侍正副天使,洗漱更衣。列队出馆,由北宫御道入宫。登灵辉大殿,宣天子《上蓟王尊号诏》:

“高祖曰:‘人之至亲,莫亲於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於子,子有天下尊归於父,此人道之极也。’前,黄巾播乱,九州摇荡;兵革并起,万民苦殃。后,贼臣陵篡,扰动戎夷,续以京师之乱,二宫流血,王室大坏,方夏幅裂。幸有阿父,以辅汉大将军,被坚执锐,亲帅士卒:诛逆贼,平暴乱;攘四夷,定江山。汉室三兴,天下始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帝’,加‘无上将军’。”

“臣,奉诏。”

待蓟王奉诏。入后殿,更换太上皇帝冕服、印绶。携皇帝仪仗入殿。

群臣叩拜,三呼万岁。

太上皇帝,命中书令荀采诏曰。

尊范太后,“太皇太后”。尊公孙王后,“太上皇后”。尊秦后、甘后,称“太后”。贵妃称“贵太妃”。王妃称“太妃”。美人称“太夫人”。

太上皇帝,自称“朕”,尊称“皇上”。家臣尊“主上”,称“臣”如故;尊天子“少主”,自称“臣下”。

又诏,今已过半,不宜改元。明春改之。

立左右太宰(宰相),太师、太傅、太保三上公,大将军,并九卿,诸署寺。

择日,迁都长安。

《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为有别于,甄都朝廷。太上皇廷,皆尊“上”字。三公称“上公”,九卿称“上卿”。

太上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太上九卿为:少师、少傅、少保、少宰、大宗伯、大司徒、大司马、大司寇、大司空。

比起董侯,一日仓促,多有不足。

中丞贾诩等人,早已谋定而后动。

洋洋洒洒,不一而足。

太傅杨彪,闻之汗颜。

蓟国吏治之健全,远非甄都汉廷可比也。

知微见著。儒宗判蓟王“君流之刑”,海内无不信服。

旧貌新颜,皇权在握。

河北普天同庆。四裔与有荣焉。

太上三公九卿,蓟王亦有心仪之人。择日再宣不迟。

毋需急于求成。

闻皇上欲迁都长安。临乡吏民,心生波澜。蓟都尹娄圭,早有准备,遂张榜安民。言之凿凿,皇上必乃长情之主,必不会弃尔等于不顾。

长安乃前汉旧都。刘备西征,曾亲临城下。谓之“天空之城”。试想,五十丈高台之上,再起危楼百尺。煌煌天汉,何等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