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疑似真凶

马大犇问道:“雷叔,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凶手其实不是周强,而是刘浩对吗?”王雷说:“大犇啊,我们警察办案子呢,是要讲证据的,虽然我们有理由去合理的怀疑,但是没有证据,却依然没办法在这件事上给其他人定罪。任何人做一件事,都是需要一个动机的,就好像周强一样,我们起初的怀疑是因为此人本身存在犯罪行为,加上案发当时就在附近,于是就会被列为嫌疑人之一,直到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对方有相关的犯罪事实,这才能够抓捕他。”

王雷顿了顿说:“否则周强这些年在本市的活动,我们时时刻刻都有掌握,却一直没有办法下手抓人,你以为是为什么?因为抓了之后来个一口否认,我们手里没有实际证据,扣押也就最多四十八小时就得放掉,不但没办法将其定罪,还有可能让这家伙后面越来越小心,那将来再想抓,可就难了。”

马大犇没有说话,对于警察办案的过程,他所知道的,就只有从那些香港电影里得知的部分。不过那始终是香港,情况和我们内地还是有非常大的不同之处。在香港这样的地方如果犯了法,首先是假定这个人无罪,要去找证明来证实他的无罪。而在我们内地,则是先假定其有罪,再去找有罪的证明。

很难说哪个好哪个不好,总之当王雷说出这番话,其实也是在告诉马大犇,警察虽然是国家赋予的强权机构,但也有自己难以克服的难处。

王雷接着说道:“这个刘浩,早前我们在调查周强的时候,就已经跟了一条线过去,这个人的背景非常不简单,不过由于跟周强一直以来都是单线联系,周强很大程度上算是刘浩的手下,所以周强的任何犯罪行为刘浩都可谓脱不了关系,但是和之前一样,没有证据。连周强都无法定罪,更不用说刘浩了。”

这些内容,马大犇大致上也从木言几那里了解到一些,警方调查自然有一套办法,但是和木言几这些江湖上的人来说,可能方法还是有些区别。王雷告诉马大犇:“这个刘浩有部队背景,当过兵,而且是炮兵。爆炸案发生之前,他就是个普通货色,大概和如今的周强差不多,顶多算得上是个流氓头子。不过在爆炸案发生后不久,这家伙却突然发了家,如今我们能查到的他旗下的产业,资产已经达到了几百万元的级别,是什么样的原因让我们怀疑他与爆炸案有关,就是因为在这前后并不长的时间里,刘浩从一个流氓摇身一变成了商人,资金来源时隔多年我们已经很难追查,只是周强交代的内容里,他也同样对刘浩的突然暴富有过怀疑。”

马大犇心想,刘浩当过炮兵,自己一个高中生都能借助所学的知识做出一个化学炸弹,那么刘浩这种经过部队专业培训的人,应该是更有能力办到才对。想起王雷起初告诉自己的,案发现场找到一个由电池组装而成的简易爆炸装置,对于一个退伍军人来说,应该是丝毫不在话下,想必这也是王雷此番怀疑到刘浩头上的主要原因之一。

王雷接下来的话基本上佐证了马大犇的猜测,爆炸案虽然死了六个人,但很明显真正的目标其实是那个半夜去了车间办公室的徐副厂长。从上次在褚洧洧外婆葬礼上王雷跟自己说的情况来看,这起看似意外的谋杀案背后,似乎还牵连着一个巨大的利益网络,而很显然这个徐副厂长的存在影响了很多人的利益,大家觉得已经没有商量的必要,只有死人才会永远闭嘴,这就说明,这背后的秘密肯定是触犯刑法的,并且对方背景雄厚,来头不小。

而拥有这样背景的人,显然也不是刘浩这种土大款。王雷告诉马大犇,这个刘浩就算是当时放置爆炸物并且引爆的人,他的背后也一定有人指使,让他做这件事代价就是给了他一笔巨额的费用,这笔酬金是他在事后开始发家的主要资金。本来干净利落的一件事,却没想到因为刘浩自己的狡诈,害怕自己被抓,从而还临时通知周强在案发当天去了附近,目的非常明显,就是刻意引导警方去怀疑周强,却又查不出个什么来,周强就是个背黑锅的家伙罢了。

王雷说:“原本这次抓住周强后,审讯下他也交代了很多刘浩的犯罪情况,我们是有充足的理由逮捕刘浩的,只要抓住了他,那么就有可能问出当年的情况。可惜的是周强落网之后,刘浩收到风声,连夜转移了财产,趁着我们还在审讯的期间,带着家里人就逃去了国外。我们目前查到的记录,就是他给全家都买了去吉隆坡的机票。除了旗下产业那些无法匆忙变卖的财务外,能带走的他都带走了。跨境追捕需要两个国家安全部对接,程序上会非常麻烦,而且谁知道他到了吉隆坡后,有没有再转道去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