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庭审
第二批次朝廷的封赏已经下诏, 封吴淼为平阳郡公,王峤为修武县公,冯谏、冯让、吴玥、王赫、魏钰庭、卢霑俱封县侯。而舞阳侯虽并未加封, 但长公主特封谯国公主,原来舞阳的封邑转入其女儿秦姚的名下。
第二批后自然还有第三批和第四批, 元澈虽然知道麻烦, 但也没有办法。封赏不分等级、不分批次,全都一把衡尺子加封,那就跟没封一样。不仅功勋不再之前, 之前拼命获得功勋爵位的阶层也会陷入巨大不满。所谓人不患寡唯患不均,赏不患寡唯患平均, 落差产生威望,渥遇方揽人心。要让人明白谁是嫡系, 谁是该剪去的旁支。将长公主放进吴淼、王峤所代表的兖州、豫州的势力堆,并从法理上将驸马封从公主的名号转移至公主女儿的头上, 矛头该指向谁,朝堂诸公自然明白。
宣室殿内, 元澈翻看着廷尉呈上来的卷宗。事发当夜, 不止一人看到一个穿红色衣衫的女子从宣室殿内跑出来。另有一卷宗上写明,在宣室殿附近寻到一件丢弃的内侍衣衫上面带有血迹。但也有人说,曾看见一个穿着酷似太子妃服制的人躲在稍房里, 但最后被左卫将军陈霆部悄悄带出,去了司徒府。而司徒府给出的供词是,太子妃被陈霆部带出来后, 就一直待在司徒府里。
如今陆昭并未关押廷尉, 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自前朝以降,在门阀执政的环境下, 当即拘捕台省和方镇重臣几乎已经等于判以死刑。凡有弹劾,或禁锢属内,或派使臣问于地方,都是给予高门一个缓冲的空间。其实本质上仍是皇权威信不足,在权贵者互作攻害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介入。
譬如东晋年间王、庾两家的江州之争,庾怿任豫州刺史时曾以毒酒饷江州刺史王允之。王允之觉酒中有毒,便给犬试毒,犬毙。随后王允之密奏皇帝,皇帝遣使质问庾怿,庾怿自饮鸩酒而卒。首先,赐毒酒一事实在幼稚,庾怿作为颍川庾氏砥柱之一,不太可能作此手段。且皇帝权威不著,也不可能一句话就导致庾怿之死。然而在对庾怿冷处理的时期中,王允之也借由此事向朝中施加压力,此前琅琊王氏也针对江州和中枢进行令人费解的调动和周密的部署。最后庾冰为门户计,不得不放弃庾怿。
史书中那“密奏”二字,未必是毒酒毙犬之事。清言的背后,同样是与名士风流大相径庭的利益冲突。在如此激烈的争夺中,苍白的中书诏令,无力的密章奏呈,根本无法展示这场两大门阀争夺战的勾心斗角。
此时,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同样充斥于陆、王两大势力之间。表面看上去,仍是情与法的宽容,世族别于寒庶的优待,但其缴杀之残酷不逊于皇位的内部斗争。
元澈在案卷上批了一个“阅”字,而后问彭耽书道:“此事看似并未涉及尚书令,只是如今诉讼大开,朝中也难免有时流互作攻害,以致内情曲隐。如今之计,除再问讯薛乘之外,也要深挖汪晟及其党羽。”
薛乘毕竟没有和王济一起前往长乐宫,对于长乐宫的事情并不知道,如今只能想办法在汪晟身上找到突破点,让案情继续扩大,如此才能把王济牵扯进来。
彭耽书闻言,思索片刻后道:“陛下,对于薛琬之死,臣也颇有所得。薛琬之死到底是死有余辜,还是羞愧自裁,似乎仍需界定。”说完,彭耽书从袖中取出一张折叠好的纸笺,“不知薛琬之死,可否以此言论断?”
刘炳将纸笺接过,交给了元澈。元澈看到上面清晰有力的八个字:“以死拒法,以鸩隐恶。”
一代名臣的自我了结,宁愿一死也不愿接受廷尉的司法审讯。一杯鸩酒看似将薛琬之罪做了一个交待,但背后何尝不是以一人之罪,来偿数人之罪。这一足矣使案情再继续往下深挖。
元澈看完眼前一亮,旋即对彭耽书道:“将此结案语誊抄数份,一份交与卢霑,让其公布于北门,余者明日召集廷议,付与诸公讨论。”
彭耽书回到廷尉属后,先将薛琬之死以此结案,撰写公文,命书吏们誊抄,而后让属官取来两份名单。一份名单是汪晟府邸中所有人事的名录,包括府中掌事、婢女、侍妾。另一份名单则是绣衣御史属所有名录,历代的绣衣御史的履历都在这里。彭耽书将名单中需要亲自审问的对象誊抄出来,随后交给属官道:“传这些人问话吧。”
司法程序中,审讯犯人一般都由廷尉评来做,廷尉亲自审问已是最高级别的重视。除彭耽书之外,另有两名廷尉评一起负责听审,以求公正。
待主官、从属坐定后,一名身材婀娜的绝色女子被带上前来。不过不难发现,她身上有多处伤痕,想来是暴力所致。而彭耽书还发觉,这个女子的面容酷肖死去的薛昭仪。